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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在市场竞争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由于其潜在的负面属性可能带来排除和限制竞争的实际损害,而依法规制由此产生的违法垄断行为,正是作为主要反垄断执法机构之一的工商机关的重要执法职责。本文从当前行业协会垄断现状动因、行为特征切入,着重从工商执法实务的视角,提出认定行业协会垄断行为可资参照的行为类型、适用原则和证据标准等,并有针对性地给出改进完善执法工作的途径和建议,以期对今后这一领域的执法实践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