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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央行于2011年5月26日下午公布了首批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的27家企业名单,意味着酝酿6年之久的支付牌照终于出炉。目前我国有300多家从事第三方支付的企业,首批牌照发放后,一方面一些成熟型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未能顺利拿到首批牌照,另一方面可能存在新企业的进入,这两个因素注定将造成接下来的行业洗牌。笔者通过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发展以及央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支付行业的影响进行分析,并为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關键词:支付牌照 第三方支付 行业洗牌 对策建议
一、引言
1999年3月,首信易支付的运行,标志着我国第三方支付的诞生,随后相继出现了环迅支付、中国银联、支付宝、财付通等,到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已经发展到300多家企业的规模。然而,数十年来,我国处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信用中介地位及其支付服务的合法性没有明确规定、行业市场准入和行业行为缺乏相应规范、第三方支付企业监管主体不明确的尴尬局面。央行于2010年6月21日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支付发起新一轮的监管浪潮,使得第三方支付陷入被高度监控、运作灵活性低的境况。要突出重围,当今处于“井喷式”竞争的第三方支付行业需要利用其独特的运营模式逆境重生。
二、第三方支付及其发展
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目前,我国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支付宝、财付通、盛付通为首的互联网型支付企业,它们以在线支付为主,捆绑大型电子商务网站,迅速做大做强;一类是以银联电子支付、快钱、汇付天下为首的金融型支付企业,侧重行业需求和开拓行业应用。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国内企业的信息化使得电子商务和第三方支付在互为推动下共同发展。从2005年起,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每年增长幅度都在100%以上。200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为163亿元,2007年据易观国际在2010年2月初发布的分析报告指出,2009年全年交易规模近6000亿元,达到5808.4亿元。2010年,第三方在线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1324亿元。2011年一季度在线支付市场规模已达到3973亿元,环比增长10%,同比增长98.7%。可见,第三方支付市场中的网络支付服务已经成为中国支付服务市场不可忽视的新兴力量。
三、《管理办法》的出台及其影响
2010年6月14日,央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方法》,对第三方支付这类非金融机构的合法地位、准入门槛以及服务范围作了规定。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有关注册资本与备付金挂钩的开业标准。这是针对第二类监管空挡发布的规定,即对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的风险进行严加控制。根据规定,“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不得低于10%”。这对各类处于垄断地位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不构成威胁,但对其他小型的支付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巨大挑战。《管理办法》也规定了主要出资人的资格,一定程度上确保企业在今后运作中的管理保证以及利润支持。《管理办法》其实是一种变相的自然选择过程,对实力强大、注册资本充足、能禁得起风险冲击的企业给予支持,而对于未达到标准的企业给予扶持,这将有利于第三方支付行业持续发展。
同时,该《管理办法》要求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洗钱、参与境外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也有利于对黑钱交易以及非法套现进行更全面的监管与控制。
但《管理办法》并未对第三方支付的各个方面进行完全清晰的明确规定。例如,“客户备付金”的使用以及备付金的利息归属问题,这些问题仍需进一步探讨。此外,在监管期初,行业对监管部门的恐慌与应对手法的不成熟可能导致“政治寻租”的泛滥,这对行业的健康与透明化发展有不可忽视的反作用。这需要得到各方的关注,尤其是政府部门。
四、监管启示(金融趋势化与监管加强化)及支付产业的未来(对策)
《管理办法》的发布对行业来说不仅提供了法律后盾和规范准则也充分证实了第三方支付市场在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地位。然而,支付企业对此反应却大相径庭,在新的要求下,行业洗牌在即。总的来说,第三方支付需要寻找自己新的盈利模式,才能在《管理办法》甚至更多的监管法规的控制下得以生存发展。例如与网银进行合作,结合网银合法化的户户转账、其他金融交易的清结算等优势进行业务创新与拓展。这样能够增多收入渠道,将重心从支付业务中转移一部分出来,在得以多样化业务发展的同时减少独立部门业务的风险担当。另外,除了横向合作外,纵向合作也很有必要。第三方支付内的强弱合并,对企业经济实力的提升、服务多元化以及盈利能力都有着互补的好处,且小企业融资潜力强,加之大企业灵活的融资能力,能为这个产业注入更多的流动性,加强其风险应对能力。此外,还应该根据行业发展进行市场细分,各个第三方支付企业应该找准自己的发展方向,积极创新,不断创造出符合客户需求又适合自身发展的细分市场产品。
参考文献
[1] 王献义.第三方支付准入门槛绊倒了谁[J].人力资源,2010(10)
[2] 李霞.第三方支付监管的法律困境[J].中国金融,2010(06)
[3] 吴越.第三方支付风险分析与对策建议[J].时代金融,2009(04)
[4] 百里.第三方支付的有效监管[J].软件工程师,2010(10)
[5] 李妍.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准入门槛[J].投资北京,2010(10)
[6] 李瑞.第三方支付迎来“阳光化”经营[J].金融博览(银行客户),2010(07)
[7]周元英.中国_第三方支付_亟待产业整合[J].上海信息化,2011(03)
關键词:支付牌照 第三方支付 行业洗牌 对策建议
一、引言
1999年3月,首信易支付的运行,标志着我国第三方支付的诞生,随后相继出现了环迅支付、中国银联、支付宝、财付通等,到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已经发展到300多家企业的规模。然而,数十年来,我国处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信用中介地位及其支付服务的合法性没有明确规定、行业市场准入和行业行为缺乏相应规范、第三方支付企业监管主体不明确的尴尬局面。央行于2010年6月21日发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第三方支付发起新一轮的监管浪潮,使得第三方支付陷入被高度监控、运作灵活性低的境况。要突出重围,当今处于“井喷式”竞争的第三方支付行业需要利用其独特的运营模式逆境重生。
二、第三方支付及其发展
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产品所在国家以及国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目前,我国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支付宝、财付通、盛付通为首的互联网型支付企业,它们以在线支付为主,捆绑大型电子商务网站,迅速做大做强;一类是以银联电子支付、快钱、汇付天下为首的金融型支付企业,侧重行业需求和开拓行业应用。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国内企业的信息化使得电子商务和第三方支付在互为推动下共同发展。从2005年起,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每年增长幅度都在100%以上。2005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为163亿元,2007年据易观国际在2010年2月初发布的分析报告指出,2009年全年交易规模近6000亿元,达到5808.4亿元。2010年,第三方在线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到11324亿元。2011年一季度在线支付市场规模已达到3973亿元,环比增长10%,同比增长98.7%。可见,第三方支付市场中的网络支付服务已经成为中国支付服务市场不可忽视的新兴力量。
三、《管理办法》的出台及其影响
2010年6月14日,央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方法》,对第三方支付这类非金融机构的合法地位、准入门槛以及服务范围作了规定。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有关注册资本与备付金挂钩的开业标准。这是针对第二类监管空挡发布的规定,即对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的风险进行严加控制。根据规定,“支付机构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不得低于10%”。这对各类处于垄断地位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不构成威胁,但对其他小型的支付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巨大挑战。《管理办法》也规定了主要出资人的资格,一定程度上确保企业在今后运作中的管理保证以及利润支持。《管理办法》其实是一种变相的自然选择过程,对实力强大、注册资本充足、能禁得起风险冲击的企业给予支持,而对于未达到标准的企业给予扶持,这将有利于第三方支付行业持续发展。
同时,该《管理办法》要求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不得通过支付机构相互存放货币资金或委托其他支付机构等形式办理,支付机构不得办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通过第三方支付进行洗钱、参与境外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也有利于对黑钱交易以及非法套现进行更全面的监管与控制。
但《管理办法》并未对第三方支付的各个方面进行完全清晰的明确规定。例如,“客户备付金”的使用以及备付金的利息归属问题,这些问题仍需进一步探讨。此外,在监管期初,行业对监管部门的恐慌与应对手法的不成熟可能导致“政治寻租”的泛滥,这对行业的健康与透明化发展有不可忽视的反作用。这需要得到各方的关注,尤其是政府部门。
四、监管启示(金融趋势化与监管加强化)及支付产业的未来(对策)
《管理办法》的发布对行业来说不仅提供了法律后盾和规范准则也充分证实了第三方支付市场在整个金融体系的重要地位。然而,支付企业对此反应却大相径庭,在新的要求下,行业洗牌在即。总的来说,第三方支付需要寻找自己新的盈利模式,才能在《管理办法》甚至更多的监管法规的控制下得以生存发展。例如与网银进行合作,结合网银合法化的户户转账、其他金融交易的清结算等优势进行业务创新与拓展。这样能够增多收入渠道,将重心从支付业务中转移一部分出来,在得以多样化业务发展的同时减少独立部门业务的风险担当。另外,除了横向合作外,纵向合作也很有必要。第三方支付内的强弱合并,对企业经济实力的提升、服务多元化以及盈利能力都有着互补的好处,且小企业融资潜力强,加之大企业灵活的融资能力,能为这个产业注入更多的流动性,加强其风险应对能力。此外,还应该根据行业发展进行市场细分,各个第三方支付企业应该找准自己的发展方向,积极创新,不断创造出符合客户需求又适合自身发展的细分市场产品。
参考文献
[1] 王献义.第三方支付准入门槛绊倒了谁[J].人力资源,2010(10)
[2] 李霞.第三方支付监管的法律困境[J].中国金融,2010(06)
[3] 吴越.第三方支付风险分析与对策建议[J].时代金融,2009(04)
[4] 百里.第三方支付的有效监管[J].软件工程师,2010(10)
[5] 李妍.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准入门槛[J].投资北京,2010(10)
[6] 李瑞.第三方支付迎来“阳光化”经营[J].金融博览(银行客户),2010(07)
[7]周元英.中国_第三方支付_亟待产业整合[J].上海信息化,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