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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营造一个真正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标投标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必须进一步提高招标管理队伍人员的整体素质,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监督管理职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工作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让招投标在一个合理合法有序的轨道中进行。本文结合我国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工作,对招标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针对性措施进行了简要的探究和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管理;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工程招标作为国际通用的工程承发包方式,随着市场经济以及改革开放的不断完善,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了全面工程招標体系,让建筑工程招标活动进入法制化区域。由于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相对较晚。存在很多不足,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实践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不仅阻碍了我国建筑业发展,对国家经济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因此,在实际建筑工程投标管理工作中,必须根据具体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理和应对。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1、公开招标造假
在工程建筑的过程中,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部分负责建筑工程招标工作的人员,为了能从竞标施工单位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进行暗箱操作,但是为了表现出招标的公开性,便在招标的过程中随便指定几个工程承包队伍,弄虚作假或是泄露竞标额和竞标单位。而竞标施工单位也为了经济利益,在竞标后又对建筑工程进行转包,从中获利。竞标单位为了制造公平竞争的假象,还会拉拢其它竞标队伍,在竞标的过程中掩人耳目,压低或是抬高竞标价格,使原本公正、透明的招标流于形式,出现不规范的现象。
2、招标信息发布滞后
在工程建筑进行招标的过程中,经常出现信息发布不统一的现象,没有规范的发布渠道,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建筑招标制度还不成熟。在招标的过程中,建筑企业的部分内部人员为了利益分成,不根据规定的要求在媒体上进行招标信息发布或是发布时间较短,更有一部分单位进行私自招标,使其它建筑施工单位不能及时获取招标信息,使建筑工程的招标无法在公开、公平的环境下进行,工程建筑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3、对竞标单位的资质审核不规范
在工程建筑的过程中,部分竞标施工单位为了能够竞标成功,在资质审查的过程中弄虚作假,部分单位用钱购买资质审查过程中需要的证件,或是借用、盗用其它施工单位的证件,但是工程建筑单位在进行竞标的程中,没有深入的对竟标单位的证件、施工水平、技术力量进行审查和考核,使部分不具备竞标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入到工程竞标中去。对竞标单位的不规范管理,导致竞标双方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无视法律,所以应该严格规范竞标市场。
4、竞标中盲目重视标价
部分工程建筑的业主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味的重视标价,不重视工程竞标者施工质量的现象。因为在竞价的过程中,部分建筑施工队为了能够竞标成功,在竞标的过程中会故意压低竞标价格,而业主又没有及时的对这部分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审查,导致工程虽然以较低的标价被竞标出去了,但是工程建筑的质量却得不到保证。在竞标的过程中出现这一问题,还会导致部分施工单位虽然是以较低的竞价竞标成功,但是在实际的建筑过程中,利用实行转包、分包的方式赚取中间差价,经过层层的分利使工程建筑的质量无法得到真正保证,最终损坏了业主的利益。
二、建筑工程竞争招标不正当现象严重
1、挂靠现象严重,假借资质进行招标竞争在建筑工程招标中,由于缺乏严格的制约手段,在资格审查以及实际报名中。用他人名义报名、假借资质现象突出;部分单位在没有建筑工程建设资质的情况下,为了承包工程项目,和其他拥有资质单位串通一气。运用租赁、借用企业资质的手段,给相关项目经理或企业一定的管理费,假借其他企业名义进行招投标活动。
2、建筑工程招标缺乏明确的形式
在建筑工程招标中,部分项目制定流于形式,对意向投标企业进行特殊照顾;或者随意增加招投标资格条件,在方便中意投标企业的同时,排挤潜在投标人;或者直接要求投标企业支付巨额保证金,用高额保证金的形式,筛选潜在对手。
3、陪标、围标、串标现象严重
在建筑工程投标中,围标是在具体利益驱动下,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竭诚的利益组合,是建筑工程投标活动最具欺骗性、隐藏性以及危害性的状况。围标也称串通招投标行为,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一个投标人挂靠多个或者几个施工企业,用不同的施工企业名义进行投标;或者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运用不正当手段,对相应招标事项进行串通,用损害招标者利益、排挤竞争对手等方式进行投标。串标是投标人和投标人之间,以及投标人之间,为了某种目标以
及好处,牺牲招标人、其他招标人以及国家利益,而人为操纵投标报价,互相操纵串通,进行一系列不正当竞争的违法现象。在建筑工程招标中,从某种角度讲,围标、陪标、串标现象都属于串通投标行为。
三、有效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对策
1、健全工程建筑招标管理制度
虽然竞标管理制度在我国实行的时间还不长,但是为了适应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必须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招标管理制度,在建设的过程中应该不断加强招标评委的职业道德,政府部门应该根据实际的建筑行业发展情况建立专门的招标管理部门,选拔一批具有极强专业素质和责任感的检查人员负责这一部门的具体工作,使招标活动摆脱原本贪赃枉法的印象,建立公开、透明的形象。在评标级次的建设上也要根据实际的建筑工程进行,不能仅仅为了压低价格,而不重视对工程竞标者的质量审查,影响竞标的公正性。
2、建立健全的招标监督机制
在招标的过程中经常出现竞标双方互相串通进行暗箱操作的现象,所以需要对工程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在监督的过程中建立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方法,政府应该积极发挥自己的职能,引导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工程招标的双方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检查,保证工程招顷利进行。在进行招标监督的过程中,对一部分科技含量高的招标过程,需要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有效监督。同时为了防止在招标过程中出现分包或是转包的现象,需要招标双方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建筑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保证招标的公开进行。
3、疏通招标信息渠道
为了保证工程招标的公开、公平,必须疏通招标信息渠道,使业主的招标
信息能够及时发布,保证各建筑施工团队拥有平等的竞标机会,也能有效地防止串标、围标的现象。
4、对竞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在进行招标前,应该对参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深入到竞标施工单位的工作实际中去,不仅对其施工质量进行资质审查,为了保证竞标的公开、公平,还应该对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之间的关系进行审查,保证参标单位的资质符合要求,不会出现暗箱操作的现象。
5、实行惩处激励机制
要加强市场的清出力度,对发生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要严肃处理,该停止投标资格的要坚决停牌;该暂扣、吊销资质证书的,要按照程序提请发证机关进行处罚。同时,全面实行建设工程分包备案制度,打击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使工程建设交易中可能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一是要进一步利用已有信用信息系统,在现有的信用档案系统的基础上,解决地区间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兼容共享问题,并逐步实现区域及至全国联网;二是制定《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使用标准》,尽快发布,尤其针对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招标过程不规范、拖欠工程款和黑白合同等突出问题,制定信用标准,明确哪些属于失信行为;三是构建失信惩戒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对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将招标当事人在招标和合同履行阶段的各种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查询,将其信用状况与其投标工作挂钩,引导信用好的企业多中标,使得不守信用的企业得到制裁。
结束语
招投标管理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会产生很大影响,虽然我国的招投标制度越来越完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有部分建筑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影响到工程建设质量。因此,必须对招投标市场进行规范,寻求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邹坦,卓凡.浅析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各方主体行为[J].商场现代化.2006,(10):364-365
[2]刘振奎.《深化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招投标工作的思考》,《建筑管理现代化》,2007(05).
[3]王楚嘉.调整招投标程序防止腐败蔓延[J].新重庆,2010(12).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标管理;问题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建筑工程招标作为国际通用的工程承发包方式,随着市场经济以及改革开放的不断完善,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了全面工程招標体系,让建筑工程招标活动进入法制化区域。由于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相对较晚。存在很多不足,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实践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不仅阻碍了我国建筑业发展,对国家经济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因此,在实际建筑工程投标管理工作中,必须根据具体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理和应对。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1、公开招标造假
在工程建筑的过程中,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部分负责建筑工程招标工作的人员,为了能从竞标施工单位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进行暗箱操作,但是为了表现出招标的公开性,便在招标的过程中随便指定几个工程承包队伍,弄虚作假或是泄露竞标额和竞标单位。而竞标施工单位也为了经济利益,在竞标后又对建筑工程进行转包,从中获利。竞标单位为了制造公平竞争的假象,还会拉拢其它竞标队伍,在竞标的过程中掩人耳目,压低或是抬高竞标价格,使原本公正、透明的招标流于形式,出现不规范的现象。
2、招标信息发布滞后
在工程建筑进行招标的过程中,经常出现信息发布不统一的现象,没有规范的发布渠道,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建筑招标制度还不成熟。在招标的过程中,建筑企业的部分内部人员为了利益分成,不根据规定的要求在媒体上进行招标信息发布或是发布时间较短,更有一部分单位进行私自招标,使其它建筑施工单位不能及时获取招标信息,使建筑工程的招标无法在公开、公平的环境下进行,工程建筑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3、对竞标单位的资质审核不规范
在工程建筑的过程中,部分竞标施工单位为了能够竞标成功,在资质审查的过程中弄虚作假,部分单位用钱购买资质审查过程中需要的证件,或是借用、盗用其它施工单位的证件,但是工程建筑单位在进行竞标的程中,没有深入的对竟标单位的证件、施工水平、技术力量进行审查和考核,使部分不具备竞标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入到工程竞标中去。对竞标单位的不规范管理,导致竞标双方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无视法律,所以应该严格规范竞标市场。
4、竞标中盲目重视标价
部分工程建筑的业主在进行招标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味的重视标价,不重视工程竞标者施工质量的现象。因为在竞价的过程中,部分建筑施工队为了能够竞标成功,在竞标的过程中会故意压低竞标价格,而业主又没有及时的对这部分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审查,导致工程虽然以较低的标价被竞标出去了,但是工程建筑的质量却得不到保证。在竞标的过程中出现这一问题,还会导致部分施工单位虽然是以较低的竞价竞标成功,但是在实际的建筑过程中,利用实行转包、分包的方式赚取中间差价,经过层层的分利使工程建筑的质量无法得到真正保证,最终损坏了业主的利益。
二、建筑工程竞争招标不正当现象严重
1、挂靠现象严重,假借资质进行招标竞争在建筑工程招标中,由于缺乏严格的制约手段,在资格审查以及实际报名中。用他人名义报名、假借资质现象突出;部分单位在没有建筑工程建设资质的情况下,为了承包工程项目,和其他拥有资质单位串通一气。运用租赁、借用企业资质的手段,给相关项目经理或企业一定的管理费,假借其他企业名义进行招投标活动。
2、建筑工程招标缺乏明确的形式
在建筑工程招标中,部分项目制定流于形式,对意向投标企业进行特殊照顾;或者随意增加招投标资格条件,在方便中意投标企业的同时,排挤潜在投标人;或者直接要求投标企业支付巨额保证金,用高额保证金的形式,筛选潜在对手。
3、陪标、围标、串标现象严重
在建筑工程投标中,围标是在具体利益驱动下,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竭诚的利益组合,是建筑工程投标活动最具欺骗性、隐藏性以及危害性的状况。围标也称串通招投标行为,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一个投标人挂靠多个或者几个施工企业,用不同的施工企业名义进行投标;或者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运用不正当手段,对相应招标事项进行串通,用损害招标者利益、排挤竞争对手等方式进行投标。串标是投标人和投标人之间,以及投标人之间,为了某种目标以
及好处,牺牲招标人、其他招标人以及国家利益,而人为操纵投标报价,互相操纵串通,进行一系列不正当竞争的违法现象。在建筑工程招标中,从某种角度讲,围标、陪标、串标现象都属于串通投标行为。
三、有效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对策
1、健全工程建筑招标管理制度
虽然竞标管理制度在我国实行的时间还不长,但是为了适应我国建筑行业的发展,必须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招标管理制度,在建设的过程中应该不断加强招标评委的职业道德,政府部门应该根据实际的建筑行业发展情况建立专门的招标管理部门,选拔一批具有极强专业素质和责任感的检查人员负责这一部门的具体工作,使招标活动摆脱原本贪赃枉法的印象,建立公开、透明的形象。在评标级次的建设上也要根据实际的建筑工程进行,不能仅仅为了压低价格,而不重视对工程竞标者的质量审查,影响竞标的公正性。
2、建立健全的招标监督机制
在招标的过程中经常出现竞标双方互相串通进行暗箱操作的现象,所以需要对工程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在监督的过程中建立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方法,政府应该积极发挥自己的职能,引导相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工程招标的双方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检查,保证工程招顷利进行。在进行招标监督的过程中,对一部分科技含量高的招标过程,需要借助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有效监督。同时为了防止在招标过程中出现分包或是转包的现象,需要招标双方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建筑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保证招标的公开进行。
3、疏通招标信息渠道
为了保证工程招标的公开、公平,必须疏通招标信息渠道,使业主的招标
信息能够及时发布,保证各建筑施工团队拥有平等的竞标机会,也能有效地防止串标、围标的现象。
4、对竞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在进行招标前,应该对参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深入到竞标施工单位的工作实际中去,不仅对其施工质量进行资质审查,为了保证竞标的公开、公平,还应该对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之间的关系进行审查,保证参标单位的资质符合要求,不会出现暗箱操作的现象。
5、实行惩处激励机制
要加强市场的清出力度,对发生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要严肃处理,该停止投标资格的要坚决停牌;该暂扣、吊销资质证书的,要按照程序提请发证机关进行处罚。同时,全面实行建设工程分包备案制度,打击招标投标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使工程建设交易中可能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一是要进一步利用已有信用信息系统,在现有的信用档案系统的基础上,解决地区间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的兼容共享问题,并逐步实现区域及至全国联网;二是制定《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使用标准》,尽快发布,尤其针对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招标过程不规范、拖欠工程款和黑白合同等突出问题,制定信用标准,明确哪些属于失信行为;三是构建失信惩戒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对企业的市场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将招标当事人在招标和合同履行阶段的各种失信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查询,将其信用状况与其投标工作挂钩,引导信用好的企业多中标,使得不守信用的企业得到制裁。
结束语
招投标管理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会产生很大影响,虽然我国的招投标制度越来越完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有部分建筑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影响到工程建设质量。因此,必须对招投标市场进行规范,寻求适合企业自身发展的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1]邹坦,卓凡.浅析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各方主体行为[J].商场现代化.2006,(10):364-365
[2]刘振奎.《深化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招投标工作的思考》,《建筑管理现代化》,2007(05).
[3]王楚嘉.调整招投标程序防止腐败蔓延[J].新重庆,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