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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陆推行简化汉字已经50多年,半个多世纪来成绩是显著的。60岁以下的大陆中国人都是在推行简化字的大环境下认字学习的,新中国成立以后出生的大陆公民在国内都在用简化汉字阅读书刊,用简化字作为书写工具。汉字简化是汉字发展总趋势的观点,已经为广大群众所接受。
以客观科学的态度看50多年前制定的《汉字简化方案》,由于时代和认识的局限,也并非十全十美,在推行简化汉字中也发现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实施中也陆续做了些补正。如1986年重新发布《简化字总表》时就将“叠”、“覆”、“像”从中删除,“曝”不再做“罗”的繁体字,而按简化偏旁“罗”类推简化作“哕”。“嘹”读liao时不再简化作“了”。对“雠”字加了注脚,在“余[馀]”下增补了注脚。1988年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也对《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做了部分调整。改革开放以来,受外来影响,社会上也刮来一股恢复繁体字的阵风,一时间指责简化字的声音在媒体上不时出现。在这些声音中,对“一对多”的简化字的指责更显得突出些。究竟“一对多”的简化字在科学性和社会运用中的情况是怎样的,我们试着作些考察。
在《简化字总表》中,简繁字“一对多”的总共100多组,情况也比较复杂。
从《简化字总表》所列的形式上看,有的是一个简化字对应两个或两个以上繁体字,有12组。如:发[發、]、获[獾、穫]、卤[卤、滷]等。
更多的形式上虽是一个简化字对应一个繁体字,而内容上简化字是与繁体字、传承字(指历史上流传下来沿用至今,简化字系统和繁体字系统都在用)相对应,实际上也是一对二,如:云[云、雲]、斗[斗、门]。这一类细分也有两种类型。
一类是简繁字之间意义毫无联系,只是用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代替相应的繁体字。如:丑[丑、醌]、[卜、萄]。
另一类是简繁字之间不只是读音相同,在意义上或历史渊源上也有联系,从文字学看有的是古今字,如:礼[礼、视]、从[从、從]、凭[凭、凭]、气[气、氣]等;有的是同源字或通假字,如:党[党、黨]、刮[刮、鼯]、姜[姜、薑]等。
还有一些也应算简繁字中的“一对多”,一般人习焉不察,因为简化字用了现代已经不通行的古字,而且读音与对应的繁体字相差很远,从现代认读层面上看只把它们看作简化字。如:厂[厂、谪】、广[广、唐】、价[价、便]、腊[腊、腻]等。“厂”和“广”:在古文字中是下可住人的山崖,读han,又作“庵”的异体字。在现代用字层面上,只把“厂”看做“谪”的简化字;把“广”看做“魔”的简化字。
在上述各种类型的“一对多”简化字中,最末一类和普通“一对一”简繁字可同样看待,一般不会造成误差。
其他几类“一对多”的简化字在大多数情况下误差率也并不很高。
中国内地的广大人民群众,半个多世纪来使用简化汉字写作交流,并没有发生什么窒碍和不便,因为用简化汉字而造成的歧义并不多见。
著名的语言文字学家裘锡圭就曾指出:
“同音代替”的简化方法最为人所诟病。但是平心而论,有很多同音代替的例子还是合理的。如以“才”代“繗”、以“冬”代“鼕”、以“出”代“齣”、以“板”代“闾”等,有什么不好呢?台湾省并未实行简化汉字,但是台湾人通常都写“台湾”而不写“圭湾”,这充分说明合理的同音代替是大家所愿意接受的。(《从纯文字学角度看简化字》,《语文建设》1991年第2期)
裘锡圭先生说的“同音代替”包含了我们所说
“一对多”的简化字的绝大部分(即除了“厂[廒]“广[席]”这些读音与对应的繁体字相差很远的那一类)。
王宁先生在《汉字的优化与繁简字》的论文中也举例指出:
籲——吁从“口”比从“竹”合理,切合“呼吁”的义类。
願——愿从“心”比从“页”合理,切合“愿望”的义类。
汉字的理据随着意义的发展和形体的变化而改变,是发展的常规,俗字进入正字行列,也是历史上的惯例。这种变化,既减少了笔画,又完善了体系,是符合优化原则的。(见《简化字研究》第60页)
专家们肯定的这些“一对多”的简化字都是有群众基础,在汉字使用中约定俗成了的,且有一定的理据。像以“才”代“绕”,在实行繁体字的台湾也以“才”为正体字,把“绕”作为异体字。(据台湾《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
像以“板”代“闾”,“板”是笔画少的常用字,而“闾”字使用面很窄,只用于“老同”一词,这一义项是近代才产生的,《康熙字典》还没收,到《中华大字典》才见端倪。“老闆”写成“老板”不会有歧义。另如“鞦韆”一词,用“秋千”取代,放在语句中也不会误解。
就几组常被人指责的“一对多”的简化字,我们做些考察。
(一)发[發、發]
“发”是由“發”的草书楷化而来的简化字,读作fa。“發”是头发的专用字,读作fa。本来和发[發]不同音,因为笔画繁,就借用“發”的简化字“发”来代替。这就出现了对应不工整,且两个繁体字读音不全同的一对二的“发”。
这一组简繁字经常会弄错。笔者在不同的城市的街道旁看到过写成“理骚店”这样的铺面,也曾在某城市商铺的建筑工地看到过“旺铺批鬟”这样的广告招牌。
(二)系[係、纛]
这三个字对应关系比较错综复杂,在繁体字系统中有不同的用法:在表示“系统、联系、系科”意义上用“系”;在表示“联结、牵挂、捆绑”等意义上用“纛”;在表示“是”这个义项上只用“係”。简化字把三个字归并为一个“系”。
媒体上有人指出过,有人把“中文系”错写成“中文係”的。
(三)后[后、後]
“后”是后妃的专用字,古代还表示君主;“後”是与“前”相对的。在繁体字系统中,两个字意思各不相同。简化字用笔画少的“后”代替了“後”,带来了纠葛。经常被人说到的是“皇后”,在出版物上错成“皇後”,“慈禧太后”误为“慈禧太後”。
(四)面[面、赝]
“面”是象形字,象人的脸庞,引申指表面、当面等;“麵”是麦子磨成的粉。简化字用“面”代替了“麵”。有人指出会把洗脸水“面汤”(见《水浒传》)误解为可以吃的“麵汤”;也有人举例指出台湾游客到大陆,见到街市中“面馆”的招牌,讥讽说把“脸”给吃了。
(五)丑[丑、醜]
“丑”是干支用字,是地支第二位;“醌”的意思是难看、可恶。“丑”、“醌”本是两个不同的字,用“丑”代“醌”,也有历史渊源。如戏曲中“丑角”,按照词义应该作“醌”,但早在明朝就已经写作“丑”了(见徐渭《南词叙录》)。有人担心会把“辛丑”、“乙丑”等误写为“辛酰”、“乙酰”。
就上述造成讹误的情况看,在使用简化字时是不会存在的,都是简化字改换成繁体字时才出现的。
像“理发”、“批发”,在口语中读音不同,“中文系”在一般人的笔下也不会写 错。若不自作聪明,故作高深地去趋繁,怎么会写出“理幽”、“批鬟”、“中文係”这样的错字呢?
像“皇後”、“慈禧太後”这样的错误多出现在把简化字转换为繁体字的读物中,多为电脑自动转换造成的。在电脑智能水平不高的情况下,编辑、校对应加强责任心,进行手工干预。“辛丑”、“乙丑”等误为“辛醌”、“乙醜”情况并不多见,大概也可归入这一类。
把洗脸说成“洗面”是方言,普通话中不说。“面汤”解作洗脸水也不是现代汉语中活着的词语,要解决阅读古籍中的这类问题,需要充实古汉语方面的知识。把“缅”简化作“面”,只是在“面”字下增加了“麦子磨成的粉”的义项。几十年来各地的“山西面馆”、“兰州拉面”早已为大陆群众喜闻乐见,从未造成误解或歧义。把“面馆”理解为把“脸”给吃了,只应看做是用惯了繁体字的人在心理上的偏见。
四
要解决上面所谈到的一些问题应从两个方面努力。
一方面,从认识上,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树立以“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为荣的观念。在繁体字回潮的气氛下,一些人觉得把简化字写成繁体字很时尚,还认为写繁体字就显得高雅。于是有些商家的招牌、某些厂家的广告以及一些人的名片等,纷纷改换成繁体字。在改换制作过程中或责任心不强,或文字功底欠缺,就闹出种种笑话。如果切切实实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三条指出的“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第十四条指出的“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等“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不去趋繁,不赶时髦,那么上边说到的那类错字,绝大多数就不会出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指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但是,在这些特殊情况下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时,应该按照繁体字系统的规定来写,不应该出现简繁混杂、非驴非马的失误。
另一方面,需要在汉字信息处理方面加紧研制出智能化更高的繁简字相互转换的电脑软件。在简化字中虽然有些不太理想的“一对多”的字,但在大陆推行半个世纪以来大多已经“约定”并“俗成”了,要企图恢复一部分繁体字,恐怕是不现实的。要处理好这部分字的繁简转换,除了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还有赖于电脑技术的提高。这方面很多专家提出了方案,技术人员也在加紧研制。我们相信智慧的中国人一定能在不久的将来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简化字中“一对多”自动转换的成功将惠及海峡两岸及全世界的炎黄子孙,对弘扬中华文化起到巨大的作用。
以客观科学的态度看50多年前制定的《汉字简化方案》,由于时代和认识的局限,也并非十全十美,在推行简化汉字中也发现一些不够完善的地方,实施中也陆续做了些补正。如1986年重新发布《简化字总表》时就将“叠”、“覆”、“像”从中删除,“曝”不再做“罗”的繁体字,而按简化偏旁“罗”类推简化作“哕”。“嘹”读liao时不再简化作“了”。对“雠”字加了注脚,在“余[馀]”下增补了注脚。1988年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也对《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做了部分调整。改革开放以来,受外来影响,社会上也刮来一股恢复繁体字的阵风,一时间指责简化字的声音在媒体上不时出现。在这些声音中,对“一对多”的简化字的指责更显得突出些。究竟“一对多”的简化字在科学性和社会运用中的情况是怎样的,我们试着作些考察。
在《简化字总表》中,简繁字“一对多”的总共100多组,情况也比较复杂。
从《简化字总表》所列的形式上看,有的是一个简化字对应两个或两个以上繁体字,有12组。如:发[發、]、获[獾、穫]、卤[卤、滷]等。
更多的形式上虽是一个简化字对应一个繁体字,而内容上简化字是与繁体字、传承字(指历史上流传下来沿用至今,简化字系统和繁体字系统都在用)相对应,实际上也是一对二,如:云[云、雲]、斗[斗、门]。这一类细分也有两种类型。
一类是简繁字之间意义毫无联系,只是用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代替相应的繁体字。如:丑[丑、醌]、[卜、萄]。
另一类是简繁字之间不只是读音相同,在意义上或历史渊源上也有联系,从文字学看有的是古今字,如:礼[礼、视]、从[从、從]、凭[凭、凭]、气[气、氣]等;有的是同源字或通假字,如:党[党、黨]、刮[刮、鼯]、姜[姜、薑]等。
还有一些也应算简繁字中的“一对多”,一般人习焉不察,因为简化字用了现代已经不通行的古字,而且读音与对应的繁体字相差很远,从现代认读层面上看只把它们看作简化字。如:厂[厂、谪】、广[广、唐】、价[价、便]、腊[腊、腻]等。“厂”和“广”:在古文字中是下可住人的山崖,读han,又作“庵”的异体字。在现代用字层面上,只把“厂”看做“谪”的简化字;把“广”看做“魔”的简化字。
在上述各种类型的“一对多”简化字中,最末一类和普通“一对一”简繁字可同样看待,一般不会造成误差。
其他几类“一对多”的简化字在大多数情况下误差率也并不很高。
中国内地的广大人民群众,半个多世纪来使用简化汉字写作交流,并没有发生什么窒碍和不便,因为用简化汉字而造成的歧义并不多见。
著名的语言文字学家裘锡圭就曾指出:
“同音代替”的简化方法最为人所诟病。但是平心而论,有很多同音代替的例子还是合理的。如以“才”代“繗”、以“冬”代“鼕”、以“出”代“齣”、以“板”代“闾”等,有什么不好呢?台湾省并未实行简化汉字,但是台湾人通常都写“台湾”而不写“圭湾”,这充分说明合理的同音代替是大家所愿意接受的。(《从纯文字学角度看简化字》,《语文建设》1991年第2期)
裘锡圭先生说的“同音代替”包含了我们所说
“一对多”的简化字的绝大部分(即除了“厂[廒]“广[席]”这些读音与对应的繁体字相差很远的那一类)。
王宁先生在《汉字的优化与繁简字》的论文中也举例指出:
籲——吁从“口”比从“竹”合理,切合“呼吁”的义类。
願——愿从“心”比从“页”合理,切合“愿望”的义类。
汉字的理据随着意义的发展和形体的变化而改变,是发展的常规,俗字进入正字行列,也是历史上的惯例。这种变化,既减少了笔画,又完善了体系,是符合优化原则的。(见《简化字研究》第60页)
专家们肯定的这些“一对多”的简化字都是有群众基础,在汉字使用中约定俗成了的,且有一定的理据。像以“才”代“绕”,在实行繁体字的台湾也以“才”为正体字,把“绕”作为异体字。(据台湾《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
像以“板”代“闾”,“板”是笔画少的常用字,而“闾”字使用面很窄,只用于“老同”一词,这一义项是近代才产生的,《康熙字典》还没收,到《中华大字典》才见端倪。“老闆”写成“老板”不会有歧义。另如“鞦韆”一词,用“秋千”取代,放在语句中也不会误解。
就几组常被人指责的“一对多”的简化字,我们做些考察。
(一)发[發、發]
“发”是由“發”的草书楷化而来的简化字,读作fa。“發”是头发的专用字,读作fa。本来和发[發]不同音,因为笔画繁,就借用“發”的简化字“发”来代替。这就出现了对应不工整,且两个繁体字读音不全同的一对二的“发”。
这一组简繁字经常会弄错。笔者在不同的城市的街道旁看到过写成“理骚店”这样的铺面,也曾在某城市商铺的建筑工地看到过“旺铺批鬟”这样的广告招牌。
(二)系[係、纛]
这三个字对应关系比较错综复杂,在繁体字系统中有不同的用法:在表示“系统、联系、系科”意义上用“系”;在表示“联结、牵挂、捆绑”等意义上用“纛”;在表示“是”这个义项上只用“係”。简化字把三个字归并为一个“系”。
媒体上有人指出过,有人把“中文系”错写成“中文係”的。
(三)后[后、後]
“后”是后妃的专用字,古代还表示君主;“後”是与“前”相对的。在繁体字系统中,两个字意思各不相同。简化字用笔画少的“后”代替了“後”,带来了纠葛。经常被人说到的是“皇后”,在出版物上错成“皇後”,“慈禧太后”误为“慈禧太後”。
(四)面[面、赝]
“面”是象形字,象人的脸庞,引申指表面、当面等;“麵”是麦子磨成的粉。简化字用“面”代替了“麵”。有人指出会把洗脸水“面汤”(见《水浒传》)误解为可以吃的“麵汤”;也有人举例指出台湾游客到大陆,见到街市中“面馆”的招牌,讥讽说把“脸”给吃了。
(五)丑[丑、醜]
“丑”是干支用字,是地支第二位;“醌”的意思是难看、可恶。“丑”、“醌”本是两个不同的字,用“丑”代“醌”,也有历史渊源。如戏曲中“丑角”,按照词义应该作“醌”,但早在明朝就已经写作“丑”了(见徐渭《南词叙录》)。有人担心会把“辛丑”、“乙丑”等误写为“辛酰”、“乙酰”。
就上述造成讹误的情况看,在使用简化字时是不会存在的,都是简化字改换成繁体字时才出现的。
像“理发”、“批发”,在口语中读音不同,“中文系”在一般人的笔下也不会写 错。若不自作聪明,故作高深地去趋繁,怎么会写出“理幽”、“批鬟”、“中文係”这样的错字呢?
像“皇後”、“慈禧太後”这样的错误多出现在把简化字转换为繁体字的读物中,多为电脑自动转换造成的。在电脑智能水平不高的情况下,编辑、校对应加强责任心,进行手工干预。“辛丑”、“乙丑”等误为“辛醌”、“乙醜”情况并不多见,大概也可归入这一类。
把洗脸说成“洗面”是方言,普通话中不说。“面汤”解作洗脸水也不是现代汉语中活着的词语,要解决阅读古籍中的这类问题,需要充实古汉语方面的知识。把“缅”简化作“面”,只是在“面”字下增加了“麦子磨成的粉”的义项。几十年来各地的“山西面馆”、“兰州拉面”早已为大陆群众喜闻乐见,从未造成误解或歧义。把“面馆”理解为把“脸”给吃了,只应看做是用惯了繁体字的人在心理上的偏见。
四
要解决上面所谈到的一些问题应从两个方面努力。
一方面,从认识上,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树立以“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为荣的观念。在繁体字回潮的气氛下,一些人觉得把简化字写成繁体字很时尚,还认为写繁体字就显得高雅。于是有些商家的招牌、某些厂家的广告以及一些人的名片等,纷纷改换成繁体字。在改换制作过程中或责任心不强,或文字功底欠缺,就闹出种种笑话。如果切切实实按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三条指出的“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第十四条指出的“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招牌、广告用字”,“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等“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不去趋繁,不赶时髦,那么上边说到的那类错字,绝大多数就不会出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指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但是,在这些特殊情况下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时,应该按照繁体字系统的规定来写,不应该出现简繁混杂、非驴非马的失误。
另一方面,需要在汉字信息处理方面加紧研制出智能化更高的繁简字相互转换的电脑软件。在简化字中虽然有些不太理想的“一对多”的字,但在大陆推行半个世纪以来大多已经“约定”并“俗成”了,要企图恢复一部分繁体字,恐怕是不现实的。要处理好这部分字的繁简转换,除了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还有赖于电脑技术的提高。这方面很多专家提出了方案,技术人员也在加紧研制。我们相信智慧的中国人一定能在不久的将来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简化字中“一对多”自动转换的成功将惠及海峡两岸及全世界的炎黄子孙,对弘扬中华文化起到巨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