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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谟从情感主义道德观出发,认为正义产生的条件在于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有限的同情心,从而断定:公共的效用是正义的唯一起源,正义是应社会而生的人为之德,财产权是正义的社会表现。在对休谟正义思想进行论述的基础上,指出其正义观的合理性、局限性及对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