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地勘单位对外经营过程中,出现了大量非国有资产参与经营的现象。这给大队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课题,迫切需要回答诸多问题,以利于制定出相应的规范管理制度,十分
必要。
关键词:非国有资产,经营现象,制定,规范管理制度。
近年来,“扩大混合制经济在各种所有制经济中的比重”的战略部署,使混合所有制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各地勘单位对外经营市场过程中,也大量出现了非国有资产参与经营的现
象。集中表现在地勘单位的下属二级经营单位,非国有固定资产投资数量普遍增加迅猛,个别的二级经营单位资产构成非大队资产数额远远高于大队的资产数额。这种现象的出现
,给大队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课题,迫切需要回答诸多问题。在以非公司方式进行多元投资到本企业的前提下,该投资行为如何定性?能否以二级单位为投资核算单位?收益按照
什么原则进行财务处理?投资产权归谁所有?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以利于制定出相应的规范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一、地勘非国有经济成分是混合经济
从分析混合经济的内涵来看,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混合经济就是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的经济,其中包括股份制经济、中外合资的混合经济等等。在混合经济中包括国有
、集体、民营、私营、个体等多种所有制成分,在这种混合经济中,恰恰体现出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江泽民同志指出,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
掌握在谁手中。所以可以说,在地质大队改制成公司以后,职工投资在二级单位也是一种混合经济形式。
二、地勘非国有资产的介入的主要原因
国有经营生产资金紧张是主要原因。在生产指标压力下,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的需要,形式独立的二级经营单位,自觉考虑增加扩大再生产能力。国有设备的落后,50年不变
的设备型号,难以适应现行日新月异的市场需要。国家对地勘单位在资金投入方向上鼓励和支持重点项目,对绝大多数地勘单位没有重点项目的情况下,资金运转出现政策性紧张
。
二级经营单位提高工作效率需要非国有资产的介入。交通工具最具有代表性,交通和通讯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主要工具。二级单位寻求裂变式的全方位的发展方式,需要打破交
通工具等级排气辆限制,因而二级单位有强烈购车欲望。事业单位种种限制规定,促使引入了非国有资产。
追求生活质量的原始动力,追求个人资产的增值的需要。为解决对内职工私有钻机的生产经营问题。在股份制分配方式的前提下,这种动力可能会促使经营团体对国有资产产
生限制,而不断提高非国有资产的份额。
三、认定地勘多元投资性质
职工多元投资,应当认定为民事主体身份的投资性质。认定其是否是借贷行为或是投资行为,关键在收回投资方式。借贷行为不论企业是否亏损都将收回投资,而投资行为只
能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以加速折旧方式取得投资额,并且分取红利。按照要求分取红利的情况看,绝大部分参与经营的行为,欲收回投资,而且寄希望于企业盈利,因而是投资
行为。
四、现行地勘非国有资产投资现状
非国有资产参与经营大体上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借贷式参与经营,一种是投资式参与经营。混同在大队经营范围里的非国有资产具体表现为下面六种表现形式
(一)以大队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集体投资;
(二)以大队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个人投资;
(三)以大队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集体个人混合投资;
(四)不以大队名义进行经营的集体投资;
(五)不以大队名义进行经营的个人投资;
(六)不以大队名义进行经营生产的集体个人混合投资。
五、混合经济已经明显影响着地勘管理工作
由于混合经营,在收益分配上界限不清。收益通常是大队资产、大队商誉和分队非国有资产的混合体带来的,过去只能按工程进行核算,按各自设备所能完成的生产量进行计
算,来区分混合的收益。这样看似机会均等,事实上是机会不均等。因为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是看不到的,又由于现实中各自的设备所处的地层强弱软硬等不确定因素是无法均等
的。这种矛盾需要解决,呼唤着分配方式的进一步改进。
非国有资产与国有资产的混合经营对市场的争夺,主次关系发生着变化。由于同時在统一的经营场所和经营工地施工,常常是不能分清彼此,非国有资产的地位得到了提高,
自然会产生非国有设备优先论和大队设备优先论的矛盾,国有资产优先占有市场受到了动摇。
在物资管理方面,打破了所有制单一的界限,同时也打破了资产登记管理的制度。有的分队自行购进的设备没有发票,新旧程度和价格完全由分队自己掌握,脱离了大队的控
制范围。在参与相关的资质管理等活动中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六、规范地勘非国资产投资行为管理措施
首先要撇清借贷和投资行为,取缔不以大队名义进行经营的出资,认清出资的性质,进而核准进入、评估数量,做好资产处置和股权设置。本人认为一般规范程序应该是:
(一)分清借贷还是投资。借贷行为按照借贷原则对待,不参加分红,不承担经营风险,不能按照投资进行财务处理。
(二)取缔不以大队名义经营的出资。不以大队名义进行经营的活动,市场竞争主体之间非友即敌,我们与竞争对手一起经营只能在极其特殊情况下进行,不能经常性地在一
起共事,以杜绝培养壮大敌手。
(三)认定出资性质。是集体还是民营,是私营还是个体或者自然人,这一关键问题的作用在于,根据现行联合经营法律体系规定,对不同的联营形式投资各方承担不同的法
律责任,单位要承担注册资金范围内的法律责任,个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对投资资产进行核准进入,评估后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企业的重大投资方案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为有效,否则取得
分红为不当得利,不受保护。按照投资原则,在一定经营期对不必要的投资进行限制,这也是保护现有投资者的利益的需要。二级单位的非国有投资以本年度本单位的净利润首先
进行分红,在财务处理上没有确切的数字统计是无法进行的。
(五)进行资产处置。对大队的投资到二级单位的原有资产进行债权债务处置。无论财产是谁投资,财产所有权都应该属于被投资单位。投资人所有权投资到企业时,所有权
就转化为经营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个人所有权因混同于企业所有权而归于消化在企业中,所有权和股权发生了身份转换。只有当二级单位进行剩余财产分配时才能将股权再
次转化为所有权。这些行为的基础是投资之前的资产处置。被投资单位的资产优良与否,只有通过资产处置才能弄清。
(六)股权设置。可以先行约定股权的比例上限,一般国有企业股权比例设计在51%以上。二级单位的集体股权要以其资产占全大队的资产数额为比例,其他股东份额不超过
大队股份的49%以下即可。
(七)分配方式。所有混合资产在取得收益上和国有资产一视同仁,以出资数为基础,按照该法人单位的年终平均收益率取得收益。建立非国有资产快速折旧制,将提取折旧
额返回投资者,建立投资者信心。
(八)签订联合经营协议书。依据《承包经营责任管理办法》大队与个体钻机所有者签订协议书。个体钻机所有者每年向大队交风险抵押金10万元,作为工程质量风险、安全
风险、劳务纠纷等风险损失赔偿。年末未发生以上情况,抵押金全额返还。大队向个体钻机收取7%管理费。大队给每台设备编号,不得私自将工程让与非在联合经营体内登记的钻
机施工。每发现一台次,扣除风险抵押金10万元。大队在满足其本队工程处任务外,将其承揽的工程优先交由个体钻机经营体,钻机产权人必须是本队职工。提供符合钻探施工条
件与需求的设备,并经大队登记备案。(作者单位: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
必要。
关键词:非国有资产,经营现象,制定,规范管理制度。
近年来,“扩大混合制经济在各种所有制经济中的比重”的战略部署,使混合所有制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各地勘单位对外经营市场过程中,也大量出现了非国有资产参与经营的现
象。集中表现在地勘单位的下属二级经营单位,非国有固定资产投资数量普遍增加迅猛,个别的二级经营单位资产构成非大队资产数额远远高于大队的资产数额。这种现象的出现
,给大队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课题,迫切需要回答诸多问题。在以非公司方式进行多元投资到本企业的前提下,该投资行为如何定性?能否以二级单位为投资核算单位?收益按照
什么原则进行财务处理?投资产权归谁所有?分析和解决这些问题,以利于制定出相应的规范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一、地勘非国有经济成分是混合经济
从分析混合经济的内涵来看,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混合经济就是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存的经济,其中包括股份制经济、中外合资的混合经济等等。在混合经济中包括国有
、集体、民营、私营、个体等多种所有制成分,在这种混合经济中,恰恰体现出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江泽民同志指出,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
掌握在谁手中。所以可以说,在地质大队改制成公司以后,职工投资在二级单位也是一种混合经济形式。
二、地勘非国有资产的介入的主要原因
国有经营生产资金紧张是主要原因。在生产指标压力下,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的需要,形式独立的二级经营单位,自觉考虑增加扩大再生产能力。国有设备的落后,50年不变
的设备型号,难以适应现行日新月异的市场需要。国家对地勘单位在资金投入方向上鼓励和支持重点项目,对绝大多数地勘单位没有重点项目的情况下,资金运转出现政策性紧张
。
二级经营单位提高工作效率需要非国有资产的介入。交通工具最具有代表性,交通和通讯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主要工具。二级单位寻求裂变式的全方位的发展方式,需要打破交
通工具等级排气辆限制,因而二级单位有强烈购车欲望。事业单位种种限制规定,促使引入了非国有资产。
追求生活质量的原始动力,追求个人资产的增值的需要。为解决对内职工私有钻机的生产经营问题。在股份制分配方式的前提下,这种动力可能会促使经营团体对国有资产产
生限制,而不断提高非国有资产的份额。
三、认定地勘多元投资性质
职工多元投资,应当认定为民事主体身份的投资性质。认定其是否是借贷行为或是投资行为,关键在收回投资方式。借贷行为不论企业是否亏损都将收回投资,而投资行为只
能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以加速折旧方式取得投资额,并且分取红利。按照要求分取红利的情况看,绝大部分参与经营的行为,欲收回投资,而且寄希望于企业盈利,因而是投资
行为。
四、现行地勘非国有资产投资现状
非国有资产参与经营大体上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借贷式参与经营,一种是投资式参与经营。混同在大队经营范围里的非国有资产具体表现为下面六种表现形式
(一)以大队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集体投资;
(二)以大队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个人投资;
(三)以大队名义进行生产经营的集体个人混合投资;
(四)不以大队名义进行经营的集体投资;
(五)不以大队名义进行经营的个人投资;
(六)不以大队名义进行经营生产的集体个人混合投资。
五、混合经济已经明显影响着地勘管理工作
由于混合经营,在收益分配上界限不清。收益通常是大队资产、大队商誉和分队非国有资产的混合体带来的,过去只能按工程进行核算,按各自设备所能完成的生产量进行计
算,来区分混合的收益。这样看似机会均等,事实上是机会不均等。因为无形资产带来的收益是看不到的,又由于现实中各自的设备所处的地层强弱软硬等不确定因素是无法均等
的。这种矛盾需要解决,呼唤着分配方式的进一步改进。
非国有资产与国有资产的混合经营对市场的争夺,主次关系发生着变化。由于同時在统一的经营场所和经营工地施工,常常是不能分清彼此,非国有资产的地位得到了提高,
自然会产生非国有设备优先论和大队设备优先论的矛盾,国有资产优先占有市场受到了动摇。
在物资管理方面,打破了所有制单一的界限,同时也打破了资产登记管理的制度。有的分队自行购进的设备没有发票,新旧程度和价格完全由分队自己掌握,脱离了大队的控
制范围。在参与相关的资质管理等活动中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六、规范地勘非国资产投资行为管理措施
首先要撇清借贷和投资行为,取缔不以大队名义进行经营的出资,认清出资的性质,进而核准进入、评估数量,做好资产处置和股权设置。本人认为一般规范程序应该是:
(一)分清借贷还是投资。借贷行为按照借贷原则对待,不参加分红,不承担经营风险,不能按照投资进行财务处理。
(二)取缔不以大队名义经营的出资。不以大队名义进行经营的活动,市场竞争主体之间非友即敌,我们与竞争对手一起经营只能在极其特殊情况下进行,不能经常性地在一
起共事,以杜绝培养壮大敌手。
(三)认定出资性质。是集体还是民营,是私营还是个体或者自然人,这一关键问题的作用在于,根据现行联合经营法律体系规定,对不同的联营形式投资各方承担不同的法
律责任,单位要承担注册资金范围内的法律责任,个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对投资资产进行核准进入,评估后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企业的重大投资方案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为有效,否则取得
分红为不当得利,不受保护。按照投资原则,在一定经营期对不必要的投资进行限制,这也是保护现有投资者的利益的需要。二级单位的非国有投资以本年度本单位的净利润首先
进行分红,在财务处理上没有确切的数字统计是无法进行的。
(五)进行资产处置。对大队的投资到二级单位的原有资产进行债权债务处置。无论财产是谁投资,财产所有权都应该属于被投资单位。投资人所有权投资到企业时,所有权
就转化为经营收益权和剩余资产分配权。个人所有权因混同于企业所有权而归于消化在企业中,所有权和股权发生了身份转换。只有当二级单位进行剩余财产分配时才能将股权再
次转化为所有权。这些行为的基础是投资之前的资产处置。被投资单位的资产优良与否,只有通过资产处置才能弄清。
(六)股权设置。可以先行约定股权的比例上限,一般国有企业股权比例设计在51%以上。二级单位的集体股权要以其资产占全大队的资产数额为比例,其他股东份额不超过
大队股份的49%以下即可。
(七)分配方式。所有混合资产在取得收益上和国有资产一视同仁,以出资数为基础,按照该法人单位的年终平均收益率取得收益。建立非国有资产快速折旧制,将提取折旧
额返回投资者,建立投资者信心。
(八)签订联合经营协议书。依据《承包经营责任管理办法》大队与个体钻机所有者签订协议书。个体钻机所有者每年向大队交风险抵押金10万元,作为工程质量风险、安全
风险、劳务纠纷等风险损失赔偿。年末未发生以上情况,抵押金全额返还。大队向个体钻机收取7%管理费。大队给每台设备编号,不得私自将工程让与非在联合经营体内登记的钻
机施工。每发现一台次,扣除风险抵押金10万元。大队在满足其本队工程处任务外,将其承揽的工程优先交由个体钻机经营体,钻机产权人必须是本队职工。提供符合钻探施工条
件与需求的设备,并经大队登记备案。(作者单位: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