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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通知>精神,按照<八部委对建筑市场联合检查的通知>要求,由水利部为组长单位,国家计委、监察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和民航总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于2002年9月2~16日,对湖北省、安徽省的水利建筑市场秩序和长江干堤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了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