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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进一步规范民事诉讼活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水平,现就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