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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是确保施工安全,促进建设工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前提。本文对我国目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对如何加强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做了较深的探究。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气象更是日新月异,项目体量日益庞大,建筑物的高度和深度正在不断刷新纪录,结构形式日趋复杂,施工难度和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所有这些都给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纵观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总体受控,但不容置疑的是重特大事故还是时有发生,普通安全事故更是数不胜数,各地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水平的发展很不均衡,整个行业也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综合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结合笔者在上海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系统二十多年的工作经验,笔者认为目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诚信体系”建设远远落后于整个建筑市场的发展
诚信缺失是目前我們整个社会的弊病,工程建设领域也概莫能外,而且在当下建筑市场高速发展和空前繁荣的情况下显得尤为明显。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在实际操作上严重脱节;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查处,致使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微乎其微,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是一种纵容;而作为诚信体系建设重要一环的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更是严重滞后于当前建筑市场的发展。
2、工程建设行业整体安全意识淡薄
目前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存在着行政主管部门很重视,而企业却不够重视的现象,尽管近年来在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势推动下,这一状况有了很大的改观,但企业领导和现场管理人员乃至部分监理人员往往更关注的是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一味的追求进度,而忽视了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加强,对工程安全没有足够的认识,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过于形式化。另外,现场的建筑工人大都来自偏远农村,相对文化素质较低,入场前安全培训的缺失和现场安全教育的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就更加淡薄,在工作中为了劳动便利,常常会违纪、违章操作,甚至违法,最终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监督体系层级比较清楚,行政设置也相对合理,但直接面对施工现场监管的部分尚有待加强,现有的监督机构设置应当进一步向下、向施工现场延伸。目前的监管模式主要是各级安全质量监督站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进行授权执法,以监督小组对施工现场实体进行安全检查的方式为主,有严重的越位管理的嫌疑,造成了安监小组疲于奔命,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而建筑施工企业则对工地现场无所谓的尴尬局面,长此以往,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严重依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外,相对遍地开花的建筑工地而言,现有的安全监督人员缺口较大,缺乏有效的安全监控手段和检测设施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安全监督工作深入有效的开展。
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对策
1、建立健全建筑行业的诚信体系,完善诚信制度建设。
(1)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整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建筑企业诚信档案的管理,建立健统一的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包括项目经理、总监在内的各类相关人员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及不良市场行为等信息以信息化的手段录入统一的信息平台中,并进行曝光。这方面上海地区已基本完成信息平台的建设,但目前平台的主要功能还是以办理业务为主,相关企业及各类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的共享和公示尚待加强。
(2)依法依规制定统一的奖惩措施,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从源头上抓起,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工程招标和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进行量化扣分。这一点上尤其要强调平台的统一,最好是全国范围的。目前的建筑市场已完全放开,施工企业跨省市经营早已是普遍现象,区域范围的信息记录作为量化依据不能够真实反应一个企业的相关情况,而且会在某种程度上造成有失公平。
(3)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和修订,进一步提高惩处额度和幅度,要做到错罚相当。目前我们执行的很多法律法规都是修订已久,很多条款尤其是罚则部分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建筑市场发展规模和形势,按照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明显罚不抵错,导致违法成本过低,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整个行业对安全生产的漠视。
2、多管齐下,提高行业整体安全意识
(1)加大对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以企业法人为首的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关键是施工企业自身要真正重视安全,而企业能否真正重视安全的关键在于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主要决策权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只要主要负责人对建筑安全有足够的重视,那么一个工地的施工安全就能得到基本的保障。此外,现场安全生产的实现主要依靠现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因此,只有提高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投入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才能使安全措施落实得到强有力的支持。以往的经验教训也表明,企业三类人员安全意识的好坏、认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
(2)加强对建筑工人的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和防护意识。现场的建筑工人大都来自偏远农村,相对文化素质较低,因此入场前的安全培训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培训和岗前教育落到实处而不是流于形式,让工人建立起主动自我防护的安全生产意识。
(3)加大对建设单位的宣传和灌输,使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管理作为工程开发和建设的重要一环,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合理设置工期,配置保障资源,从源头上确保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
(4)提高监管频次,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成本。目前由于普通安全管理问题对企业和相关人员的处罚基本以有限的罚金为主,这对产值以千万、亿计的施工企业来说根本起不到任何警醒的作用,等到发生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为时已晚。因此我们应加大对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的处罚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建立和相关部门如监察机关等的联动查处机制,推行责任追究机制,在经济处罚的基础上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极大地提高企业的违规违法成本,倒逼企业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主动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避免小错的不断积累,降低乃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理清思路,完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1)各级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正确定位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能,在监管企业行为上下功夫。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应当转变现有的监管模式,变监管施工现场工程实体安全、当施工单位的安全员,为监管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让企业自己对施工现场进行积极有效的安全管理。既明确了责任,也提高了监管部门的效能,同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也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
(2)拓展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置,尤其是在相对发达、建筑市场发展较快的地区,安全监督机构应向镇级行政部门延伸,以行政区块为单位组建赋有安全管理职能的非专门网络,将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与行政区块内其他工作的开展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来,上海地区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很多区县都在乡镇一级设立了管理网络,有的甚至将网络延伸到了行政村中,不但规范了正常建设手续项目的安全管理,同时也对很多村民自建项目以及部分违章建筑起到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
(3)借势借力,强化现场安全监理的作用,将安全监理打造成安全监督力量在施工现场的全方位延伸。我国安全监理制度起步较晚,在实际运作中,安全监理远没有质量监理的地位那么高,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也相对淡薄,对发现问题的处置上又往往受制于建设单位抓进度的要求,因此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大都缺乏积极性,所起作用有限。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应充分认识到这一有利条件,建立机制,加大对安全监理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供业务上的支持和配合,不断提高安全监理的地位和积极性,充分利用安全监理24小时驻场的有利条件,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拓展到全天候监管。
结语
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且繁杂的工作,尽管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目前仍存在着很多不够合理、不够完善的环节。要确保监督质量,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就必须要从源头上做起,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和运用,不断加大对整个行业的培训力度和范围,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行业整体的安全意识,深化完善安全监督机制,拓展监管力量和空间,齐抓共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全胜.周季良.马秋林,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与建议浅析,《建筑安全》2008年第23卷第5期
[2]梁建民,张文鹏,浅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3(07)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 A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气象更是日新月异,项目体量日益庞大,建筑物的高度和深度正在不断刷新纪录,结构形式日趋复杂,施工难度和科技含量也越来越高,所有这些都给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一、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纵观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总体受控,但不容置疑的是重特大事故还是时有发生,普通安全事故更是数不胜数,各地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水平的发展很不均衡,整个行业也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综合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的现状,结合笔者在上海工程建设安全质量监督系统二十多年的工作经验,笔者认为目前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1、“诚信体系”建设远远落后于整个建筑市场的发展
诚信缺失是目前我們整个社会的弊病,工程建设领域也概莫能外,而且在当下建筑市场高速发展和空前繁荣的情况下显得尤为明显。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市场准入、清出机制在实际操作上严重脱节;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查处,致使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微乎其微,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是一种纵容;而作为诚信体系建设重要一环的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建设更是严重滞后于当前建筑市场的发展。
2、工程建设行业整体安全意识淡薄
目前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存在着行政主管部门很重视,而企业却不够重视的现象,尽管近年来在行政主管部门的强势推动下,这一状况有了很大的改观,但企业领导和现场管理人员乃至部分监理人员往往更关注的是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一味的追求进度,而忽视了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加强,对工程安全没有足够的认识,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过于形式化。另外,现场的建筑工人大都来自偏远农村,相对文化素质较低,入场前安全培训的缺失和现场安全教育的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就更加淡薄,在工作中为了劳动便利,常常会违纪、违章操作,甚至违法,最终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监督体系层级比较清楚,行政设置也相对合理,但直接面对施工现场监管的部分尚有待加强,现有的监督机构设置应当进一步向下、向施工现场延伸。目前的监管模式主要是各级安全质量监督站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进行授权执法,以监督小组对施工现场实体进行安全检查的方式为主,有严重的越位管理的嫌疑,造成了安监小组疲于奔命,在某种程度上成了施工现场的安全员,而建筑施工企业则对工地现场无所谓的尴尬局面,长此以往,企业在安全管理方面严重依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外,相对遍地开花的建筑工地而言,现有的安全监督人员缺口较大,缺乏有效的安全监控手段和检测设施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安全监督工作深入有效的开展。
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对策
1、建立健全建筑行业的诚信体系,完善诚信制度建设。
(1)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整个工程建设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建筑企业诚信档案的管理,建立健统一的行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和包括项目经理、总监在内的各类相关人员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及不良市场行为等信息以信息化的手段录入统一的信息平台中,并进行曝光。这方面上海地区已基本完成信息平台的建设,但目前平台的主要功能还是以办理业务为主,相关企业及各类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的共享和公示尚待加强。
(2)依法依规制定统一的奖惩措施,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从源头上抓起,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工程招标和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中进行量化扣分。这一点上尤其要强调平台的统一,最好是全国范围的。目前的建筑市场已完全放开,施工企业跨省市经营早已是普遍现象,区域范围的信息记录作为量化依据不能够真实反应一个企业的相关情况,而且会在某种程度上造成有失公平。
(3)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和修订,进一步提高惩处额度和幅度,要做到错罚相当。目前我们执行的很多法律法规都是修订已久,很多条款尤其是罚则部分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建筑市场发展规模和形势,按照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明显罚不抵错,导致违法成本过低,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整个行业对安全生产的漠视。
2、多管齐下,提高行业整体安全意识
(1)加大对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以企业法人为首的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的关键是施工企业自身要真正重视安全,而企业能否真正重视安全的关键在于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主要决策权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只要主要负责人对建筑安全有足够的重视,那么一个工地的施工安全就能得到基本的保障。此外,现场安全生产的实现主要依靠现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因此,只有提高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企业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投入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到位,才能使安全措施落实得到强有力的支持。以往的经验教训也表明,企业三类人员安全意识的好坏、认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好坏。
(2)加强对建筑工人的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和防护意识。现场的建筑工人大都来自偏远农村,相对文化素质较低,因此入场前的安全培训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培训和岗前教育落到实处而不是流于形式,让工人建立起主动自我防护的安全生产意识。
(3)加大对建设单位的宣传和灌输,使建设单位将安全生产管理作为工程开发和建设的重要一环,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合理设置工期,配置保障资源,从源头上确保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
(4)提高监管频次,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成本。目前由于普通安全管理问题对企业和相关人员的处罚基本以有限的罚金为主,这对产值以千万、亿计的施工企业来说根本起不到任何警醒的作用,等到发生了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为时已晚。因此我们应加大对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的处罚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建立和相关部门如监察机关等的联动查处机制,推行责任追究机制,在经济处罚的基础上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极大地提高企业的违规违法成本,倒逼企业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主动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避免小错的不断积累,降低乃至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理清思路,完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1)各级安全质量监督机构要正确定位所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能,在监管企业行为上下功夫。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是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我们应当转变现有的监管模式,变监管施工现场工程实体安全、当施工单位的安全员,为监管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让企业自己对施工现场进行积极有效的安全管理。既明确了责任,也提高了监管部门的效能,同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也起到了极大地促进作用。
(2)拓展安全监督机构的设置,尤其是在相对发达、建筑市场发展较快的地区,安全监督机构应向镇级行政部门延伸,以行政区块为单位组建赋有安全管理职能的非专门网络,将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与行政区块内其他工作的开展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来,上海地区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很多区县都在乡镇一级设立了管理网络,有的甚至将网络延伸到了行政村中,不但规范了正常建设手续项目的安全管理,同时也对很多村民自建项目以及部分违章建筑起到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作用。
(3)借势借力,强化现场安全监理的作用,将安全监理打造成安全监督力量在施工现场的全方位延伸。我国安全监理制度起步较晚,在实际运作中,安全监理远没有质量监理的地位那么高,现场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也相对淡薄,对发现问题的处置上又往往受制于建设单位抓进度的要求,因此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大都缺乏积极性,所起作用有限。各级安全监督机构应充分认识到这一有利条件,建立机制,加大对安全监理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供业务上的支持和配合,不断提高安全监理的地位和积极性,充分利用安全监理24小时驻场的有利条件,将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拓展到全天候监管。
结语
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且繁杂的工作,尽管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发展,但目前仍存在着很多不够合理、不够完善的环节。要确保监督质量,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就必须要从源头上做起,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共享平台建设和运用,不断加大对整个行业的培训力度和范围,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行业整体的安全意识,深化完善安全监督机制,拓展监管力量和空间,齐抓共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全胜.周季良.马秋林,我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的对策与建议浅析,《建筑安全》2008年第23卷第5期
[2]梁建民,张文鹏,浅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