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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拥有极其丰富灿烂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它们不仅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而且具有极高的旅游经济价值。但是,由于缺乏有效保护,大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亡。本文拟从旅游开发的角度入手,分析建立地方立法保护的必要性。并设计了立法的基本体系,着力探讨关于保护模式、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的几个概念性问题。以期在立法层面实现对西北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利用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