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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规章制度是对工作活动的规范化。领导者要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益,就要花力气抓好规章制度的运用,包括制定、执行、监督和遵守。为此,规章制度的制定要讲科学性,执行要讲严格性,监督要讲公正性,遵守要讲自觉性。
关键词:规章制度;科学性;严格性;公正性;自觉性
规章制度就是对某一工作活动的规范化。它决定着一个单位或一项事业兴衰成败。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无论是哪一级领导者,都必须视合理的规章制度为有效的工作手段。领导者要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益,就要花力气抓好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如果在其制定、执行、监督、遵守和维护中某一个环节未抓或抓而无力,都会影响到其领导工作。为发挥制度强有力的工作手段的作用,领导者就必须寻求并把握好运用的艺术。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要体现科学性
规章制度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要环节就是看其是否符合客观规律。规章制度的科学性体现在实践中切实可行,而且对本身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一要体现民主性。无论哪一种规章制度,都是規范和约束所有人的行为的。制定各项规定,事前必须经过广泛地思想发动,并征求意见和建议,取得大家的认可;采取一定的形式,如通过职代会审查、表决,进行颁布;制度的修改、补充、完善和废止也要经过民主讨论,切不可依据个别领导者的意志、好恶和想当然,随心所欲地进行奖惩。
二要体现具体性。如果规章制度太笼统抽象,或过于原则,大而化之,就会使人执行起来有难度。其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和要求能够量化的尽可能量化,即使是质的规定也必须十分具体明确。
三要具备系统性。规章制度的建立不能彼此孤立、零敲碎打地进行,必须有整体观念、系统思维。一方面,就外部环境而言,要求规章制度与宪法和国家法律相衔接,与国家大政方针相一致,否则都是不可取的,也是行不通的;另一方面,就内部环境而言,要求规章制度形成配套,要上下一致,左右衔接,相互关联,不能发生矛盾冲突,做到“自上而下层层展开,自下而上层层保证”。
四要体现连续性。如果没有连续性,缺乏相对的稳定性,群众就会对规章制度失去信任感,其结果必然失去其应有的权威,甚至被视为可有可无,或者让人无所适从。制定规章制度一定要遵守程序规则,防止主观随意取舍,或者议而不决。因此,就必须克服人治大于法治和非程序化这两种错误思想。
二、规章制度的执行要体现严格性
规章制度的效力和作用,只有通过切实贯彻执行才能表现出来。费劲耗神制定出来而不执行,做的就是无效功。执行时必须体现以下原则:
一是严于律己,不分亲疏。“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个领导者能否做到严于律己,不分亲疏,“一碗水端平”,检验出一个领导者是否具备领导素质。“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现实中,有些领导者却忽视了这一点,以为自己偶尔违反点规定,没什么大不了的,无关大局。殊不知,问题就出在这里。领导者不带头执行,无异于用行动宣告规定失效,后果就可想而知。
二是明示法规,谨防失职。首先要明示规章制度,使其成员明确做什么,不做什么,怎么去做;制度晦而不明,规定模棱两可,则令人必然不知所以。其次规章制度不能贯彻落实是中层干部的失职。中层干部的主要任务就是接受上级领导的决策指示而加以执行,做上下沟通的桥梁纽带;否则就是失职。现实中,有的中层干部要么对下属的合理建议采取压制的作法;要么迎合某些下属的心理,“做下属的尾巴”,与上层领导分庭抗礼,致使上下沟通渠道阻塞,形成“肠梗阻”。
三是威之以法,动之以情。规章制度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不打折扣的刚性,这是其基本面,必须坚持;但其作用的对象又是全体员工,人也是讲情感的,实际中还要注重“情感投资”,注意执法中的灵活性和弹性问题。领导者一方面要敢于执法,铁面无私;另一方面又要善于执法,辨证施治。
三、规章制度的监督要体现公正性
监督的原意是指监视、查看和督促。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就是对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好的方面给予激励,对带有倾向的问题及时纠偏,尤其对出现的错误、失误等进行纠正的全过程。要使监督成为可能,也就是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查看和督促要成为可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只有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唤起广大职工参与意识。人民群众的力量被充分调动起来了,才能有积极性对执行情况进行查看和督促。否则,监督的重任只是落在监督职能部门的头上,监督任务就很难完成,也完成不好。
二是必须实行公开的原则。历史上曾经也有过很好的制度,但由于未与群众见面,无形中被废弃了;还有一些好的制度,因为没有公开,得不到群众监督,致使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处于特殊的地位,脱离了人民群众。这里不仅应该强调制度内容的公开,而且还更应该强调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开,以及对违纪违章行为的处罚公开。这样才能增加透明度,为更好监督提供必要的条件。当前,由于做到了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等,以权谋私的现象就大大减少了。
三是必须切实履行监督职能部门的主导监督职能。以前财务监督、政务监督、党务监督等职能部门在某种情况下监督不力,致使违纪违章行为禁而不止,主要原因在于:监督职能部门人员的素质不高,遇事推诿扯皮,使违法违纪行为有机可乘;各监督职能部门的权责形同虚设,落实不了,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不敢做出恰当的处理。
四是必须注重社会舆论包括网络媒体的谴责的作用。借舆论谴责的作用可以唤醒公众对违纪违章行为的愤慨,督促相关部门对其做出必要的惩罚,从而达到维护规章制度的目的。
四、规章制度的遵守要体现自觉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自觉遵守。令出如山,促使职工一丝不苟地遵守,是领导者运用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
一是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对制度不知敬畏,乃至毫无底线、为所欲为,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制度意识淡薄,不拿制度当回事。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制度意识,尊崇制度、重视制度,把对制度的敬畏转化为自觉行动。制度的权威,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就会产生“头雁效应”,这是制度得以落实的关键因素。反之,领导干部只拿制度规范别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却做不到,或者根本不想做,就会产生“破窗效应”,使制度的权威遭到日益严重的侵蚀。
二是必须建立在引导职工自觉地执行制度的基础上。事先全面准确地宣传制度建设的意义和作用,解决人们的思想认识;制度对人的要求只是一般标准,人们如果以消极被动的态度去执行,虽然表面上看并没有违反制度,但往往会出现极坏的结果。这就是人们会片面地被动地消极地不负责任地执行制度的坏处。
三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制度意识,是制度执行的重要前提。在现实中,切实做到“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并对那些违反规章制度的言和行、人和事进行坚决的斗争。
总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管理就没有约束。牢牢把握住自己的行为规范,坚决捍卫单位的制度,维护制度的尊严,同时在制定制度时充分考虑具体情况,不使制度过于教条,也不使制度过于严苛,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归属感,那事业的成功也就理所当然、顺理成章了。
关键词:规章制度;科学性;严格性;公正性;自觉性
规章制度就是对某一工作活动的规范化。它决定着一个单位或一项事业兴衰成败。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无论是哪一级领导者,都必须视合理的规章制度为有效的工作手段。领导者要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益,就要花力气抓好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如果在其制定、执行、监督、遵守和维护中某一个环节未抓或抓而无力,都会影响到其领导工作。为发挥制度强有力的工作手段的作用,领导者就必须寻求并把握好运用的艺术。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要体现科学性
规章制度能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首要环节就是看其是否符合客观规律。规章制度的科学性体现在实践中切实可行,而且对本身工作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规章制度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一要体现民主性。无论哪一种规章制度,都是規范和约束所有人的行为的。制定各项规定,事前必须经过广泛地思想发动,并征求意见和建议,取得大家的认可;采取一定的形式,如通过职代会审查、表决,进行颁布;制度的修改、补充、完善和废止也要经过民主讨论,切不可依据个别领导者的意志、好恶和想当然,随心所欲地进行奖惩。
二要体现具体性。如果规章制度太笼统抽象,或过于原则,大而化之,就会使人执行起来有难度。其中所涉及到的问题和要求能够量化的尽可能量化,即使是质的规定也必须十分具体明确。
三要具备系统性。规章制度的建立不能彼此孤立、零敲碎打地进行,必须有整体观念、系统思维。一方面,就外部环境而言,要求规章制度与宪法和国家法律相衔接,与国家大政方针相一致,否则都是不可取的,也是行不通的;另一方面,就内部环境而言,要求规章制度形成配套,要上下一致,左右衔接,相互关联,不能发生矛盾冲突,做到“自上而下层层展开,自下而上层层保证”。
四要体现连续性。如果没有连续性,缺乏相对的稳定性,群众就会对规章制度失去信任感,其结果必然失去其应有的权威,甚至被视为可有可无,或者让人无所适从。制定规章制度一定要遵守程序规则,防止主观随意取舍,或者议而不决。因此,就必须克服人治大于法治和非程序化这两种错误思想。
二、规章制度的执行要体现严格性
规章制度的效力和作用,只有通过切实贯彻执行才能表现出来。费劲耗神制定出来而不执行,做的就是无效功。执行时必须体现以下原则:
一是严于律己,不分亲疏。“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个领导者能否做到严于律己,不分亲疏,“一碗水端平”,检验出一个领导者是否具备领导素质。“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现实中,有些领导者却忽视了这一点,以为自己偶尔违反点规定,没什么大不了的,无关大局。殊不知,问题就出在这里。领导者不带头执行,无异于用行动宣告规定失效,后果就可想而知。
二是明示法规,谨防失职。首先要明示规章制度,使其成员明确做什么,不做什么,怎么去做;制度晦而不明,规定模棱两可,则令人必然不知所以。其次规章制度不能贯彻落实是中层干部的失职。中层干部的主要任务就是接受上级领导的决策指示而加以执行,做上下沟通的桥梁纽带;否则就是失职。现实中,有的中层干部要么对下属的合理建议采取压制的作法;要么迎合某些下属的心理,“做下属的尾巴”,与上层领导分庭抗礼,致使上下沟通渠道阻塞,形成“肠梗阻”。
三是威之以法,动之以情。规章制度具有权威性、强制性和不打折扣的刚性,这是其基本面,必须坚持;但其作用的对象又是全体员工,人也是讲情感的,实际中还要注重“情感投资”,注意执法中的灵活性和弹性问题。领导者一方面要敢于执法,铁面无私;另一方面又要善于执法,辨证施治。
三、规章制度的监督要体现公正性
监督的原意是指监视、查看和督促。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就是对规章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好的方面给予激励,对带有倾向的问题及时纠偏,尤其对出现的错误、失误等进行纠正的全过程。要使监督成为可能,也就是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查看和督促要成为可能,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取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只有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唤起广大职工参与意识。人民群众的力量被充分调动起来了,才能有积极性对执行情况进行查看和督促。否则,监督的重任只是落在监督职能部门的头上,监督任务就很难完成,也完成不好。
二是必须实行公开的原则。历史上曾经也有过很好的制度,但由于未与群众见面,无形中被废弃了;还有一些好的制度,因为没有公开,得不到群众监督,致使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处于特殊的地位,脱离了人民群众。这里不仅应该强调制度内容的公开,而且还更应该强调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开,以及对违纪违章行为的处罚公开。这样才能增加透明度,为更好监督提供必要的条件。当前,由于做到了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等,以权谋私的现象就大大减少了。
三是必须切实履行监督职能部门的主导监督职能。以前财务监督、政务监督、党务监督等职能部门在某种情况下监督不力,致使违纪违章行为禁而不止,主要原因在于:监督职能部门人员的素质不高,遇事推诿扯皮,使违法违纪行为有机可乘;各监督职能部门的权责形同虚设,落实不了,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不敢做出恰当的处理。
四是必须注重社会舆论包括网络媒体的谴责的作用。借舆论谴责的作用可以唤醒公众对违纪违章行为的愤慨,督促相关部门对其做出必要的惩罚,从而达到维护规章制度的目的。
四、规章制度的遵守要体现自觉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自觉遵守。令出如山,促使职工一丝不苟地遵守,是领导者运用制度的重要环节之一。
一是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之所以对制度不知敬畏,乃至毫无底线、为所欲为,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制度意识淡薄,不拿制度当回事。越是主要领导干部,越要自觉增强制度意识,尊崇制度、重视制度,把对制度的敬畏转化为自觉行动。制度的权威,很大程度上就体现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领导干部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就会产生“头雁效应”,这是制度得以落实的关键因素。反之,领导干部只拿制度规范别人,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却做不到,或者根本不想做,就会产生“破窗效应”,使制度的权威遭到日益严重的侵蚀。
二是必须建立在引导职工自觉地执行制度的基础上。事先全面准确地宣传制度建设的意义和作用,解决人们的思想认识;制度对人的要求只是一般标准,人们如果以消极被动的态度去执行,虽然表面上看并没有违反制度,但往往会出现极坏的结果。这就是人们会片面地被动地消极地不负责任地执行制度的坏处。
三是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制度意识,是制度执行的重要前提。在现实中,切实做到“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并对那些违反规章制度的言和行、人和事进行坚决的斗争。
总之,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制度管理就没有约束。牢牢把握住自己的行为规范,坚决捍卫单位的制度,维护制度的尊严,同时在制定制度时充分考虑具体情况,不使制度过于教条,也不使制度过于严苛,能够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归属感,那事业的成功也就理所当然、顺理成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