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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辞舅姑先问人,私向江头祭水神。
——[唐]张 籍《杂曲歌辞·春江曲》
在中国古代社会,祭祀一直都是邦国中的大事,上自统治者,下至平民百姓,没有一个人敢懈怠的。《左传·成公十三年》中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礼记·祭仪》也说:“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可见,祭祀源于人们对天地鬼神既敬且畏的心理,在这一心理的驱动下,人们会按照一定的仪式向神鬼致敬、献礼,以求得它们的宽恕和护佑,这便是“祭”。
且看下图中“祭”字的演变过程:
观图可知,“祭”乃一个会意字。在甲骨字形中,“祭”的右边是一只手(又),左边是一块肉,中间的小点则表示肉块上粘连的血滴。因此,甲骨文中的“祭”所表示的就是上古先民用鲜肉献祭于祖宗神灵的意思。金文的“祭”省略了表示血滴的小点,却在下方增加了一个代表供桌或祖宗牌位的“示”字,强调了献祭的主体和方式。篆文的“祭”秉承了金文的形体,但其结构更匀称,形体也更为美观。楷书缘此写作“祭”。
最初的祭祀活动其实很简单,只是在崇拜对象的灵物前放置象征性的食品以示报恩、崇敬而已,旨在希望通过祭祀活动使自己得到神灵的庇佑。但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祭祀活动也变得多而复杂。但在先民的心中,祭祀始终是一种神圣而严肃的仪式。
西汉王充在《论衡·祭意》中说:“凡祭祀之义有二:一曰报功,二曰修先。”这里面的“报功”指的是天地河岳给人类提供了必需的生存条件,这与祖先神灵的庇护是分不开的,所以要用“祭”来报答。而“修先”则是指先妣、先考都是自己的亲人,生时有养育之恩,死后也绝不可以背弃,所以要以“祭”的形式让其死后有所享。
——[唐]张 籍《杂曲歌辞·春江曲》
在中国古代社会,祭祀一直都是邦国中的大事,上自统治者,下至平民百姓,没有一个人敢懈怠的。《左传·成公十三年》中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礼记·祭仪》也说:“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可见,祭祀源于人们对天地鬼神既敬且畏的心理,在这一心理的驱动下,人们会按照一定的仪式向神鬼致敬、献礼,以求得它们的宽恕和护佑,这便是“祭”。
且看下图中“祭”字的演变过程:
观图可知,“祭”乃一个会意字。在甲骨字形中,“祭”的右边是一只手(又),左边是一块肉,中间的小点则表示肉块上粘连的血滴。因此,甲骨文中的“祭”所表示的就是上古先民用鲜肉献祭于祖宗神灵的意思。金文的“祭”省略了表示血滴的小点,却在下方增加了一个代表供桌或祖宗牌位的“示”字,强调了献祭的主体和方式。篆文的“祭”秉承了金文的形体,但其结构更匀称,形体也更为美观。楷书缘此写作“祭”。
最初的祭祀活动其实很简单,只是在崇拜对象的灵物前放置象征性的食品以示报恩、崇敬而已,旨在希望通过祭祀活动使自己得到神灵的庇佑。但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祭祀活动也变得多而复杂。但在先民的心中,祭祀始终是一种神圣而严肃的仪式。
西汉王充在《论衡·祭意》中说:“凡祭祀之义有二:一曰报功,二曰修先。”这里面的“报功”指的是天地河岳给人类提供了必需的生存条件,这与祖先神灵的庇护是分不开的,所以要用“祭”来报答。而“修先”则是指先妣、先考都是自己的亲人,生时有养育之恩,死后也绝不可以背弃,所以要以“祭”的形式让其死后有所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