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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业信贷业务发展过程中,“借新还旧”贷款长期存在,且备受关注。目前,“借新还旧”贷款模式多样,较为隐蔽,可能涉及多家银行、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无法从单笔贷款台账上确定,鉴别难度较大。有效控制“借新还旧”贷款带来的金融风险极为重要,而关键突破口:一是建立一套可行的“借新还旧”贷款鉴别方法,从量上掌握“借新还旧”贷款的规模;二是掌握银行“借新还旧”贷款的模式,便于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本文考虑到银行贷款审批权等问题,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为对象开展“借新还旧”贷款测算与模式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借新还旧”测算
测算方法
根据“借新还旧”贷款业务流程,此项业务为金融机构同时存在贷款方一致、金额相近、旧贷款结束与新贷款发放时间差较短的两笔或多笔贷款。测算此项业务的核心在于使用需要测算时间点的企业贷款台账,将查询对象与选定时间区域内贷款台账进行逐一比对,找到完全匹配的对象后再从贷款金额、贷款时间、还贷时间进行对比,判断是否属于“借新还旧”贷款。
Vlookup函数多在财务管理方面使用,为纵向列查找,通俗地讲为根据要查找的值(第1个参数),在查找范围(第2个参数)的第一列搜索查找该值,找到该值后就能确定所在行,然后返回查找范围相同行上指定列(第3个参数)的单元格的值。Vlookup功能符合本文“借新还旧”测算需求,故本文采取Vlookup函数测算法人金融机构“借新还旧”贷款情况。
测算结果
根据收集的邵阳市辖内11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4年的数据,2019年末现存企业贷款中“借新还旧”贷款笔数为239笔,贷款余额共计17.76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的26%,其中武冈包商村镇银行、昭阳农商行、洞口农商行“借新还旧”贷款占比最高,分别为79.29%、41.54%和39.41%,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测算结果准确度分析
根据金融机构和企业实地走访调查结果,辖内11家金融机构共有企业“借新还旧”贷款314笔,共计21.62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的31.64%(见表2)。
根据测算和调研结果,得出测算结果准确率为76.12%(测算准确率=测算所得“借新还旧”贷款笔数/调研所得“借新还旧”贷款笔数)。根据结果对比,可以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测算所得“借新还旧”贷款,调研结果显示确实为“借新还旧”贷款;二是实际调研结果显示,除典型“借新还旧”贷款模式外,部分企业“借新还旧”贷款模式更为隐蔽,难以根据银行台账信息测算;三是“借新还旧”贷款存在多种模式共存的现象。
“借新还旧”贷款模式分析
“借新还旧”贷款可称为“以贷还贷”,根据调研,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在多种形式的“借新还旧”类贷款。本文从操作方式上分为“借新还旧”模式、“还旧借新”模式、“置换贷款”模式以及“分拆贷款”模式,并通过案例描述贷款的具体操作流程。
“借新还旧”模式
此模式為“借新还旧”类贷款中最基础的模式,一般涉及一家银行和一家企业。基本模式为:A企业在X银行存在一笔即将到期贷款,A企业无法偿还该贷款,但能支付利息,故在贷款到期前,X银行向A企业发放一笔略大于或等于现存贷款金额的新贷款,用于偿还前一笔贷款。
目前辖内法人金融机构较少开展直接“借新还旧”模式贷款,较为典型的有武冈某银行对某公司发放的两笔贷款。2016年2月2日,该行对该公司发放了一笔180万元的一年期贷款,同年12月,该公司向该行反映,受当年原材料价格影响,将无法按期偿还该笔贷款,经银行和该企业协商。2016年12月6日,该行对其发放了一笔金额为300万元的一年期贷款,其中180万元用于归还前一笔贷款。
“还旧借新”模式
此模式为“借新还旧”类贷款中最常见的模式,一般仅涉及一家银行和一家企业,需要企业寻找过桥资金。基本模式为:A企业在X银行有一笔贷款即将到期,A企业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归还X银行此笔贷款,随后X银行向A企业发放一笔等额贷款,A企业用于归还此前用于过桥资金的社会融资。
辖内11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均存在“还旧借新”贷款,较为的典型案例:2016年8月,洞口某银行对某公司发放了3笔一年期贷款,共计4000万元,于2017年8月9日到期,该公司定期归还此3笔贷款;但贷款台账显示,2017年8月10日该行对该公司发放了一笔4000万元的贷款,贷款用途为该公司偿还过桥资金。
“置换贷款”模式
此模式为“借新还旧”类贷款中较为隐蔽的模式,一般涉及多家银行和一家企业,多发生于农商行系统内多家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基本模式为:X银行先向A企业发放1笔贷款,贷款到期时,由Y银行向A企业发放1笔贷款用于归还其在X银行的前期贷款。
置换贷款较难测算,需要对比多家银行机构的贷款明细,辖内较为典型的有A农商行及B农商行对某公司的3笔贷款。2016年5月,A农商行对该公司发放了2笔一年期贷款共计1350万元,并按期归还,但根据大数据搜索,2017年6月,B农商行对该公司发放了一笔2700万元的贷款,通过实地调研了解,该公司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募集了资金用于偿还A农商行1350万元的贷款,后又通过增加担保抵押物价值的方式向B农商行申请了2700万元贷款,并以此偿还社会融资,多余贷款资金用于企业的运营周转。该案例同时涵盖“还旧借新”模式及“置换贷款”模式。
“分拆贷款”模式
此模式一般涉及一家银行和一家贷款企业。基本模式:X银行对A企业进行集中贷款授信,A企业在X银行进行分批贷款,错开还款期限,然后循环将前序到期后转贷的资金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贷款。
辖内A农商行针对县域内多家企业开展分批贷款,以错开还款期限,如对某公司发放的4笔贷款,共计4800万元,还款期限依次推后一年。根据实地调研发现,考虑到企业的资金周转,避免集中还款对企业的运营造成冲击,影响企业的还款能力,农商行在贷款发放设置时,故意错开还款时间,便于企业能以后续转贷资金偿还前期贷款。 政策建议
监管部门应加强“借新还旧”贷款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借新还旧”贷款界定原则和识别标准。针对形式多样的“借新还旧”贷款,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出台专项管理办法,对银行“借新还旧”贷款的定义、关联方、时间间隔及资金差额等细节要素予以明确。
严格规范金融机构“借新还旧”类贷款准入条件。一是监管部门应制定明确的“借新还旧”贷款办理条件,要求企业必须满足相关条件,银行方能开展“借新还旧”贷款;二是金融机构开展“借新还旧”贷款审批时,必须坚持贯彻谨慎性原则,需遵循比初次贷款更为严谨的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借新还旧的必要性和预计风险变化情况。
定期开展金融机构“借新还旧”贷款的专项检查。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金融机构借新还旧类贷款的风险评估,以多种方式掌握银行类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的真实水平,加强对借新还旧操作的监控和管理,有效防控借新还旧类贷款的隐藏风险。
根据监管对象设置合理化的考核指标。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开展指标和分类评级,在遵循国际惯例的基础上,仍需结合县域经济特点,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考核的关键指标设置合理的容忍度。如评估金融机构质量资产时,不仅需要考虑不良贷款的贷款额、实收资本,也需综合考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设立合理的考评范围,防止出现金融机构因指标倒逼而采取“借新还旧”的操作来掩盖不良贷款。
金融机构应健全“借新还旧”贷款的内控管理机制
严控“借新还旧”贷款的额度和期限。一是金融机构开展企业“借新还旧”贷款的总额不应超过原贷款的贷款余额;二是新的“借新还旧”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且受企业资金流动性影响而产生的“借新还旧”贷款期限不应超过企业在该项目的运營周期。
完善“借新还旧”贷款的责任追究制度。银行应明确“借新还旧”贷款的相关责任人。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如实填写借新还旧的真实用途,分析“借新还旧”贷款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因客观原因产生借新还旧的,银行应要求借款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进行材料审验、归档处理。因主观原因产生借新还旧的,银行应根据监管部门及银行内部制度追究相关信贷人员责任,并将“借新还旧”贷款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
制定“借新还旧”贷款的风险化解措施。一是现金清收。银行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合理的现金清收方案。二是分期偿付逐步压缩。对于部分偿付能力有限,但具有较强还款意愿的企业,银行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分期还款计划,以逐步压缩借新还旧余额的方式收回贷款。三是实施法律途径追偿。对采取借新还旧逃避还债责任的借款方和确实丧失现金流入的企业,银行应及时行使担保物权,通过处置资产实现贷款清收。
加快落实企业征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贷环境
构建协调统一的企业征信共享平台。由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规定统一的、系统的征信标准来协调和整合全国各部门、各机构所搜集的征信数据,建立全国通用的中小企业征信共享平台,为金融机构贷前审批提供企业信用查询。
完善企业征信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体系。一是出台企业征信相关法律法规,且从征信数据公开、使用等角度对其进行法律强制性约束。二是建立健全失信惩罚措施,企业存在失信行为时,直接计入企业法人征信记录,从而提高企业的失信成本。
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营造诚信信贷环境。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企业征信体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有效提高企业的征信意识。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借新还旧”测算
测算方法
根据“借新还旧”贷款业务流程,此项业务为金融机构同时存在贷款方一致、金额相近、旧贷款结束与新贷款发放时间差较短的两笔或多笔贷款。测算此项业务的核心在于使用需要测算时间点的企业贷款台账,将查询对象与选定时间区域内贷款台账进行逐一比对,找到完全匹配的对象后再从贷款金额、贷款时间、还贷时间进行对比,判断是否属于“借新还旧”贷款。
Vlookup函数多在财务管理方面使用,为纵向列查找,通俗地讲为根据要查找的值(第1个参数),在查找范围(第2个参数)的第一列搜索查找该值,找到该值后就能确定所在行,然后返回查找范围相同行上指定列(第3个参数)的单元格的值。Vlookup功能符合本文“借新还旧”测算需求,故本文采取Vlookup函数测算法人金融机构“借新还旧”贷款情况。
测算结果
根据收集的邵阳市辖内11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4年的数据,2019年末现存企业贷款中“借新还旧”贷款笔数为239笔,贷款余额共计17.76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的26%,其中武冈包商村镇银行、昭阳农商行、洞口农商行“借新还旧”贷款占比最高,分别为79.29%、41.54%和39.41%,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测算结果准确度分析
根据金融机构和企业实地走访调查结果,辖内11家金融机构共有企业“借新还旧”贷款314笔,共计21.62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的31.64%(见表2)。
根据测算和调研结果,得出测算结果准确率为76.12%(测算准确率=测算所得“借新还旧”贷款笔数/调研所得“借新还旧”贷款笔数)。根据结果对比,可以发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测算所得“借新还旧”贷款,调研结果显示确实为“借新还旧”贷款;二是实际调研结果显示,除典型“借新还旧”贷款模式外,部分企业“借新还旧”贷款模式更为隐蔽,难以根据银行台账信息测算;三是“借新还旧”贷款存在多种模式共存的现象。
“借新还旧”贷款模式分析
“借新还旧”贷款可称为“以贷还贷”,根据调研,辖内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在多种形式的“借新还旧”类贷款。本文从操作方式上分为“借新还旧”模式、“还旧借新”模式、“置换贷款”模式以及“分拆贷款”模式,并通过案例描述贷款的具体操作流程。
“借新还旧”模式
此模式為“借新还旧”类贷款中最基础的模式,一般涉及一家银行和一家企业。基本模式为:A企业在X银行存在一笔即将到期贷款,A企业无法偿还该贷款,但能支付利息,故在贷款到期前,X银行向A企业发放一笔略大于或等于现存贷款金额的新贷款,用于偿还前一笔贷款。
目前辖内法人金融机构较少开展直接“借新还旧”模式贷款,较为典型的有武冈某银行对某公司发放的两笔贷款。2016年2月2日,该行对该公司发放了一笔180万元的一年期贷款,同年12月,该公司向该行反映,受当年原材料价格影响,将无法按期偿还该笔贷款,经银行和该企业协商。2016年12月6日,该行对其发放了一笔金额为300万元的一年期贷款,其中180万元用于归还前一笔贷款。
“还旧借新”模式
此模式为“借新还旧”类贷款中最常见的模式,一般仅涉及一家银行和一家企业,需要企业寻找过桥资金。基本模式为:A企业在X银行有一笔贷款即将到期,A企业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归还X银行此笔贷款,随后X银行向A企业发放一笔等额贷款,A企业用于归还此前用于过桥资金的社会融资。
辖内11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均存在“还旧借新”贷款,较为的典型案例:2016年8月,洞口某银行对某公司发放了3笔一年期贷款,共计4000万元,于2017年8月9日到期,该公司定期归还此3笔贷款;但贷款台账显示,2017年8月10日该行对该公司发放了一笔4000万元的贷款,贷款用途为该公司偿还过桥资金。
“置换贷款”模式
此模式为“借新还旧”类贷款中较为隐蔽的模式,一般涉及多家银行和一家企业,多发生于农商行系统内多家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基本模式为:X银行先向A企业发放1笔贷款,贷款到期时,由Y银行向A企业发放1笔贷款用于归还其在X银行的前期贷款。
置换贷款较难测算,需要对比多家银行机构的贷款明细,辖内较为典型的有A农商行及B农商行对某公司的3笔贷款。2016年5月,A农商行对该公司发放了2笔一年期贷款共计1350万元,并按期归还,但根据大数据搜索,2017年6月,B农商行对该公司发放了一笔2700万元的贷款,通过实地调研了解,该公司通过社会融资方式募集了资金用于偿还A农商行1350万元的贷款,后又通过增加担保抵押物价值的方式向B农商行申请了2700万元贷款,并以此偿还社会融资,多余贷款资金用于企业的运营周转。该案例同时涵盖“还旧借新”模式及“置换贷款”模式。
“分拆贷款”模式
此模式一般涉及一家银行和一家贷款企业。基本模式:X银行对A企业进行集中贷款授信,A企业在X银行进行分批贷款,错开还款期限,然后循环将前序到期后转贷的资金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贷款。
辖内A农商行针对县域内多家企业开展分批贷款,以错开还款期限,如对某公司发放的4笔贷款,共计4800万元,还款期限依次推后一年。根据实地调研发现,考虑到企业的资金周转,避免集中还款对企业的运营造成冲击,影响企业的还款能力,农商行在贷款发放设置时,故意错开还款时间,便于企业能以后续转贷资金偿还前期贷款。 政策建议
监管部门应加强“借新还旧”贷款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借新还旧”贷款界定原则和识别标准。针对形式多样的“借新还旧”贷款,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出台专项管理办法,对银行“借新还旧”贷款的定义、关联方、时间间隔及资金差额等细节要素予以明确。
严格规范金融机构“借新还旧”类贷款准入条件。一是监管部门应制定明确的“借新还旧”贷款办理条件,要求企业必须满足相关条件,银行方能开展“借新还旧”贷款;二是金融机构开展“借新还旧”贷款审批时,必须坚持贯彻谨慎性原则,需遵循比初次贷款更为严谨的调查、审查、审批和贷后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借新还旧的必要性和预计风险变化情况。
定期开展金融机构“借新还旧”贷款的专项检查。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金融机构借新还旧类贷款的风险评估,以多种方式掌握银行类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的真实水平,加强对借新还旧操作的监控和管理,有效防控借新还旧类贷款的隐藏风险。
根据监管对象设置合理化的考核指标。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开展指标和分类评级,在遵循国际惯例的基础上,仍需结合县域经济特点,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考核的关键指标设置合理的容忍度。如评估金融机构质量资产时,不仅需要考虑不良贷款的贷款额、实收资本,也需综合考虑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设立合理的考评范围,防止出现金融机构因指标倒逼而采取“借新还旧”的操作来掩盖不良贷款。
金融机构应健全“借新还旧”贷款的内控管理机制
严控“借新还旧”贷款的额度和期限。一是金融机构开展企业“借新还旧”贷款的总额不应超过原贷款的贷款余额;二是新的“借新还旧”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能超过原贷款期限,且受企业资金流动性影响而产生的“借新还旧”贷款期限不应超过企业在该项目的运營周期。
完善“借新还旧”贷款的责任追究制度。银行应明确“借新还旧”贷款的相关责任人。银行办理相关业务时,应如实填写借新还旧的真实用途,分析“借新还旧”贷款产生的主客观原因。因客观原因产生借新还旧的,银行应要求借款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进行材料审验、归档处理。因主观原因产生借新还旧的,银行应根据监管部门及银行内部制度追究相关信贷人员责任,并将“借新还旧”贷款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
制定“借新还旧”贷款的风险化解措施。一是现金清收。银行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制定合理的现金清收方案。二是分期偿付逐步压缩。对于部分偿付能力有限,但具有较强还款意愿的企业,银行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分期还款计划,以逐步压缩借新还旧余额的方式收回贷款。三是实施法律途径追偿。对采取借新还旧逃避还债责任的借款方和确实丧失现金流入的企业,银行应及时行使担保物权,通过处置资产实现贷款清收。
加快落实企业征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贷环境
构建协调统一的企业征信共享平台。由中国人民银行通过规定统一的、系统的征信标准来协调和整合全国各部门、各机构所搜集的征信数据,建立全国通用的中小企业征信共享平台,为金融机构贷前审批提供企业信用查询。
完善企业征信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体系。一是出台企业征信相关法律法规,且从征信数据公开、使用等角度对其进行法律强制性约束。二是建立健全失信惩罚措施,企业存在失信行为时,直接计入企业法人征信记录,从而提高企业的失信成本。
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营造诚信信贷环境。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企业征信体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有效提高企业的征信意识。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