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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作为一种矫正模式,已经引发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能够克服传统矫正即监禁刑的诸多弊端,最大限度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有利于提高犯人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人民法院作为社区矫正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部门,应加大适应社区矫正刑的措施,充分发挥其潜在的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