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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公安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法庭审判,侦查人员可能就其实施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的过程进行陈述或接受询问.本文阐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有积极的意义,进一步解读在何种情形下需要出庭作证以及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