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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 ,学界提出了适度干预原则。从“适度干预”走向“谨慎干预”是经济法的现代化必然 ,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化、法治化、全球化、信息化要求的回应。谨慎干预要求政府 (国家 )在干预市场时 ,仅仅以辅助角色出现 ,不得取代市场 ;要兼顾冲突双方的利益 ,采取双赢策略 ;要尽量采用间接的、经济的手段 ;要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