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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从长远发展来看,企业兼具教育与组织两方面的规划安排,表现出与学校不同的特点。企业将社会价值、经济价值、教育价值统一起来,在中药专业上所起到的作用是重要的。在发展中药专业现代教育过程中,企业对教育职能效力的发挥,对推进现代学徒制度改革和职业教育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关 键 词] 企业;中药专业;现代学徒制
[中图分类号] G718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25-0102-01
一、企业教育职能在中药专业发挥作用是专业本身发展的内在要求
所谓职业教育就是指让受教育的人从事某种职业或者生产劳动所必需的职业知识、技能和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的一种教育,从而作为企业发展的阶段性产物。在中药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中,形成校企结合的模式是该专业本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在一定程度来说,企业的教育职能可以为构建中药职业教育体系提供帮助。同时中药专业人才也能够更好地从事到专业领域的各个岗位中去,从而实现校企互动,加强企业主体教育职能的作用。
(一)中药专业培养模式的形成与企业教育进行技能培训的学徒制雏形
中药专业是我国医药行业“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发展专业之一,是为数不多的有知识产权的产业之一。中药专业所对应的产业迅速发展,这也为其人才培养提供了新的高度。
中药专业培养模式的起点与企业技能培训学徒制的起点类似,最初意义上的学徒制是为了维护家族传承和家族利益,从而形成“家传世学”。而中药专业培养模式也本着以传承为出发点,借鉴了企业教育模式与进口中药产业的特点。
中药产业的迅速发展,使中药新药的研发速度加快,需要学生进岗体验,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使学生了解企业的工作内容和劳动纪律,成为“中药专业职业人”。
2.中药专业改革措施与企业职能学徒制发展
根据中药企业的特点,积极推进企业职能教育与中药专业的融合,优化专业人才的培养方案。在方案优化的过程中,需要切合现代中药专业教育学徒制的改革规划,不偏不倚地遵守制度的改革要求。
生产力和生产工具日益发展优化,经济在不断地发展,生产规模也在日益增大。仅仅靠家族式的传承难以维持,必须借助一定的生产工具,加上高专业型人才,方能发挥出企业教育职能的作用。目前,在职教方面、产业方面对人才的培养,意识到了生产和教育是不能想分割的两大主体。企业在保证利润的同时,也要摆脱对学校职业教育的依赖,利用学徒制来为企业提供人才支撑。这不仅是中药专业职业教育发展所必要的,也是企业自身想要发展的基石。
二、企业教育职能在促进中药专业教育发展方面的主要表现
企业对中药专业职业教育上有所要求,与此同时,企业自身也要能够参与并承担中药专业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这不仅是经济的一种转型,也是企业的一种新形式的发展需求。中药专业职业教育的发展和企业教育职能不可分割,根据发达国家的改革经历,企业教育职能发展作为中药专业教育发展的推动力,是中药专业教育发展的历史选择和理性诉求,对此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企业转型投资的主体,实现多元化的中药专业教育
企业本身可以根据不同的条件,采取不同的投资方式来进行多元化的中药专业教育。对中医药企业来说,可以单独成立以中药专业为首的人才职业类院校,更现实地参与进教育的改革。这样一来便实现多种教育形式下的中药专业教育,为推进现代中药专业学徒制的改革提供前提条件。可以根据企业的平台构建不同的模块来进行中药专业类专业群的建设,重新为学生建设新的校内教育基地,从而实现中药专业的多元化教育。
(二)企業人才的变化性可为中药专业提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导向
技术的进步使得企业对人才类型的需求有所变化,同时产业的发展也带动职业教育的兴起。例如,中药专业对新兴或者短缺型职业的需求增多,对中药专业教育提出新的挑战。所以,企业要根据人才变化的敏感需求,以中药专业为指引,创造出可靠的、及时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更专业地输送企业需要的人才。
企业主体教育要发挥出主体作用,使中药专业的学生获得更多的职场体验。完善考核,构建职业教育多元体系变得极为重要。另外,企业的文化也要融入职业教育中,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总之,在现代职业体系教育中,企业不仅是作为学生的工作单位,还肩负着对学生进行专业化的职业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所以要将企业教育职能和学校教育职能进行互补,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现代中药专业的教育体系还需要立足于自身条件,加大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与改革力度,根据生产力和经济的变化趋势,调整中医药专业的结构,然后根据中药专业学生的特长,让其在不同的岗位进行实践,获得职业能力,从而真正发挥出企业主体的教育职能,推动现代学徒制度改革。
参考文献:
[1]聂伟,刘兰明.从必然性到过渡性:企业教育视角下的校企合作发展[J].高等教育研究,2012(12):72-76.
[2]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2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3]郭杨,王琴.近年来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综述[J].职教论坛,2008(1):15-21.
[4]于黔勋.对“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解要回归本原[J].江苏教育,2012(12):1.
[关 键 词] 企业;中药专业;现代学徒制
[中图分类号] G718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25-0102-01
一、企业教育职能在中药专业发挥作用是专业本身发展的内在要求
所谓职业教育就是指让受教育的人从事某种职业或者生产劳动所必需的职业知识、技能和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的一种教育,从而作为企业发展的阶段性产物。在中药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中,形成校企结合的模式是该专业本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在一定程度来说,企业的教育职能可以为构建中药职业教育体系提供帮助。同时中药专业人才也能够更好地从事到专业领域的各个岗位中去,从而实现校企互动,加强企业主体教育职能的作用。
(一)中药专业培养模式的形成与企业教育进行技能培训的学徒制雏形
中药专业是我国医药行业“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发展专业之一,是为数不多的有知识产权的产业之一。中药专业所对应的产业迅速发展,这也为其人才培养提供了新的高度。
中药专业培养模式的起点与企业技能培训学徒制的起点类似,最初意义上的学徒制是为了维护家族传承和家族利益,从而形成“家传世学”。而中药专业培养模式也本着以传承为出发点,借鉴了企业教育模式与进口中药产业的特点。
中药产业的迅速发展,使中药新药的研发速度加快,需要学生进岗体验,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使学生了解企业的工作内容和劳动纪律,成为“中药专业职业人”。
2.中药专业改革措施与企业职能学徒制发展
根据中药企业的特点,积极推进企业职能教育与中药专业的融合,优化专业人才的培养方案。在方案优化的过程中,需要切合现代中药专业教育学徒制的改革规划,不偏不倚地遵守制度的改革要求。
生产力和生产工具日益发展优化,经济在不断地发展,生产规模也在日益增大。仅仅靠家族式的传承难以维持,必须借助一定的生产工具,加上高专业型人才,方能发挥出企业教育职能的作用。目前,在职教方面、产业方面对人才的培养,意识到了生产和教育是不能想分割的两大主体。企业在保证利润的同时,也要摆脱对学校职业教育的依赖,利用学徒制来为企业提供人才支撑。这不仅是中药专业职业教育发展所必要的,也是企业自身想要发展的基石。
二、企业教育职能在促进中药专业教育发展方面的主要表现
企业对中药专业职业教育上有所要求,与此同时,企业自身也要能够参与并承担中药专业职业教育的社会责任。这不仅是经济的一种转型,也是企业的一种新形式的发展需求。中药专业职业教育的发展和企业教育职能不可分割,根据发达国家的改革经历,企业教育职能发展作为中药专业教育发展的推动力,是中药专业教育发展的历史选择和理性诉求,对此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企业转型投资的主体,实现多元化的中药专业教育
企业本身可以根据不同的条件,采取不同的投资方式来进行多元化的中药专业教育。对中医药企业来说,可以单独成立以中药专业为首的人才职业类院校,更现实地参与进教育的改革。这样一来便实现多种教育形式下的中药专业教育,为推进现代中药专业学徒制的改革提供前提条件。可以根据企业的平台构建不同的模块来进行中药专业类专业群的建设,重新为学生建设新的校内教育基地,从而实现中药专业的多元化教育。
(二)企業人才的变化性可为中药专业提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导向
技术的进步使得企业对人才类型的需求有所变化,同时产业的发展也带动职业教育的兴起。例如,中药专业对新兴或者短缺型职业的需求增多,对中药专业教育提出新的挑战。所以,企业要根据人才变化的敏感需求,以中药专业为指引,创造出可靠的、及时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更专业地输送企业需要的人才。
企业主体教育要发挥出主体作用,使中药专业的学生获得更多的职场体验。完善考核,构建职业教育多元体系变得极为重要。另外,企业的文化也要融入职业教育中,从而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总之,在现代职业体系教育中,企业不仅是作为学生的工作单位,还肩负着对学生进行专业化的职业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所以要将企业教育职能和学校教育职能进行互补,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现代中药专业的教育体系还需要立足于自身条件,加大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合作与改革力度,根据生产力和经济的变化趋势,调整中医药专业的结构,然后根据中药专业学生的特长,让其在不同的岗位进行实践,获得职业能力,从而真正发挥出企业主体的教育职能,推动现代学徒制度改革。
参考文献:
[1]聂伟,刘兰明.从必然性到过渡性:企业教育视角下的校企合作发展[J].高等教育研究,2012(12):72-76.
[2]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2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
[3]郭杨,王琴.近年来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综述[J].职教论坛,2008(1):15-21.
[4]于黔勋.对“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解要回归本原[J].江苏教育,201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