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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在结构上发凡起例,以史家的深厚智慧将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五种体例有机地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精密的语言生命体,并凸显了位置因素的功能性意义。“互见法”实现了彰显与隐讳的变奏,达到了褒美和实录的双重目的。“太史公日”反映了正统意识形态与个人话语之间的纠结,体现了撰述者意识的自觉与史官传统的退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