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电子商务的出现,对原有的税收、金融、法律等体制提出了强有力的挑战。网络贸易改变了以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模式,而代之以在线支付、电子结算,一切交易都在“虚拟化”的环境中运行。这就使得基于属地和司人两原则之上的传统税收体制陷入了极其尴尬的境地。电子商务如不进行实物交易,是否需要设立新的税种?没有物理上的交易地点,政府要不要征税?如何征税?怎样消除网上贸易的逃税和漏税现象?所有这些问题都引起了各国政府的普遍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