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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J,男,案发时24岁,大专毕业。在某小学骗一二年级女生至男厕,让她们脱裤子,用手触摸被害人生殖器,并用自己的生殖器摩擦,射精。一、犯罪动机:生理需要和性幻想J的犯罪动机是满足生理需要以及性幻想。早在初二,班上有同学拿黄色画册给J看,他感觉很新鲜和好奇。从此,J会主动去找黄色的书籍和视频,很想体验书和视频里描述的那种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