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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是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物质保障。固始县的村级资产和债务通过清理后,基本达到了产权关系理顺、债权债务清晰。但如何巩固清理成果,防止集体资产被贪污、挪用、平调、挥霍浪费、随意改变产权的违纪违规情形的发生,从根本上寻求出遏制和化解村级不良债务的长效机制,应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及农村经济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
一、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一些地方的领导对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集体资产管理过程中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农民群众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参与民主管理,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四是指导和监督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不够明确。
法律规定,村集体资产是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资产。在当前农村新的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原有资产的流失和新债的增加,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一要切实明确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乡镇机构改革到位后,鉴于农业经济服务中心无力承担管理职能的实际情况,为防止对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出现管理真空,应将农村经济管理职能转归至乡镇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二要强化村民委员会对村级资产管理的主体地位。按照民主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对涉及集体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须经民主讨论决定,以保障集体组织成员有效行使对集体资产的监督权、决策权。三要在坚持集体资产民主管理的同时,继续健全“民管、村用、乡监督”机制。建立乡财政所具体指导监督村级建立健全村级资产产权登记、财务会计、民主理财、资产报告等各项制度;四要乡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监督好村集体资产承包经营过程中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兑现工作;集体资产通过拍卖、转让或者实行租赁经营、股份经营等方式发生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时,必须经有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转让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依据。五要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通过对村干部离任职期间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的专项审计。监督遏制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情形发生,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二、坚决遏制村级不良债务的增长和蔓延,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目前村级已形成的高额债务,犹如一个巨大的毒瘤,如不尽快消化,必将阻碍农村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影响党的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危害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化解旧债,防范新债,势在必行。就当前固始县村级债务形成的原因、现状和实际情况,应从以下十个方面着手。
一是民主。必须夯实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这个基础。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建立集中民主的决策机制,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全面锁定和“固化”村级现有的债权、债务及资产,坚决杜绝新债的产生。
二是规范。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明确界定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行为范围。乡镇政府及县直部门决不能一再以“达标升级”、“配套资金”要求或迫使村级组织直接参与经济活动。
三是减压。对过去因开展达标升级活动形成的村级债务,如普九达标、村级投资兴建的教育基础设施,可按照“谁主办、谁偿还”的原则,将债务剥离挂帐与村级脱钩。
四是停息。全面清理、分类排查村级现有的民间借贷款。对民间高息贷款通过行政或经济的手段,将利息降至国家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水平或直接停息,并实行本息分离,严禁任何形式的复利产生,制止村级债务因利息的增加而恶性膨胀。
五是开源。坚持“一事一议”,对过去因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而形成的债务,如村级道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等,在征得群众同意后,从“一事一议”资金中逐步解决。
六是清欠。加大清收力度,化解部分债务。针对村级债权形成的不同原因,采取不同的措施,把税费尾欠一般性应收账款区别开来,坚持政策、区别情况、注意方法、灵活处理、应收尽收。对于把集体财物占为己有的要予以收回,绝不允许村级一方面资产被无故占用或流失,另一方面又负担着沉重债务的现象长期存在。
七是盘活。可通过公开拍卖、租赁、承包机动地、荒地、荒山、林地、鱼塘等集体土地资源经营权的方法,将集体资产整合并使其利益最大化,多方筹集资金用于清偿村级债务。
八是节支。从严控管村级管理费用支出。严格按照《固始县村级财政民管村用乡监督办法》规定,实行村组干部交叉任职,坚决实行村级报刊“限额制”,清理和纠正一切不属于村级财务支出的费用。如:村小学聘用教师、防疫员、军属代耕费等。将上级政府转移支付资金用足用好节约还债。
九是监管。县乡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村级债务的监管力度,建立村级债务动态监测机制,并结合村干部离任职审计制度的实行,开展对村级债务的专项审计,有效预防新债的形成。
十是立制。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实行乡镇主管(包片)领导及村级法人防债化债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同时把债务问题作为考核乡、村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建立防债化债的长效约束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供稿)
一、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一些地方的领导对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集体资产管理过程中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农民群众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参与民主管理,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四是指导和监督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不够明确。
法律规定,村集体资产是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资产。在当前农村新的形势下,各级党委、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原有资产的流失和新债的增加,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一要切实明确乡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乡镇机构改革到位后,鉴于农业经济服务中心无力承担管理职能的实际情况,为防止对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出现管理真空,应将农村经济管理职能转归至乡镇财政部门统一管理。二要强化村民委员会对村级资产管理的主体地位。按照民主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制度,对涉及集体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须经民主讨论决定,以保障集体组织成员有效行使对集体资产的监督权、决策权。三要在坚持集体资产民主管理的同时,继续健全“民管、村用、乡监督”机制。建立乡财政所具体指导监督村级建立健全村级资产产权登记、财务会计、民主理财、资产报告等各项制度;四要乡镇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监督好村集体资产承包经营过程中承包合同的签订和兑现工作;集体资产通过拍卖、转让或者实行租赁经营、股份经营等方式发生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时,必须经有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作为转让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依据。五要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通过对村干部离任职期间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的专项审计。监督遏制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情形发生,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二、坚决遏制村级不良债务的增长和蔓延,确保基层组织正常运转
目前村级已形成的高额债务,犹如一个巨大的毒瘤,如不尽快消化,必将阻碍农村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影响党的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危害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化解旧债,防范新债,势在必行。就当前固始县村级债务形成的原因、现状和实际情况,应从以下十个方面着手。
一是民主。必须夯实农村基层民主建设这个基础。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建立集中民主的决策机制,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全面锁定和“固化”村级现有的债权、债务及资产,坚决杜绝新债的产生。
二是规范。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明确界定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的行为范围。乡镇政府及县直部门决不能一再以“达标升级”、“配套资金”要求或迫使村级组织直接参与经济活动。
三是减压。对过去因开展达标升级活动形成的村级债务,如普九达标、村级投资兴建的教育基础设施,可按照“谁主办、谁偿还”的原则,将债务剥离挂帐与村级脱钩。
四是停息。全面清理、分类排查村级现有的民间借贷款。对民间高息贷款通过行政或经济的手段,将利息降至国家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水平或直接停息,并实行本息分离,严禁任何形式的复利产生,制止村级债务因利息的增加而恶性膨胀。
五是开源。坚持“一事一议”,对过去因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而形成的债务,如村级道路、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等,在征得群众同意后,从“一事一议”资金中逐步解决。
六是清欠。加大清收力度,化解部分债务。针对村级债权形成的不同原因,采取不同的措施,把税费尾欠一般性应收账款区别开来,坚持政策、区别情况、注意方法、灵活处理、应收尽收。对于把集体财物占为己有的要予以收回,绝不允许村级一方面资产被无故占用或流失,另一方面又负担着沉重债务的现象长期存在。
七是盘活。可通过公开拍卖、租赁、承包机动地、荒地、荒山、林地、鱼塘等集体土地资源经营权的方法,将集体资产整合并使其利益最大化,多方筹集资金用于清偿村级债务。
八是节支。从严控管村级管理费用支出。严格按照《固始县村级财政民管村用乡监督办法》规定,实行村组干部交叉任职,坚决实行村级报刊“限额制”,清理和纠正一切不属于村级财务支出的费用。如:村小学聘用教师、防疫员、军属代耕费等。将上级政府转移支付资金用足用好节约还债。
九是监管。县乡农村经济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村级债务的监管力度,建立村级债务动态监测机制,并结合村干部离任职审计制度的实行,开展对村级债务的专项审计,有效预防新债的形成。
十是立制。加强村级债务管理,实行乡镇主管(包片)领导及村级法人防债化债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同时把债务问题作为考核乡、村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建立防债化债的长效约束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