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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是农村的一项基础制度。我国土地制度的特征是城乡分割;土地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并存;政府的土地征收权是联系两种土地所有权的唯一纽带。土地征收的经济实质是用责任规则保护土地的所有权。我国的土地征收并不完全满足效率限制原则,即公共利益和合理补偿。征地痛苦指数可以用来反映土地征收中的效率扭曲程度和农民福利损失状况,我国目前的客观征地痛苦指数接近于1,反映出效率严重扭曲和农民福利严重受损。唯有持续深化改革,坚持市场机制在土地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才能实现土地配置的效率要求,切实保证农民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