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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校教师聘任制是我国当前高等教育机构的一项重大人事制度改革措施,并从根本上改变着高校的用人机制。近些年来,教师聘任制也在民办高校中逐步推广及实施。然而鉴于民办高校的体制问题,教师聘任制的落实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本文对民办高校的教师聘任制进行研究探讨,阐述其中的实施意义,并分析其中的问题,为同行人员提供一定的借鉴及参考。
关键词:民办高校;教师聘任制;实施意义;问题分析
一、引言
目前,由于教师法的明确规定,高等教育机构正逐步推行教师聘任制。其中,教师聘任制应当保证双方的地位平等,在高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的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通过教师聘任制度的落实,可实现高校教师队伍的有效建设,同时提高高校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既实现了高校教育质量提高,又解决了高校教师的待遇问题。
然而,鉴于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史与特殊国情,高校当中的一些教师存在着“拿铁饭碗吃大锅饭”的不良心态或“因人设岗”的不良思想,不利于高校教学质量的保证及高校教师队伍的建设。高校教师聘任制的改革将从根本上改变高校的岗位制度,造成高校教师的相互竞争。
与公办高校不同,民办高校自负盈亏,在经费资源和政策支持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民办高校在落实教师聘任制的过程中,也应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开展合适的教师聘任制措施,以促进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基于民办高校的教师聘任制,本文对其中的实施意义、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进行浅谈。
二、教师聘任制的实施意义
教师聘任制符合教师法要求,在高等教育机构与高校教师双方都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高校根据教育教学活动的岗位设置,聘请具有教师资质或教学经验的人才担任相应教师职务。其中,教师聘任制保证了明确的约束规范与相应的服务承诺,并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才能签订聘任合同。
在教师聘任制的引入与落实之前,民办高校与高校教师之间的劳动关系主要为劳动合同制。高校教师普遍处于被动状态,民办高校的管理机构会直接强制让教师与学校签一份没任何保证说明的劳动合同,其中工作内容、合同年限、薪酬待遇等均未填写说明,即劳动合同最终解释权在民办高校。教师在完成民办高校的相关教学指标外,还必须无条件服从民办高校随时分配下来的各种工作任务。一旦民办高校对教师有任何不满,可以以任何方式辞退。即民办高校教师在完成高强度工作内容的同时,还面临着各种无理无形的职业压力。这既不利于民办高校教师的职业发展,也不利于民办高校的持续发展壮大、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学质量的保证。
在民办高校中落实教师聘任制,首先可改善民办高校的教师地位,保证民办高校教师的有效权益,实现民办高校教师的人生规划与职业发展。其次,通过教师聘任制的落实,民办高校可实现有效的学校发展计划,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民办高校的社会声誉。再次,聘任协议明确规定民办高校与高校教师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现了民办高校与高校教师双方的有机合作和持续发展。
三、教师聘任制的问题分析
综上所述,在民办高校中落实教师聘任制具备了实施意义。针对民办高校人员结构特点,目前本校本学院的岗位聘任协议主要划分为辅导员、干事、讲师、教辅、教学型副教授、教学型教授及助教,共7种岗位。其中的每种岗位聘任协议内容要求均相同,聘期也均为三年,薪酬待遇也根据职称统一设定。
然而民办学校在教师聘任制的实际落实过程中,存在着多种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1.民办高校的上层管理问题
为提高声誉或产生社会效应,民办高校的校级管理部门多为高薪外聘大牌专家。然而这些未曾在民办学校基层工作的大牌专家,占据教务处和科技处等学校核心关键部门,有的高薪养老不作为,有的胡作非为乱推行或照搬外校一些不符合该校的政策措施,影响着民办高校教师聘任制的有效施行。
2.民办高校的发展历史问题
民办高校在其发展过程的不同时期从社会吸收了各类的人才,岗位要求及工作性质各不相同。这些人才并不适用于教师聘任制,更难以使用统一的聘任协议合同给予要求约束。
3.聘任协议合同的制定问题
虽然教师法规定了高等教育机构与高校教师在聘任协议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自愿平等,然而民办高校的教师聘任制在落实过程中,实际上仍是校方的单方面制定,并采用“要不签合同并完成工作,要不滚蛋走人”的不良做法。因此,民办高校在资源最大化与节省人力物力的前提下,通过教师聘任制增加高校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量。岗位聘任协议书对高校教师的指标要求过高,造成一定的反作用。
4.民办高校的资源条件问题
与公办高校相比较,民办高校缺乏国家的政策资金扶持。参照公办高校已经广泛推广的教师聘任制,民办高校的教师团体在资源条件都相对落后的情况下,更难完成教师聘任制的任务要求。
5.不同岗位的工作分配问题
在教师聘任制的落实过程中,需要明确制定各岗位的工作内容与任务,然而却出现了各岗位之间工作推卸问题。其中,教辅人员不再参与实验教学,只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实验教学的课程学时竟全部推给专任教师。学生班级建立班导师制度,由专任教师负责,辅导员工作甩锅。学院领导管理过度,常把自身工作推卸给下属教师。
6.民办高校的考核机制问题
在教师聘任制之前,民办高校内部多为人制模式,人员考核全凭感情,毫无考核制度可言。民辦高校在落实教师聘任制之后将很难保证实际工作的考核到位,难免一些老教师仍采用感情套路,甚至弄虚作假,应付了事。
四、教师聘任制的对策建议
基于自身的特殊办学性质,民办高校在教师聘任制的落实过程中应该实事求是,建立符合自身发展情况的教师聘任制度。具体的对策建议如下: 1.提高教师聘任制度的合理性
民办高校在拟定岗位聘任协议书的过程中,切勿盲目引用公办高校的内容要求,同时避免忽视教师的实际工作能力,并应该结合学校的资源条件综合考虑,提高教师聘任制度的合理性,真正实现民办高校与教师个人的有机结合与持续发展。
2.改善聘任制设计流程的合理性
教师聘任制的设计过程不应是民办高校的单方面行为,在聘任协议合同的制定及推行的过程中,应该由学校与普通教师共同参与,保证高等教育机构与高校教师双方的平等地位,从而有效推行符合民办高校发展现状的教师聘任制。
3.提升教师对聘任制的理解与认同
民办高校在落实教师聘任制的過程中,应加强相关工作的宣传并透明清晰地公开其中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进程。让高校教师真正地理解聘任制的实施意义,深化教师对该制度的认同,从而真正参与到该制度当中,发挥教师聘任制的优势所在。
4.完善教师聘任制的监督环节
民办高校可建立针对教师聘任制的专家委员会,其中包含校领导、院领导、教师代表及外部中介机构人员等。通过专门组织机构的各方人员共同监督,真正将教师聘任制的监督环节做到位。
五、总结
教师聘任制的落实是民办高校体制改革的新时代要求,对民办高校的持续发展及高校教师的职业发展影响深刻。希望民办高校能够有效落实教师聘任制,实现民办高校与教师个人的有机结合与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卢程程.关于推进高校教师职称能上能下聘任制改革的思考[J].科技资讯,2019,17(17):72,78.
[2]杨希,李欢.聘任制改革下高校科研团队青年教师学术产出研究-对长聘与续聘考核政策效果的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9,36(23):129-137.
[3]张淼.岗位聘任制下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初探[J].各界,2019,20:102.
作者简介
文豪(1990—),广东珠海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数字化制造技术与加工路径规划。
莫伟强(1989—),广东江门人,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结构设计与自动控制。
张正甫(1978—),河南邓州人,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基金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2018KQNCX342)。
关键词:民办高校;教师聘任制;实施意义;问题分析
一、引言
目前,由于教师法的明确规定,高等教育机构正逐步推行教师聘任制。其中,教师聘任制应当保证双方的地位平等,在高校和教师签订聘任合同的同时必须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通过教师聘任制度的落实,可实现高校教师队伍的有效建设,同时提高高校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既实现了高校教育质量提高,又解决了高校教师的待遇问题。
然而,鉴于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史与特殊国情,高校当中的一些教师存在着“拿铁饭碗吃大锅饭”的不良心态或“因人设岗”的不良思想,不利于高校教学质量的保证及高校教师队伍的建设。高校教师聘任制的改革将从根本上改变高校的岗位制度,造成高校教师的相互竞争。
与公办高校不同,民办高校自负盈亏,在经费资源和政策支持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因此,民办高校在落实教师聘任制的过程中,也应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开展合适的教师聘任制措施,以促进民办高校的可持续发展。基于民办高校的教师聘任制,本文对其中的实施意义、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进行浅谈。
二、教师聘任制的实施意义
教师聘任制符合教师法要求,在高等教育机构与高校教师双方都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高校根据教育教学活动的岗位设置,聘请具有教师资质或教学经验的人才担任相应教师职务。其中,教师聘任制保证了明确的约束规范与相应的服务承诺,并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下,才能签订聘任合同。
在教师聘任制的引入与落实之前,民办高校与高校教师之间的劳动关系主要为劳动合同制。高校教师普遍处于被动状态,民办高校的管理机构会直接强制让教师与学校签一份没任何保证说明的劳动合同,其中工作内容、合同年限、薪酬待遇等均未填写说明,即劳动合同最终解释权在民办高校。教师在完成民办高校的相关教学指标外,还必须无条件服从民办高校随时分配下来的各种工作任务。一旦民办高校对教师有任何不满,可以以任何方式辞退。即民办高校教师在完成高强度工作内容的同时,还面临着各种无理无形的职业压力。这既不利于民办高校教师的职业发展,也不利于民办高校的持续发展壮大、教师队伍建设及教学质量的保证。
在民办高校中落实教师聘任制,首先可改善民办高校的教师地位,保证民办高校教师的有效权益,实现民办高校教师的人生规划与职业发展。其次,通过教师聘任制的落实,民办高校可实现有效的学校发展计划,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从而提高民办高校的社会声誉。再次,聘任协议明确规定民办高校与高校教师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实现了民办高校与高校教师双方的有机合作和持续发展。
三、教师聘任制的问题分析
综上所述,在民办高校中落实教师聘任制具备了实施意义。针对民办高校人员结构特点,目前本校本学院的岗位聘任协议主要划分为辅导员、干事、讲师、教辅、教学型副教授、教学型教授及助教,共7种岗位。其中的每种岗位聘任协议内容要求均相同,聘期也均为三年,薪酬待遇也根据职称统一设定。
然而民办学校在教师聘任制的实际落实过程中,存在着多种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1.民办高校的上层管理问题
为提高声誉或产生社会效应,民办高校的校级管理部门多为高薪外聘大牌专家。然而这些未曾在民办学校基层工作的大牌专家,占据教务处和科技处等学校核心关键部门,有的高薪养老不作为,有的胡作非为乱推行或照搬外校一些不符合该校的政策措施,影响着民办高校教师聘任制的有效施行。
2.民办高校的发展历史问题
民办高校在其发展过程的不同时期从社会吸收了各类的人才,岗位要求及工作性质各不相同。这些人才并不适用于教师聘任制,更难以使用统一的聘任协议合同给予要求约束。
3.聘任协议合同的制定问题
虽然教师法规定了高等教育机构与高校教师在聘任协议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自愿平等,然而民办高校的教师聘任制在落实过程中,实际上仍是校方的单方面制定,并采用“要不签合同并完成工作,要不滚蛋走人”的不良做法。因此,民办高校在资源最大化与节省人力物力的前提下,通过教师聘任制增加高校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量。岗位聘任协议书对高校教师的指标要求过高,造成一定的反作用。
4.民办高校的资源条件问题
与公办高校相比较,民办高校缺乏国家的政策资金扶持。参照公办高校已经广泛推广的教师聘任制,民办高校的教师团体在资源条件都相对落后的情况下,更难完成教师聘任制的任务要求。
5.不同岗位的工作分配问题
在教师聘任制的落实过程中,需要明确制定各岗位的工作内容与任务,然而却出现了各岗位之间工作推卸问题。其中,教辅人员不再参与实验教学,只负责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实验教学的课程学时竟全部推给专任教师。学生班级建立班导师制度,由专任教师负责,辅导员工作甩锅。学院领导管理过度,常把自身工作推卸给下属教师。
6.民办高校的考核机制问题
在教师聘任制之前,民办高校内部多为人制模式,人员考核全凭感情,毫无考核制度可言。民辦高校在落实教师聘任制之后将很难保证实际工作的考核到位,难免一些老教师仍采用感情套路,甚至弄虚作假,应付了事。
四、教师聘任制的对策建议
基于自身的特殊办学性质,民办高校在教师聘任制的落实过程中应该实事求是,建立符合自身发展情况的教师聘任制度。具体的对策建议如下: 1.提高教师聘任制度的合理性
民办高校在拟定岗位聘任协议书的过程中,切勿盲目引用公办高校的内容要求,同时避免忽视教师的实际工作能力,并应该结合学校的资源条件综合考虑,提高教师聘任制度的合理性,真正实现民办高校与教师个人的有机结合与持续发展。
2.改善聘任制设计流程的合理性
教师聘任制的设计过程不应是民办高校的单方面行为,在聘任协议合同的制定及推行的过程中,应该由学校与普通教师共同参与,保证高等教育机构与高校教师双方的平等地位,从而有效推行符合民办高校发展现状的教师聘任制。
3.提升教师对聘任制的理解与认同
民办高校在落实教师聘任制的過程中,应加强相关工作的宣传并透明清晰地公开其中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进程。让高校教师真正地理解聘任制的实施意义,深化教师对该制度的认同,从而真正参与到该制度当中,发挥教师聘任制的优势所在。
4.完善教师聘任制的监督环节
民办高校可建立针对教师聘任制的专家委员会,其中包含校领导、院领导、教师代表及外部中介机构人员等。通过专门组织机构的各方人员共同监督,真正将教师聘任制的监督环节做到位。
五、总结
教师聘任制的落实是民办高校体制改革的新时代要求,对民办高校的持续发展及高校教师的职业发展影响深刻。希望民办高校能够有效落实教师聘任制,实现民办高校与教师个人的有机结合与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卢程程.关于推进高校教师职称能上能下聘任制改革的思考[J].科技资讯,2019,17(17):72,78.
[2]杨希,李欢.聘任制改革下高校科研团队青年教师学术产出研究-对长聘与续聘考核政策效果的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9,36(23):129-137.
[3]张淼.岗位聘任制下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初探[J].各界,2019,20:102.
作者简介
文豪(1990—),广东珠海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数字化制造技术与加工路径规划。
莫伟强(1989—),广东江门人,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结构设计与自动控制。
张正甫(1978—),河南邓州人,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基金项目: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2018KQNCX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