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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课标中提出的要求,让学生“养成修改自己作文的习惯,修改时能借助语感和语法修辞常识,做到文从字顺。能与人交流写作心得,互相评改作文,以分享感受,沟通见解”,我们尝试用“目标评价”法,即让学生在作文后,先了解作文评价标准,然后教师根据不同的训练目标,指导学生对作文进行自我评价。在作文评价中体现师生互动,并从另一个角度指导学生写作,以帮助他们发现和纠正在写作过程中出现的错误,调动他们主动思考、统筹兼顾的能力,让学生成为作文评价的主人,从而促进学生作文水平的全面发展。同时也让广大教师从教学成效不高的批改、讲评中解放出来,体现了作文教学改革的要求。
一、体现真正的以学生为主体的作文评价教学
评价的过程要求教师首先浏览全班学生的作文,把握普遍现象和个别问题。然后在课堂上向学生说明评价的目标,如明确表述作文训练目标是立意、选材或标题等方面,再具体分析该次作文的情况(举例说明学生作文中立意、选材、标题的优劣),接着根据标准讲解作文评价的要求。下一步让学生在阅读作文后,对作文进行评定。课后教师收集、整理学生评定内容,并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这样在作文评价中,教师不再是作文的优劣标准的唯一裁定人。教师必须明白:作为作文,自它脱离作者而存在于客观世界以来,就具有了开放性;而教师和学生一样,也只是阅读者中的一员,自己所作出的对作文的理解也只是阐释的一面;而作为读者,学生同样也有对作文进行阐释的权利。教师的责任,只是鼓励学生从作文评价的一些客观标准出发,通过学生自己的知识构成、自己对于生活的理解、自己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对作文进行阅读理解,使学生成为具有独立判断能力的阅读者,而不是一成不变的接受者。此外,教师在作文教学中的存在意义就转化为如何让学生在阅读作文中获得审美愉悦,获得知识的更新和提升,达到学生写作综合能力的提高,重新塑造自身的目的,从而在作文评价教学中真正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学生面对作文同样可以说出自己的理解,可以和教师探讨、商榷、争论,而不必唯唯喏喏地期待着教师的笔下的“判决”。
由于阅读作文显著的内隐性特征,对语言作品的鉴赏需要语感素质的积淀、语言能力的提高和人生阅历的丰富。教师必须尊重学生虽不成熟但却是经过大脑思考、主体性调动而形成的独特判断,尤其不能封杀具有建设性的思考,而应该呵护其细微的进步,为其创设一个健康和谐的氛围。教师学会“引导评价”,让学生在进行作文自我评价的构建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学会批判、学会评价、学会总结、学会提高。同时,面对学生的迷惘或价值取向的失位,教师要以平等而极富理性与启发性的发言,纠正学生的偏失,为他们提供更宽广的思路和视野,让他们能在更丰富的知识中完善自己的认知结构,使他们真正摆脱在作文评价过程中“局外人”的角色,发挥其主体作用。
二、切实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
夏靖在《新课程背景下日常作文评价的元评价》一文中指出:教师要澄清作文评价的标准,构建一个灵活、合理的作文指标体系,使用明确、可操作和可交流的评分标准,布置适当的评价任务,以保证作文评价的效度、信度和公平。教师要重视写作结果,更要关注写作过程及学生的作文修改过程,并且要重视学生的反馈,以增进师生互动。中学作文训练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其内部的规律,学生要按照一定的步骤,有条不紊地学习写作的有关知识,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写作。经过大量的写作实践,学生已经学会了基本的表情达意,在这一阶段,教师需对学生作文的内容、质量提出要求,要求他们写出的作品能够符合一定的标准。如在立意、选材、标题、结构、语言、书写、文采、字数等方面,通过确立相关的标准,并将具体的标准告知学生,让学生根据较明确的标准进行评价,自己是否已经达至某些要求,这样的效果比单纯的训练要好得多。
借助作文“目标评价”的方式,让学生清楚作文训练的意义所在,根据评价的结果,自觉地调整写作的策略和方法,改善自身的认知技能,用标准召唤他们获得成功。而为作文评价制定的标准,强化了“序”的科学性,克服,避免主观随意性。根据标准序列,对不同的文体以及不同的目标,每次评价的内容可有所不同,以此作为作文评价的重点;每次评价的侧重点也可不相同,但标准必须清晰,让学生切实可知、可感,便于操作。在这样的前提下进行的作文评价,可灵活地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审视作文的优劣,避免出现较大的偏差,同时也可免除单一、刻板的弊端。学生参与作文的评价,通过阅读体会作文,开阔了思维视野,加深了实际感受;同时又对作文标准有了更明确、深入的认识。之后,再根据有关的标准,反思自我的不足之外,探索一条适合自己的写作之路,从而指导作文的自我修改,在修改中又一次获得了写作能力的提升。
三、实现作文教学改革的目标
作文教学如何适应学生的需要、符合时代的发展是当前教改的重要课题。我认为,作文教学必须以自主学习意识的培养为改革的根本,而培养学生的综合语文能力也是作文教学的目标。如果说学生作文是观察、思维、表达能力的有机结合,那么评价作文则是阅读、分析、判断能力的综合体现。当学生有目的地、遵循一定的标准对作文进行自我评价时.学生的思想境界、认知水平、知识结构和情感体验等素质就会得到不断的发展、变化和提高,从而达到化被动的接受为主动的探究,化观点的注人为思想的撞击,化单向的吸收为多方面的交流。
当代文学评论家M.H.艾布拉姆斯认为,文学作为一种活动是由作品、作家、世界、读者四个要素组成的。反馈到作文评价,“作品-读者”就是作文评价的最基本的结构,这就要求教师与学生必须站在同一位置上进行评判,师生之间应是平等的。在整个评价的过程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有目的地对作文进行探究性阅读,通过自身的实际能力,确定作文达到的程度,并一一作出判断,学生可以有自己独特的接受过程和原则,这样就实现了作文、教师、学生三者之间平等的关系,促进了学生作文学习和自我认识的发展,体现了自主学习的原则。通过“目标评价”法,教师走下讲台,去倾听学生对自己作文独特的感受、体会和评价,不仅能引发学生进行思考、讨论、理解、品析、创造,更能考察学生修改作文内容的情况,清楚他们修改作文的态度、目的、方向。以此形式改变单向性作文批改,从整体上提高学习的效率,带动学习深度的提升,让学生养成主动积极、科学严谨、求新创造的态度,在感受进步的同时,达到发展综合语文能力的目的。
作文“目标评价”一改以往评讲教学中追求学生对评讲内容(观点)理解、认同、接受的做法,借助于开放性的评价活动、明确的目标刺激,让学生参与作文评价的全过程,引发学生积极探索的求知欲,从而使学生形成自我独特的见解,让其在鉴赏、批改后,写出质量更高的作文。
一、体现真正的以学生为主体的作文评价教学
评价的过程要求教师首先浏览全班学生的作文,把握普遍现象和个别问题。然后在课堂上向学生说明评价的目标,如明确表述作文训练目标是立意、选材或标题等方面,再具体分析该次作文的情况(举例说明学生作文中立意、选材、标题的优劣),接着根据标准讲解作文评价的要求。下一步让学生在阅读作文后,对作文进行评定。课后教师收集、整理学生评定内容,并指导学生进行修改。
这样在作文评价中,教师不再是作文的优劣标准的唯一裁定人。教师必须明白:作为作文,自它脱离作者而存在于客观世界以来,就具有了开放性;而教师和学生一样,也只是阅读者中的一员,自己所作出的对作文的理解也只是阐释的一面;而作为读者,学生同样也有对作文进行阐释的权利。教师的责任,只是鼓励学生从作文评价的一些客观标准出发,通过学生自己的知识构成、自己对于生活的理解、自己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对作文进行阅读理解,使学生成为具有独立判断能力的阅读者,而不是一成不变的接受者。此外,教师在作文教学中的存在意义就转化为如何让学生在阅读作文中获得审美愉悦,获得知识的更新和提升,达到学生写作综合能力的提高,重新塑造自身的目的,从而在作文评价教学中真正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学生面对作文同样可以说出自己的理解,可以和教师探讨、商榷、争论,而不必唯唯喏喏地期待着教师的笔下的“判决”。
由于阅读作文显著的内隐性特征,对语言作品的鉴赏需要语感素质的积淀、语言能力的提高和人生阅历的丰富。教师必须尊重学生虽不成熟但却是经过大脑思考、主体性调动而形成的独特判断,尤其不能封杀具有建设性的思考,而应该呵护其细微的进步,为其创设一个健康和谐的氛围。教师学会“引导评价”,让学生在进行作文自我评价的构建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学会批判、学会评价、学会总结、学会提高。同时,面对学生的迷惘或价值取向的失位,教师要以平等而极富理性与启发性的发言,纠正学生的偏失,为他们提供更宽广的思路和视野,让他们能在更丰富的知识中完善自己的认知结构,使他们真正摆脱在作文评价过程中“局外人”的角色,发挥其主体作用。
二、切实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
夏靖在《新课程背景下日常作文评价的元评价》一文中指出:教师要澄清作文评价的标准,构建一个灵活、合理的作文指标体系,使用明确、可操作和可交流的评分标准,布置适当的评价任务,以保证作文评价的效度、信度和公平。教师要重视写作结果,更要关注写作过程及学生的作文修改过程,并且要重视学生的反馈,以增进师生互动。中学作文训练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其内部的规律,学生要按照一定的步骤,有条不紊地学习写作的有关知识,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写作。经过大量的写作实践,学生已经学会了基本的表情达意,在这一阶段,教师需对学生作文的内容、质量提出要求,要求他们写出的作品能够符合一定的标准。如在立意、选材、标题、结构、语言、书写、文采、字数等方面,通过确立相关的标准,并将具体的标准告知学生,让学生根据较明确的标准进行评价,自己是否已经达至某些要求,这样的效果比单纯的训练要好得多。
借助作文“目标评价”的方式,让学生清楚作文训练的意义所在,根据评价的结果,自觉地调整写作的策略和方法,改善自身的认知技能,用标准召唤他们获得成功。而为作文评价制定的标准,强化了“序”的科学性,克服,避免主观随意性。根据标准序列,对不同的文体以及不同的目标,每次评价的内容可有所不同,以此作为作文评价的重点;每次评价的侧重点也可不相同,但标准必须清晰,让学生切实可知、可感,便于操作。在这样的前提下进行的作文评价,可灵活地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审视作文的优劣,避免出现较大的偏差,同时也可免除单一、刻板的弊端。学生参与作文的评价,通过阅读体会作文,开阔了思维视野,加深了实际感受;同时又对作文标准有了更明确、深入的认识。之后,再根据有关的标准,反思自我的不足之外,探索一条适合自己的写作之路,从而指导作文的自我修改,在修改中又一次获得了写作能力的提升。
三、实现作文教学改革的目标
作文教学如何适应学生的需要、符合时代的发展是当前教改的重要课题。我认为,作文教学必须以自主学习意识的培养为改革的根本,而培养学生的综合语文能力也是作文教学的目标。如果说学生作文是观察、思维、表达能力的有机结合,那么评价作文则是阅读、分析、判断能力的综合体现。当学生有目的地、遵循一定的标准对作文进行自我评价时.学生的思想境界、认知水平、知识结构和情感体验等素质就会得到不断的发展、变化和提高,从而达到化被动的接受为主动的探究,化观点的注人为思想的撞击,化单向的吸收为多方面的交流。
当代文学评论家M.H.艾布拉姆斯认为,文学作为一种活动是由作品、作家、世界、读者四个要素组成的。反馈到作文评价,“作品-读者”就是作文评价的最基本的结构,这就要求教师与学生必须站在同一位置上进行评判,师生之间应是平等的。在整个评价的过程中,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有目的地对作文进行探究性阅读,通过自身的实际能力,确定作文达到的程度,并一一作出判断,学生可以有自己独特的接受过程和原则,这样就实现了作文、教师、学生三者之间平等的关系,促进了学生作文学习和自我认识的发展,体现了自主学习的原则。通过“目标评价”法,教师走下讲台,去倾听学生对自己作文独特的感受、体会和评价,不仅能引发学生进行思考、讨论、理解、品析、创造,更能考察学生修改作文内容的情况,清楚他们修改作文的态度、目的、方向。以此形式改变单向性作文批改,从整体上提高学习的效率,带动学习深度的提升,让学生养成主动积极、科学严谨、求新创造的态度,在感受进步的同时,达到发展综合语文能力的目的。
作文“目标评价”一改以往评讲教学中追求学生对评讲内容(观点)理解、认同、接受的做法,借助于开放性的评价活动、明确的目标刺激,让学生参与作文评价的全过程,引发学生积极探索的求知欲,从而使学生形成自我独特的见解,让其在鉴赏、批改后,写出质量更高的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