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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1年就在外地打工,期间与同事王某相知相恋且私订终身。但2004年回家探亲时得知未经自己同意,自己已被贪财的哥哥许配给邻村一暴发户。虽经我百般抗争,但终被男方家挟持去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与暴发户拜堂圆房。我悲痛欲绝,终于有一天瞅准机会逃了出来,与男友重逢。后来,我自愿与男友同居,并生下一子。2005年底暴发户追来并向法院控告我犯重婚罪。我知道当今的法律已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我与王某同居生子至多是非法同居,并不是婚姻关系,那么我只有一个婚姻关系,怎么判我重婚罪呢?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受害者反倒成了重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