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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思想是在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与中国共产党领导扶贫开发的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乡村振兴是当前农村发展的主题,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的理论和实践中总结经验,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对于消除相对贫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意义重大。
关键词: 反贫困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扶贫道路
贫困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是一切罪恶的根源。新中国成立后,面临着历史遗留的艰巨的扶贫问题。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承认了贫困问题的存在,并且毅然决然带领人民一起开启了消除贫困和改善民生的减贫事业。在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指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思想在我国扶贫开发的实践中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开发成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实践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就明确阐述了扶贫与现代农业、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之间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的客观必然性[1]。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的理论和实践,对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发展
消除贫困是全世界人类之殷殷期望,联合国在《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把“减贫”作为了首要目标,全世界人民都在为减贫事业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是各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权利。”[2]人们在不断探索减少、减缓并最终消灭贫困问题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反贫困理论,包括最早的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基于这些理论,中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紧密结合国情和七十多年来的扶贫实践与经验,逐渐孕育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
(一)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
19世纪中叶,马克思和恩格斯结合资本积累、经济危机、人口过剩、劳动异化等理论对资本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的贫困问题做出了论述,从制度层面分析了贫困产生的原因和反贫困的路径。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反贫困理论。马克思认为生产资料私有制滋生了贫困,所以人类社会最终会向生产力高度发达和没有贫困的共产主义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是资本主义积累的必然历史趋势[3]。
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导致了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在工人阶级中的发生。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无偿占有雇佣工人创造的超过自身劳动力价值的剩余价值,并将剩余价值投入再生产的过程之中。资本积累的过程伴随着贫困的积累,“资本增长得越迅速,工人阶级的就业手段即生活资料就相对地缩减得越厉害”[4],“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影响和规模就越大,他就越贫穷”[5]。所以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条件下,经过不断的生产和分配,社會中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在这一过程中,工人变成了劳动力商品,受到资本家的剥削和压榨。随着资本积累过程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生产方法的改进使得资本有机构成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不变资本比重逐渐增大,资本造成的劳动供给增长超过了资本对工人的需求增长,引发了大量工人失业,相对过剩人口成为了“产业后备军”,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贫困就此产生。
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6],实现一切原料、机器、工具等劳动资料和生活资料公有制,使其变为社会财产,生产创造的财富全民所有。马克思和恩格斯最终认为社会分配不公平所引起的贫困归结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消灭私有制是消除贫困的必要前提[7]。消灭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私有制是消除贫困并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
(二)毛泽东反贫困理论
我国落后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频发的自然灾害、过剩的人口等国情以及薄弱的经济基础使得新中国没有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迅速实现消除贫困。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毛泽东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功,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开展“土地改革”帮助农民减贫,大大优于旧社会制度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也在“三大改造”后建立起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扶贫开发,确立了与我国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这些都考验着党和政府的领导能力和治理能力。毛泽东反贫困理论将共同富裕作为减贫目标,强调以社会主义公有制来促进共同富裕,以合作化、工业化和现代化为基础发展生产力,走工业化道路和进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在此基础上将生产资料私有制改变成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新的生产关系下发展生产力。毛泽东带领人民在过渡时期实行了“一化三改”,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改革了生产关系。
(三)邓小平反贫困理论
在探索得出社会生产力水平不发达是社会主义中国贫困发生的根源后,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贫穷,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8]在生产关系方面,邓小平认识到要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1978年我国在体制改革扶贫阶段,通过市场竞争提高效率,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改变了生产关系,突破了平均主义,解放了农村生产力。1987年党的十三大确立了现代化“三步走”战略。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9]邓小平反贫困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和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体现了共同富裕的反贫困思想,发展了马克思反贫困理论的内涵。
(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思想 共同富裕是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原则,是精准扶贫思想的理论源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扶贫工作,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10]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实际思考我国扶贫实践,结合我国的扶贫思想发展创新提出了精准扶贫战略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思想的精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11]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思想:“精准扶贫,就是要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12]精准扶贫战略的核心是要实现识别、施策、管理和考核方面的“四个精准”,以及扶贫对象、措施到户、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因村派人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脱贫成效方面的“六个精准”,目的在于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个问题。脱贫攻坚是以农村扶贫开发为核心的阶段性任务,显示了社会主义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特征,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13]。2015年中央扶贫工作会议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思想贯穿了群众路线,明确了人民的主体地位。精准扶贫战略强调扶贫与扶志相结合,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和主观能动性,摆脱贫困。在此基础上,通过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优越性调节收入分配,完善再分配机制,并结合税收和社保等多方面政策措施完成农村人口全部脱贫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的历史演进
1949-1977年是新中国成立后的扶贫探索阶段。土地改革迈出了我国减贫之路的第一步。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提出以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代替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全国43%的耕地改为无地的贫困农民所有,约3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在1952年土地改革完成后分得了约7亿亩的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资料,农村生产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解放,为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改善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提供了条件,同时农业生产进步也为我国实现工业化提供了充足原材料和广大市场。为了防止贫富两极分化的出现,满足农业个体经济所不能满足的工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毛泽东提出实行大规模集体化。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实施农村合作社运动和人民公社运动,国家提供最低限度粮食的保障,杜绝了赤贫无地农民的产生,1958年99%的农民都加入了人民公社,通过组织起来发展生产走上了集体化道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不但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还建立了相应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制度。在扶贫探索时期,农村极端贫困现象得到遏制,贫困问题第一次得到大规模缓解。
1978-1985年是体制改革带动减贫阶段。该时期还未形成专门的扶贫工作计划和工作机构,主要集中于放松或者解除对农民的限制,为农民致富提供畅通的途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提出了改革开放政策,我国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这一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在实践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1978年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取消,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逐步推进,城乡农产品交易逐步放开。1979年国家强调社队企业发展,以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农村经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民收入来源得到拓宽。国家自1980年开始开展专项扶贫工作,设立“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制定“三西”扶贫开发农业建设计划等。1984年中央开展“以工代赈”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并对18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进行重点扶持。在该阶段,国家放松城乡人口管理的政策推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普遍存在的贫困现象。1985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下降到1.25亿人,比1978年的2.5亿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近一半,在此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了2.6倍的增长,年均减贫人口在1786万人以上[14]。
1986-2000年是有组织大规模扶贫开发阶段。1986年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地方政府先后成立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扶贫标准,并规划对国家重点扶持的592个贫困县给予扶贫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1994年我国第一個明确扶贫目标、对象、措施和期限的纲领性文件《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指出,要在20世纪的最后7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和社会各界力量解决中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扶贫开发工作逐渐进入攻坚阶段,2000年底减贫目标基本达成。社会流动为我国农村人口获取财富提供了机会,同时政府通过建立贫困地区发展专项资金、明确国家贫困县和集中连片贫困区等财政与行政相结合的手段支持我国减贫工作的开展,使得开发式扶贫成效显著。1986年到2000年每年减贫人口在700万人以上,贫困人口数降为3209万人,我国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2001-2012年是综合开发推动全面减贫阶段。《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提出为更好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要尽快解决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多予、少取、放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集合经济增长和专项扶贫计划与行业、区域和社会政策的合力共同推动“大扶贫”格局建立。2006年全国取消农业税,逐步实行农业税费改革和“两免一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种粮补贴、农村低保等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农民增收减负,为脱贫工作提供了强劲动力。同时,我国约15万个贫困村通过整村推进实现产业发展和劳动力转移,促进不同个体能力的贫困群体共同分享扶贫利益,扶贫工作由区域性扶贫转向贫困村扶贫,扶贫对象更加细化。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正式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逐渐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逐步优化,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逐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推动了社会大扶贫格局的形成。2007年我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全面“兜底”帮扶。《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重点实施扶贫开发的14个连片特困地区,提出到2020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2012年按现行标准农村贫困人口下降到9899万人,贫困发生率降到10.2%,并主要集中于“老少边穷”地区。 2013—2020年是我国实施精准扶贫战略阶段。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强调“造血”与“输血”并重的内生与外生的系统性,注重城乡统筹和东西部统筹脱贫的地域协调的系统性,注重多措并举的扶贫方式的系统性,注重聚社会合力扶贫的扶贫力量的系统性,体现了靶向精准脱贫的系统优势。精准扶贫通过实施“五个一批”工程,精准帮扶不同致贫原因的贫困人口实现“真脱贫、脱真贫”,将扶贫资源聚焦贫困地区,瞄准贫困人口,采取滴灌式扶贫精准到户和人,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开展驻村帮扶、选派第一书记,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建促扶贫。2015年11月,《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再次提出了“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到2020年要确保我国在现行标准下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全面解决,启动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国开启了凝聚多方力量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新征程。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实践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得益于坚持党的领导,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因素,得益于持续改革开放的市场因素,得益于内生动力被激发的人的因素。在党的领导下,中央负总责,各级扶贫开发机构层层落实责任,省市县乡共同发力的扶贫开发的自上而下直达基层的体系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体制优势 [15]。我国逐渐将救济式扶贫转为开发式扶贫,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有效防止了实现脱贫后大规模的返贫现象出现。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努力,按2010年标准,我国完成了76448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贫困发生率由1978年的97.5%降至2019年的0.6%,2019年末农村贫困人口剩余551万,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实现大幅“双降”。2019年我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9057元,与2016年的4124元相比年均增幅接近40%,90%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的政策支持解决了就业难题。中国特色减贫思想强调要发挥贫困人口作为减贫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其自身脱贫致富能力,最终实现脱贫[16]。
四、结论
以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为指导,逐渐由消除绝对贫困转向消除相对贫困、促成共同富裕,是新时代我国减贫事业的重点[17]。我国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结构的优化得益于扶贫开发的卓越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的探索成效,不仅向世界充分展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向全球充分证明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执政能力,也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扶贫借鉴经验。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我们依然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发展动力,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的理论和实践中总结经验,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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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雅媛,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
关键词: 反贫困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扶贫道路
贫困贯穿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是一切罪恶的根源。新中国成立后,面临着历史遗留的艰巨的扶贫问题。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仅承认了贫困问题的存在,并且毅然决然带领人民一起开启了消除贫困和改善民生的减贫事业。在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指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思想在我国扶贫开发的实践中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开发成果,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实践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就明确阐述了扶贫与现代农业、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之间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的客观必然性[1]。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的理论和实践,对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发展
消除贫困是全世界人类之殷殷期望,联合国在《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把“减贫”作为了首要目标,全世界人民都在为减贫事业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消除贫困,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梦寐以求的理想,是各国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基本权利。”[2]人们在不断探索减少、减缓并最终消灭贫困问题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反贫困理论,包括最早的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基于这些理论,中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紧密结合国情和七十多年来的扶贫实践与经验,逐渐孕育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贫困理论。
(一)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
19世纪中叶,马克思和恩格斯结合资本积累、经济危机、人口过剩、劳动异化等理论对资本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的贫困问题做出了论述,从制度层面分析了贫困产生的原因和反贫困的路径。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反贫困理论。马克思认为生产资料私有制滋生了贫困,所以人类社会最终会向生产力高度发达和没有贫困的共产主义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是资本主义积累的必然历史趋势[3]。
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存在导致了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在工人阶级中的发生。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无偿占有雇佣工人创造的超过自身劳动力价值的剩余价值,并将剩余价值投入再生产的过程之中。资本积累的过程伴随着贫困的积累,“资本增长得越迅速,工人阶级的就业手段即生活资料就相对地缩减得越厉害”[4],“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影响和规模就越大,他就越贫穷”[5]。所以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条件下,经过不断的生产和分配,社會中的贫富差距越来越大。在这一过程中,工人变成了劳动力商品,受到资本家的剥削和压榨。随着资本积累过程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和生产方法的改进使得资本有机构成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不变资本比重逐渐增大,资本造成的劳动供给增长超过了资本对工人的需求增长,引发了大量工人失业,相对过剩人口成为了“产业后备军”,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贫困就此产生。
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6],实现一切原料、机器、工具等劳动资料和生活资料公有制,使其变为社会财产,生产创造的财富全民所有。马克思和恩格斯最终认为社会分配不公平所引起的贫困归结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消灭私有制是消除贫困的必要前提[7]。消灭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私有制是消除贫困并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
(二)毛泽东反贫困理论
我国落后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频发的自然灾害、过剩的人口等国情以及薄弱的经济基础使得新中国没有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后迅速实现消除贫困。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毛泽东领导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功,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开展“土地改革”帮助农民减贫,大大优于旧社会制度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也在“三大改造”后建立起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扶贫开发,确立了与我国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上层建筑,这些都考验着党和政府的领导能力和治理能力。毛泽东反贫困理论将共同富裕作为减贫目标,强调以社会主义公有制来促进共同富裕,以合作化、工业化和现代化为基础发展生产力,走工业化道路和进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在此基础上将生产资料私有制改变成社会主义公有制,在新的生产关系下发展生产力。毛泽东带领人民在过渡时期实行了“一化三改”,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改革了生产关系。
(三)邓小平反贫困理论
在探索得出社会生产力水平不发达是社会主义中国贫困发生的根源后,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贫穷,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我们坚持社会主义,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8]在生产关系方面,邓小平认识到要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1978年我国在体制改革扶贫阶段,通过市场竞争提高效率,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代表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改变了生产关系,突破了平均主义,解放了农村生产力。1987年党的十三大确立了现代化“三步走”战略。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9]邓小平反贫困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和我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体现了共同富裕的反贫困思想,发展了马克思反贫困理论的内涵。
(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思想 共同富裕是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原则,是精准扶贫思想的理论源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扶贫工作,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10]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实际思考我国扶贫实践,结合我国的扶贫思想发展创新提出了精准扶贫战略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思想的精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11]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思想:“精准扶贫,就是要对扶贫对象实行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实行精确化配置,对扶贫对象实行精准化扶持,确保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对象身上、真正用在贫困地区。”[12]精准扶贫战略的核心是要实现识别、施策、管理和考核方面的“四个精准”,以及扶贫对象、措施到户、项目安排、资金使用、因村派人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脱贫成效方面的“六个精准”,目的在于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四个问题。脱贫攻坚是以农村扶贫开发为核心的阶段性任务,显示了社会主义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特征,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13]。2015年中央扶贫工作会议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思想贯穿了群众路线,明确了人民的主体地位。精准扶贫战略强调扶贫与扶志相结合,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和主观能动性,摆脱贫困。在此基础上,通过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的优越性调节收入分配,完善再分配机制,并结合税收和社保等多方面政策措施完成农村人口全部脱贫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的历史演进
1949-1977年是新中国成立后的扶贫探索阶段。土地改革迈出了我国减贫之路的第一步。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提出以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代替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全国43%的耕地改为无地的贫困农民所有,约3亿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在1952年土地改革完成后分得了约7亿亩的土地以及其他生产资料,农村生产力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解放,为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改善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提供了条件,同时农业生产进步也为我国实现工业化提供了充足原材料和广大市场。为了防止贫富两极分化的出现,满足农业个体经济所不能满足的工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毛泽东提出实行大规模集体化。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实施农村合作社运动和人民公社运动,国家提供最低限度粮食的保障,杜绝了赤贫无地农民的产生,1958年99%的农民都加入了人民公社,通过组织起来发展生产走上了集体化道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不但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还建立了相应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制度。在扶贫探索时期,农村极端贫困现象得到遏制,贫困问题第一次得到大规模缓解。
1978-1985年是体制改革带动减贫阶段。该时期还未形成专门的扶贫工作计划和工作机构,主要集中于放松或者解除对农民的限制,为农民致富提供畅通的途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提出了改革开放政策,我国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这一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在实践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1978年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取消,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逐步推进,城乡农产品交易逐步放开。1979年国家强调社队企业发展,以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农村经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民收入来源得到拓宽。国家自1980年开始开展专项扶贫工作,设立“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制定“三西”扶贫开发农业建设计划等。1984年中央开展“以工代赈”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并对18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进行重点扶持。在该阶段,国家放松城乡人口管理的政策推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普遍存在的贫困现象。1985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下降到1.25亿人,比1978年的2.5亿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近一半,在此期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了2.6倍的增长,年均减贫人口在1786万人以上[14]。
1986-2000年是有组织大规模扶贫开发阶段。1986年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地方政府先后成立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扶贫标准,并规划对国家重点扶持的592个贫困县给予扶贫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1994年我国第一個明确扶贫目标、对象、措施和期限的纲领性文件《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指出,要在20世纪的最后7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和社会各界力量解决中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扶贫开发工作逐渐进入攻坚阶段,2000年底减贫目标基本达成。社会流动为我国农村人口获取财富提供了机会,同时政府通过建立贫困地区发展专项资金、明确国家贫困县和集中连片贫困区等财政与行政相结合的手段支持我国减贫工作的开展,使得开发式扶贫成效显著。1986年到2000年每年减贫人口在700万人以上,贫困人口数降为3209万人,我国基本解决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2001-2012年是综合开发推动全面减贫阶段。《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提出为更好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要尽快解决少数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党的十六大提出“多予、少取、放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集合经济增长和专项扶贫计划与行业、区域和社会政策的合力共同推动“大扶贫”格局建立。2006年全国取消农业税,逐步实行农业税费改革和“两免一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种粮补贴、农村低保等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农民增收减负,为脱贫工作提供了强劲动力。同时,我国约15万个贫困村通过整村推进实现产业发展和劳动力转移,促进不同个体能力的贫困群体共同分享扶贫利益,扶贫工作由区域性扶贫转向贫困村扶贫,扶贫对象更加细化。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正式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逐渐完善,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逐步优化,新型工农、城乡关系逐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推动了社会大扶贫格局的形成。2007年我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全面“兜底”帮扶。《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确定了重点实施扶贫开发的14个连片特困地区,提出到2020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2012年按现行标准农村贫困人口下降到9899万人,贫困发生率降到10.2%,并主要集中于“老少边穷”地区。 2013—2020年是我国实施精准扶贫战略阶段。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强调“造血”与“输血”并重的内生与外生的系统性,注重城乡统筹和东西部统筹脱贫的地域协调的系统性,注重多措并举的扶贫方式的系统性,注重聚社会合力扶贫的扶贫力量的系统性,体现了靶向精准脱贫的系统优势。精准扶贫通过实施“五个一批”工程,精准帮扶不同致贫原因的贫困人口实现“真脱贫、脱真贫”,将扶贫资源聚焦贫困地区,瞄准贫困人口,采取滴灌式扶贫精准到户和人,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开展驻村帮扶、选派第一书记,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党建促扶贫。2015年11月,《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再次提出了“两不愁、三保障”的总体目标。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到2020年要确保我国在现行标准下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全面解决,启动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国开启了凝聚多方力量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新征程。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实践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得益于坚持党的领导,得益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因素,得益于持续改革开放的市场因素,得益于内生动力被激发的人的因素。在党的领导下,中央负总责,各级扶贫开发机构层层落实责任,省市县乡共同发力的扶贫开发的自上而下直达基层的体系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体制优势 [15]。我国逐渐将救济式扶贫转为开发式扶贫,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有效防止了实现脱贫后大规模的返贫现象出现。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努力,按2010年标准,我国完成了76448万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贫困发生率由1978年的97.5%降至2019年的0.6%,2019年末农村贫困人口剩余551万,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实现大幅“双降”。2019年我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9057元,与2016年的4124元相比年均增幅接近40%,90%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的政策支持解决了就业难题。中国特色减贫思想强调要发挥贫困人口作为减贫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不断提高其自身脱贫致富能力,最终实现脱贫[16]。
四、结论
以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为指导,逐渐由消除绝对贫困转向消除相对贫困、促成共同富裕,是新时代我国减贫事业的重点[17]。我国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结构的优化得益于扶贫开发的卓越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的探索成效,不仅向世界充分展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向全球充分证明了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执政能力,也為发展中国家提供了扶贫借鉴经验。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我们依然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发展动力,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道路的理论和实践中总结经验,有效衔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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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雅媛,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