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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社会的生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私法的理念及国家的财产需求,是我国确立国家所有权行使原则的基础。具体而言,我国国家所有权的行使,应遵循四项原则:一为平等原则,赋予各类所有权平等地位。二为分离原则,明确分离国家的私法人格与公法人格、国家所有权与行政权,并设立专司国有财产所有者职能的非政府性机构。三为区分原则,针对国家所有权的不同客体设计不同的权利行使方式。四为效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