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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法学毕业生就业缕亮红灯。法学毕业生就业难,成为业内外人士的常谈话题,也成为一个“老大难”问题。在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难的大背景下,为何法学学生就业得到广泛的关注呢?经过调查分析我们认为,这其中有个人原因、社会原因等多种原因。大众法制意识淡泊、对律师职业的不认可、法律相关职业的从业要求高、就业竞争压力大都是法学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之一。
关键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1-0142-02
法学专业十几年来一直都是热门专业,但是近几年却出现了就业困难的情况,被列入失业率最高的十大专业之一。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曾令良说:“这说明法律人才出现了‘相对过剩’的情况。法学毕业生就业难一方面是因为法学教育管理混乱,又被全国大小高校奉为热门专业,一哄而上,大建法学院系。五年前教育部登记的法学本科院系只有300多个,今年已经翻了一番,增加至608个,这还不包括民办高校。虽然教育部门也在干预调整,但情况却是‘边控制,边膨胀’。另一方面则是,从事法律职业的门槛有所提高,法官、检察官、律师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实际通过率又较低。未来几年法学就业形势还将继续严峻。”社会的迅速发展需要我们去提前了解和适应其不可预料的变化,所以从此时开始关注本专业的就业趋势也是一种积极备战的状态。针对这些情况,我们进行了调查。
一、就业的基本现状
(一)在就业渠道方面。
据调查34%的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就业;22%的毕业生通过网络邮寄的方式就业;23%的毕业生通过熟人介绍;31%的毕业生是通过实习留用的方式解决就业的;还有7%的毕业生是通过例如考研和公务员考试等方式就业的。
(二)在就业地区方面。
在直辖市或者省会城市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五成多,有近四成的法学毕业生选择在地级市工作,而只有不到一成的法学毕业生选择在县级地区工作。可以看出毕业生更倾向于在较发达的城市里工作。
(三)在工作岗位方面。
有一多半的法学毕业生在律师这一行业中打拼;还有一部分毕业生是既通过司考又通过公务员考试,成功进入公检法机关工作;当然还有一部分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不对口的工作。
(四)在工资报酬方面。
律师行业中流传着“三五八定律”,即律师的薪水与他入行时间的长短有密切的关系。根据调查,六成多毕业生的工资能够维持自己的生活;近两成毕业生的工资较从业时间较长的同职业的人来说偏低;当然,也有一成多的毕业生目前有着较高的工资待遇。此外大学生普遍对工资方面期望很高,表示对于目前的工作及待遇等方面并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效果。
(五)毕业生在求职及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由于毕业生初出“象牙塔”缺乏一些必要经验,在其求职以及工作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所以我们在调查问卷中专门涉及到这方面。其中59%的调查对象认为社会实践以及人际关系的不足是他们遇到的主要问题;52%的调查对象认为缺乏实践经验是造成目前窘境的最大原因;38%的调查对象认为专业知识不足是自身存在的最大问题;此外还有4%的调查对象认为是由于信息渠道不足。
(六)在求职中最具有竞争力的方面。
毕业生跟我们分享了在求职和就业过程中比较具有竞争力的能力。其中10%的毕业生认为在校的成绩与考证比较占优势;15%的毕业生认为实习经验在求职中非常重要;25%的毕业生认为专业技能与实习经验都很重要;50%的毕业生认为当今的社会已经是一个重视能力高过学历的社会,因此综合素质才是最重要的。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社会原因。
随着中国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法制体系建设日益完善,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于是法学成为热门专业,法学人数以高于工作单位所需成倍增长。几乎各个学校都开设了法学专业,专业数量日益泛滥。然而,在校生的实践机会很少,缺乏社会经验。所以,无论在社会实践能力还是专业从业能力方面都无法满足这个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
(二)心理原因。
许多大学生报考法学的原因是它是热门专业,前景较好,没有考虑到自身的兴趣,但法学属于相对枯燥的专业,仅仅靠报考前的热情是不足以为之后的4年持续加温的。此外仅仅靠背书、背法条也是远远不够的。面对诸多需要掌握的法理、法学概念、法律条文以及司法解释等内容,要求学生除了有较强的领悟能力和学习能力,还需要对法学有极大的耐心和热情。这些心理上的问题是造成学生学习情绪低迷,专业知识不牢固的原因,也是造成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之一。
(三)国家政策对法学就业添置门槛。
我国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有很多限制。我国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都规定了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行业必须具有本科文凭,并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一方面,法学专业的就业大多集中在公、检、法以及律师事务所,司法资格考试将大量法学毕业生拦在就业门槛之外。另一方面,其他的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对法律事务工作者的需求相对较小,且对应聘者的从业经验要求较高。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并不符合要求。
(四)专业固有的问题。
法学专业是一个针对性很强的专业,这就决定了该专业所对应的就业面较为狭窄,主要集中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律师事务所等几个方向;但国家机关方面人员招收的数量非常有限,律师事务一般不愿招收没经验的应届毕业生。此外,该专业的另一个特殊性在于课堂与现实的差异较大,大学对于该专业的知识讲授只是停留在入门和引导上,偏向理论方面;并且对于学生专业知识的考察层面较浅,学生并没有紧迫感,这些都导致学生进入社会后要有一到两年的时间才能真正自主解决问题,这明显与用人单位的初衷不符。
三、解决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对策 (一)加强法律人才培养专业化,实现法学职业教育专门化。
我国目前大学法学教育参差不齐,其学历层次分布广,存在培养目标定位不准确的问题。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提高法学的专业化程度将法学教育集中于本科院校,从大专、独立院校中逐渐退出来,实现人才培养的专门化;使培养的法律人有更强的法律专业素养,更能适应当前日益变化的社会形势并能很快与世界接轨,将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调整高等法学教育课程设置。
重视法律实务课程,以此培养在校生法律职业能力,从而让学生更好的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确定个人发展目标。学校还应加强与企业、律师事务所以及司法机关等多方主体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与相关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等方式建立相对长期的合作关系,进而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其适应并满足当今社会的需求。
(三)走向基层,分散就业。
从法学毕业生就业地区数据调查可以看出,绝大多数毕业生流向大中城市,而现实中,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法律工作者数量少,而高难度的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近年维持在10%,国家应该引导没有通过司法考试但有较好法律素养和热爱法律工作的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一方面积累工作经验,切实解决民众所需所惑;另一方面将法律零距离送到基层,让他们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自下而上的关键力量。
(四)相关国家机关应进行体制改革与人员精简,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目前相关的国家机关体制改革尚未完成,存在部分占着岗位不干实事以及能力不强但以“老人”自居的人,使原本就少的岗位更加紧缺。
(五)大学生应转变观念,放低姿态。
随着大学的不断扩招和全国大学生毕业人数的连创新高,大学教育已不是精英教育时代,多数学校的教育实际是职业化教育和大众教育,新生代大学生需清醒的认识自己在就业竞争中的能力与实力,不应碍于颜面贬低对学历没有过多要求的职业,放低姿态,从简单的工作入手,把简单的事做好。
结语
目前中国正在向法治化社会转变,随着全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合同化概念逐渐深入人心,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将会大大提高。国家机关每年都要在应届毕业生中招聘法学专业的学生,并且企业对法学专业的人才也越来越重视,中国的律师行业也急需补充大量的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法学就业情况虽不容乐观,但我们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去适应社会,满足社会的需求,认真分析自己存在的问题,做好职业规划。路是走出来的,只有迈出自己的脚步才能收获光明的未来。
参考文献:
[1]吕保华《当前法学本科生就业现状下的政策现象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1.
[2]王志玲,【J】《国外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及启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3]姚国艳,《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矛盾分析》【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
[4]霍艳梅、孙淑云《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必要性及内涵》【J】,教育与职业。2007
关键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1-0142-02
法学专业十几年来一直都是热门专业,但是近几年却出现了就业困难的情况,被列入失业率最高的十大专业之一。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曾令良说:“这说明法律人才出现了‘相对过剩’的情况。法学毕业生就业难一方面是因为法学教育管理混乱,又被全国大小高校奉为热门专业,一哄而上,大建法学院系。五年前教育部登记的法学本科院系只有300多个,今年已经翻了一番,增加至608个,这还不包括民办高校。虽然教育部门也在干预调整,但情况却是‘边控制,边膨胀’。另一方面则是,从事法律职业的门槛有所提高,法官、检察官、律师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而实际通过率又较低。未来几年法学就业形势还将继续严峻。”社会的迅速发展需要我们去提前了解和适应其不可预料的变化,所以从此时开始关注本专业的就业趋势也是一种积极备战的状态。针对这些情况,我们进行了调查。
一、就业的基本现状
(一)在就业渠道方面。
据调查34%的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就业;22%的毕业生通过网络邮寄的方式就业;23%的毕业生通过熟人介绍;31%的毕业生是通过实习留用的方式解决就业的;还有7%的毕业生是通过例如考研和公务员考试等方式就业的。
(二)在就业地区方面。
在直辖市或者省会城市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占五成多,有近四成的法学毕业生选择在地级市工作,而只有不到一成的法学毕业生选择在县级地区工作。可以看出毕业生更倾向于在较发达的城市里工作。
(三)在工作岗位方面。
有一多半的法学毕业生在律师这一行业中打拼;还有一部分毕业生是既通过司考又通过公务员考试,成功进入公检法机关工作;当然还有一部分毕业生从事与所学专业不对口的工作。
(四)在工资报酬方面。
律师行业中流传着“三五八定律”,即律师的薪水与他入行时间的长短有密切的关系。根据调查,六成多毕业生的工资能够维持自己的生活;近两成毕业生的工资较从业时间较长的同职业的人来说偏低;当然,也有一成多的毕业生目前有着较高的工资待遇。此外大学生普遍对工资方面期望很高,表示对于目前的工作及待遇等方面并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效果。
(五)毕业生在求职及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
由于毕业生初出“象牙塔”缺乏一些必要经验,在其求职以及工作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所以我们在调查问卷中专门涉及到这方面。其中59%的调查对象认为社会实践以及人际关系的不足是他们遇到的主要问题;52%的调查对象认为缺乏实践经验是造成目前窘境的最大原因;38%的调查对象认为专业知识不足是自身存在的最大问题;此外还有4%的调查对象认为是由于信息渠道不足。
(六)在求职中最具有竞争力的方面。
毕业生跟我们分享了在求职和就业过程中比较具有竞争力的能力。其中10%的毕业生认为在校的成绩与考证比较占优势;15%的毕业生认为实习经验在求职中非常重要;25%的毕业生认为专业技能与实习经验都很重要;50%的毕业生认为当今的社会已经是一个重视能力高过学历的社会,因此综合素质才是最重要的。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社会原因。
随着中国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法制体系建设日益完善,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于是法学成为热门专业,法学人数以高于工作单位所需成倍增长。几乎各个学校都开设了法学专业,专业数量日益泛滥。然而,在校生的实践机会很少,缺乏社会经验。所以,无论在社会实践能力还是专业从业能力方面都无法满足这个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
(二)心理原因。
许多大学生报考法学的原因是它是热门专业,前景较好,没有考虑到自身的兴趣,但法学属于相对枯燥的专业,仅仅靠报考前的热情是不足以为之后的4年持续加温的。此外仅仅靠背书、背法条也是远远不够的。面对诸多需要掌握的法理、法学概念、法律条文以及司法解释等内容,要求学生除了有较强的领悟能力和学习能力,还需要对法学有极大的耐心和热情。这些心理上的问题是造成学生学习情绪低迷,专业知识不牢固的原因,也是造成毕业生就业难的原因之一。
(三)国家政策对法学就业添置门槛。
我国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有很多限制。我国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都规定了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行业必须具有本科文凭,并通过司法资格考试。一方面,法学专业的就业大多集中在公、检、法以及律师事务所,司法资格考试将大量法学毕业生拦在就业门槛之外。另一方面,其他的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对法律事务工作者的需求相对较小,且对应聘者的从业经验要求较高。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并不符合要求。
(四)专业固有的问题。
法学专业是一个针对性很强的专业,这就决定了该专业所对应的就业面较为狭窄,主要集中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律师事务所等几个方向;但国家机关方面人员招收的数量非常有限,律师事务一般不愿招收没经验的应届毕业生。此外,该专业的另一个特殊性在于课堂与现实的差异较大,大学对于该专业的知识讲授只是停留在入门和引导上,偏向理论方面;并且对于学生专业知识的考察层面较浅,学生并没有紧迫感,这些都导致学生进入社会后要有一到两年的时间才能真正自主解决问题,这明显与用人单位的初衷不符。
三、解决法学专业学生就业的对策 (一)加强法律人才培养专业化,实现法学职业教育专门化。
我国目前大学法学教育参差不齐,其学历层次分布广,存在培养目标定位不准确的问题。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提高法学的专业化程度将法学教育集中于本科院校,从大专、独立院校中逐渐退出来,实现人才培养的专门化;使培养的法律人有更强的法律专业素养,更能适应当前日益变化的社会形势并能很快与世界接轨,将会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调整高等法学教育课程设置。
重视法律实务课程,以此培养在校生法律职业能力,从而让学生更好的做好职业生涯规划,确定个人发展目标。学校还应加强与企业、律师事务所以及司法机关等多方主体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与相关单位签订实习协议等方式建立相对长期的合作关系,进而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使其适应并满足当今社会的需求。
(三)走向基层,分散就业。
从法学毕业生就业地区数据调查可以看出,绝大多数毕业生流向大中城市,而现实中,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法律工作者数量少,而高难度的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近年维持在10%,国家应该引导没有通过司法考试但有较好法律素养和热爱法律工作的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一方面积累工作经验,切实解决民众所需所惑;另一方面将法律零距离送到基层,让他们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自下而上的关键力量。
(四)相关国家机关应进行体制改革与人员精简,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目前相关的国家机关体制改革尚未完成,存在部分占着岗位不干实事以及能力不强但以“老人”自居的人,使原本就少的岗位更加紧缺。
(五)大学生应转变观念,放低姿态。
随着大学的不断扩招和全国大学生毕业人数的连创新高,大学教育已不是精英教育时代,多数学校的教育实际是职业化教育和大众教育,新生代大学生需清醒的认识自己在就业竞争中的能力与实力,不应碍于颜面贬低对学历没有过多要求的职业,放低姿态,从简单的工作入手,把简单的事做好。
结语
目前中国正在向法治化社会转变,随着全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合同化概念逐渐深入人心,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将会大大提高。国家机关每年都要在应届毕业生中招聘法学专业的学生,并且企业对法学专业的人才也越来越重视,中国的律师行业也急需补充大量的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法学就业情况虽不容乐观,但我们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去适应社会,满足社会的需求,认真分析自己存在的问题,做好职业规划。路是走出来的,只有迈出自己的脚步才能收获光明的未来。
参考文献:
[1]吕保华《当前法学本科生就业现状下的政策现象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1.
[2]王志玲,【J】《国外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及启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
[3]姚国艳,《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矛盾分析》【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
[4]霍艳梅、孙淑云《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必要性及内涵》【J】,教育与职业。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