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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数学教学是在教师引导下进行的反思性、批判性、探究性的实践活动,是以理解为基础的体验生活和建构生活的过程,是师生互动的交往活动。数学教学的这一本质决定了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教师切不可在教学中独揽课堂,过度限制、剥夺学生自主学习的权利。那么,教师如何正确处理“为”与“不为”的关系呢?我觉得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