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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首先是一个伦理学范畴,后来又成了一个文艺学范畴,并渗透到了文艺领域的诸多方面。它不仅成了对文学艺术家的根本要求和文艺批评的一个重要标准,而且又用以指称文艺作品的性质和内容,并孳衍出了乐德、德音、文德、比德等文艺学范畴,形成了关于“文德”、“比德”、“乐以象德”等的文艺理论观点和学说。“文德”论的历史发展过程及“文德”这一范畴的诸多涵义。“乐以象德”说的提出及其内容与影响。美学上的“比德”说及其对我国文学艺术的深广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