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有风的日子(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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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现在我们很难见到勒布了,听说他在寻找一个什么人。所以我们想——我们见不到他的原因是不是他在寻找的那个人也在寻找他。自从江洋大盗鬼手消失在桑土森林之后,绕色街挎刀的康巴汉子中——刀长在一米左右的就剩勒布一个人了。
  我的朋友才郎有次酒后对我说:
  “你瞧,”他伸出两个指头并把它们像两把正在决斗的剑那样交叉在一起,“两把长度相同的刀相持,绕色街平安无事。现在一把刀消失了(他收起左手的食指),另一把刀就失去了控制。”说完,他就把那个失去控制的手指在我装满啤酒的肚子上捅了一下。
  我感到自己似乎打了个嗝,然后很迅速地伸出一个手指在他那还没有来得及收回去的手指上搁了一下。我说不好当时是有意的还是本能,总之这动作就像我小时生长的环境,谁的刀快谁就最有威信。
  “又有一把相同的刀。”我说。
  “不。”才郎说。他收回了自己的手指,然后定定地看了我好一会儿,眼睛放出一种让人很紧张的光。“你不是勒布要找的人。”
  “我当然不是,”我说,“你知道勒布在找一个什么样的人,是么?”我有意把伸出的手指在他眼前晃来晃去,而我的目光连一秒钟都没有离开过他,直到他把视线移向别处。“我想我也知道,他在找一个什么样的人。”我说。
  “你不知道,尼玛。”他说,“我要是你就不这么想,别关心这事,找个僻静的地方去写你的小说吧,或者找个姑娘到世界的尽头去看看。总之,别再关心这事。”
  “谢谢,”我说,“我第一次听到我的朋友告诉我该做什么,谢谢。”
  “对不起。”才郎说,“我不是有意的。”
  “我是有意的。”
  2
  是啊,也許才郎说得对,我确实该坐下来写点东西了。但这不等于说我会放弃对鬼手和勒布的关注。我的每则故事差不多都有他们的痕迹。打从我第一次走进小玫瑰甜茶馆第一次听到鬼手的名字起,他们的故事就在我的故事里开始了。据我所知并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在关心这些人和事,市民们整天都在议论这些人和事,而警察们整天都在追查这些人和事。一场混战、一次决斗或一个人把另一个人的脑袋砍下来了,这在绕色街是很平常的事情。可是当有人向你描述这一切包括某个细节:某个人的脑袋和身子之间拉开的距离刚好是马路这边和马路那边等等,你反而觉得这一切变得不真实了。一则,这超出了人们的正常想象;二则地球上的人并不都生活在绕色街或类似绕色街的地方;三是所有后来的事都包括进了上帝造人时的那种理智。
  扯远了。
  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当我真正坐下来想写点什么的时候,不是先拿起笔,而是香烟,叼着香烟伴随着夜晚的狗叫声进入一种半睡半醒的思考状态。直到你和你所要写的故事拉开距离,你才知道你要写什么,怎样写,选择一种怎样的方式或者为什么。我想这时拿起笔不亚于一个吸毒者在最需要的时候拿起烟枪。这是一种困惑或负担。所以我总是对自己说:行了,让你的小说离生活远点儿!
  3
  我第一次见到卡玲是她刚刚堕掉第八个孩子不久的时候。当然了,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些。否则无论是我还是我们这几个所谓的坏小子敢在姑奶奶面前故伎重演,鼻子上有点灰是免不了的。
  与此差不多的时间——某一个夜晚,绕色街上又发生了一起凶杀。早晨,一具不太完整的尸首横在马路上,好像一个露宿的人在等待最初的阳光。这是近一个时期的第八条人命案。事发的当天下午,我们就在小玫瑰甜茶馆里喝茶。在警察收拾残局的时候,我们准备离开那里,到医院去看一位朋友。记得当时有我、才郎,还有米玛多吉。我们去看我们的吉他歌手加地。是啊,非常不幸,他以后恐怕再也不能弹吉他了,因为他的右手的食指少了一截。
  路上,米玛多吉和我们说了事情的经过。因为事发的当时——也就是昨天,他们就在一起。米玛多吉说加地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匹马。可是在大街上很难让马跑起来。于是加地喊上米玛多吉强迫那匹和驴差不多大小的马来到一所中学的操场。这大概是这座城市里唯一开阔的地方了。
  米玛多吉说到了操场加地就开始和那匹马过不去。米玛多吉说如果他看不起那匹耗子皮色的小马就不该骑它,可加地就是想让它跑快点。米玛多吉就坐在一处树阴下,远远地看着加地用手里的一根很粗的树条一下一下地抽打着马屁股,那匹马好像不想跑或者说不愿意跑。每挨一树条就尥一蹶子。米玛多吉说接着他发现情况有了变化,那匹小马不尥蹶子了,开始狂奔起来。很难想象一匹小马会跑得那样快,加地还行,终于把它驯服了。米玛多吉说自己正这么想的时候,那匹马驮着加地从他面前飞快地向东冲去。东面是一大片树林,在树林和操场的交接地带是学生们上体操课时所使用的那些简易的单杠、双杠、高低杠等等。米玛多吉说当自己看到这一切的时候——同时看到加地已趴在马背上,然后就看到那匹马穿过一个低矮的单杠飞快地进了树林。显然加地这时不在马背上了,米玛多吉说加地这时在树林和单杠之间——趴着。米玛多吉说等他以最快的速度跑到出事地点,加地已从地上站起来了。他用一只手握着另一只手,在满地找什么。
  “什么东西丢了?”米玛多吉问。
  “手指。我的一截手指没了。”加地说。
  “哇噻!是弹吉他用的那只吗?”
  “得了得了,你要是不帮我找到它,就从这走开好了!”加地很光火。
  米玛多吉说这时他看到树阴下有许多正在乘凉的狗,其中有一只颜色和那匹消失在树林中的马很相似。比这重要的是它在吧嗒嘴,好像它刚刚品尝过一种从没有吃过的东西,回味它或者是还想要它。
  4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能认识卡玲还得感谢加地和他那截被狗吃掉的手指。因为通常情况我是不去医院也没有机会去医院的,也可以说我不喜欢医院。当然了,后来我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和卡玲在一起——住在她的单身宿舍里,但是除了她身上的那种来苏水味——我得说我仍然同医院没有什么关系。在我看来,医院并不比绕色街好点,同样有很多人在这里消失了。   所以到一个你所不喜欢的地方,一种可能是一句话不说,另一种可能是干脆兴高采烈。那天当我们走进医院大门——也就是米玛多吉讲完故事的时候,在很多人看来我们肯定不是来看病的,我们大概是来演一出戏的。我们手拉着手哈哈大笑着走进加地的病房,那感觉就像我们喝醉了酒走进一家夜总会。所以我们到医院大概还不到五分钟,似乎连医院里的狗都惊动了,它们在某个地方竖着耳朵听我们讲它们的同类如何如何嚼着那截手指的细节。
  才郎的口袋里总有一小扁瓶威士忌酒。这通常是他为自己到世界尽头儿去之前准备的。但是我们现在正来回传递这个瓶子,喝着、笑着、说着。
  我得说我们还没有进入一种最佳状态,因为至少我们还未开始歌唱。并不是我们没有忘记这是医院,事實是我们被阻止了。用才郎的话说,我们还没有进入高潮就被人强拉下来了。
  我们追问加地从马上掉下来时他在想什么,这和去世界的尽头儿到底有何区别。酒瓶子传到加地手上,他用嘿嘿嘿的笑声来回答的时候,卡玲进来了。当我们意识到我们中间出现一个穿白大褂的护士时,她已经很麻利地从加地手上抢下酒瓶并准确无误地扔出窗外。然后她慢慢地转过身来。她戴着个大口罩。口罩和帽子之间有一双挺大的眼睛,透露出几分严厉和几分美丽。
  “小姐,还有瓶盖。”才郎说。才郎想把瓶盖递给她。
  “行了行了。”卡玲说,“带着你的瓶盖从这里出去,这儿归我管。”
  “瞧,我们并没有干什么,我们就想和我们的朋友亲热亲热。”米玛多吉说。
  “我知道你们在干什么,我只是让你们从这里出去。现在,闭嘴吧,从这里出去。”
  我们就这样给赶出了病房。然后我们就坐在从病房到主楼之间花坛的水泥台上。才郎手里还拿着那个瓶盖,翻来覆去地看个不停,仿佛他第一次看到这个瓶盖而不知拿它派什么用场。
  就在我们讨论要不要从这里离开时,机会来了。卡玲走出病房那扇黑洞洞的门,与刚才所不同的是脸上已摘掉那个大口罩。显然她也看见我们了,她脸上带着微笑或是她脸上特有自然形成的东西迈着方步向我们走来。从病房到主楼或是去宿舍,我们所在的花坛是必经之路。
  我们三个互相会意地看了一下,因为我们想到了一个共同的主意。早在民院的时候,我们就玩这游戏。那时候迈着猫步从我们面前经过的女孩子,在我们这游戏的伴奏声中不是两腿变得僵硬就是干脆跑起来,反正不可能再像猫那样若无其事地走下去。
  这游戏很简单,我们称它为“老侉山东快书”,因为我们是从一个山东老侉儿那里学来的。当卡玲和她的微笑与我们的视线差不多处于垂直位置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故伎重演了。
  “当哩咯当、当哩咯当、当哩咯当哩咯当哩咯当,当哩咯当哩咯当哩咯当,火车上,有位大姐上厕所,后面跟了个棒小伙儿,当哩咯当、当哩咯当,大姐刚把裤子脱,小伙赶紧掏家伙,当哩咯当、当哩咯当、当哩咯当哩咯当哩咯当……当……”
  我们说得很整齐,卡玲就是在我们当哩啷当的节奏中走过的,没有一点迹象表明她的步子会变得紊乱,看来我们是遇到高手了。就在我们的游戏快演完的时候,卡玲站住了。她背对着我们。接着她弯下了腰,接着她就蹲在了地上,接着我们就听到了从她那边传来的一阵笑声。我们也就傻笑起来。
  大概过了好一会儿,卡玲站起来转过身,用手擦去眼角的泪水,那些笑出来的泪水。
  “坏小子们,尽管你们挺记仇,我可是好久没有这样开心没有这样笑过了。”她一边说着一边向我们走过来。“告诉我,你们中间谁最勇敢?”
  “我们都非常勇敢。”我说。我刚好坐在才郎和米玛多吉中间,两手分别放在他们的肩上。
  “是啊,你们都挺勇敢。不过就数你的脸白,就数你最像阶级敌人。就是你了,听我说——”
  我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她把嘴巴伸到我耳边,我能感到她身上那种湿漉漉的女人味和护士特有的来苏水味,此外就是她那高挺的胸脯在我的肩头上蹭了一下。她那两片嘴唇在我耳边吧嗒吧嗒了几下,我拿不准她是不是要咬我的耳朵。反正我是什么都没听见,然后她就带着一串笑声走了。
  “她和你说什么来着?”才郎说。
  “快告诉我们,她说了些什么?”米玛多吉说。
  到现在我才知道上了当。哦,上帝!我说什么才能让我这两位兄弟相信呢?就说她只是吧嗒两下嘴吗?早在她说我最像阶级敌人的时候我就该想到这一点。女人的美貌总能扰乱你的视线而造成某种错觉。
  5
  去小玫瑰甜茶馆或是去黄房子同陌生女人上床睡觉——这二者之间的细微差别在于:一个是在世界的尽头儿,一个是在世界的另一头儿。只有你把两者全干过了,你才能分辨出这一切。但是不管我去所谓的尽头儿还是另一头儿,这之间相同的感觉就是都意味着一种冒险。从某种意义上讲,冒险并不可怕,但当冒险成为一种需要时,就可怕了。
  上面这段话曾记在我的日记本里,而就我们所过的那段生活来说,这段话曾一度记在我的心里。
  当才郎告诉我勒布是他的哥哥时,我并没有表示出吃惊。反而我觉得一切顺理成章。否则为什么才郎什么都知道呢?我们在一起的时间也不算短了,从大学到现在,至少也有六、七年了,没有任何理由说他比我、比我们都聪明。可是他总是告诉我们说,鬼手失踪了。然后过不了多久,全城的报纸都会刊登同一消息:鬼手消失在桑土森林。没过多久,他又说,绕色街的气候变了。这一气候变化的结果,接二连三地出了八条人命。有时候我总是不得不重新看待和观察才郎这小子,难道他就是这一切的幕后策划者吗?不,不是。他的本事最多也就是在黄房子里待的时间比我们长一点儿。此外就是一喝酒就醉,醉了就作风不好,醉过头了作风就不好使。
  有一天是我有意让他的作风不好使,一是想从他那里探点儿口风,二是那天呱呱鸡要来找他。所以那天一到小玫瑰甜茶馆我就对服务员两亩地(她的脸大约有两亩地那么大)说今天改喝啤酒,多多益善。
  “你们想到世界尽头儿去?”两亩地说。   “最后一个碰它的那个姑娘嘴里有颗金牙。”我说。
  然后我就听见她关了门,带着一串笑声去上班了。
  7
  没人能猜得出鬼手把自己那把刀放出来是何用意。因为拿着这把刀的人只是把它放在那里——就是他喝茶的桌子上。七八天過去了,他依然静静地坐在那里,谁都不瞧一眼,仿佛周围的一切不复存在。只是在吃饭的时间,他桌子上才会有一盘生牛肉和一瓶白酒。他似乎成了小玫瑰甜茶馆里的一个景色了。
  但是小玫瑰甜茶馆的生意并没有因此而红火起来。在鬼手消失之后不久,警察来拜访过几次。接着小玫瑰也走了,说是离开几天到巴塘老家去看看孩子。茶馆的日常事务都由两亩地代理。我们总喜欢说两亩地的那张脸可以装饰一间杂货店的铺面。敢和两亩地到世界尽头儿去的人,光靠勇敢还远远不够,她可比呱呱鸡那颗金牙可怕得多。
  最近我听说,到了夜晚,夜深人静的时候,人们又可以听见两亩地在三楼上发出哼哼叽叽的声音,仿佛有什么东西被撕裂了。这有可能是那陌生刀客干的,因为他就住在茶馆的三楼上。
  这事和我们的关系虽然不大,但我们还是为两亩地能找到一个对手而高兴。免得她一见到我们就噘着嘴,好像我们都阳痿了。谁都知道世界的尽头儿挺好玩,但是老从那儿回不来,就不好玩了。
  我去小玫瑰甜茶馆的那天下午,才郎、加地、米玛多吉全在。才郎一脸不高兴的样子,正准备找个什么事出出气。我猜这肯定和呱呱鸡有关,说不准是她那颗金牙又咬了什么不该咬的东西。
  “嗨!”我说。我找把椅子和他们坐在一起。
  “几天不见,你失踪了吗?”米玛多吉说。
  “我在世界尽头儿,和呱呱鸡在一起。”我看着才郎,“她来红了,于是我就回来了。”
  “嗨——狗屎。”才郎说。
  “你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米玛多吉说。
  看来我猜对了。
  “我老是闻到一股臭味。你们没有闻到吗?”加地说。然后他就用鼻子使劲嗅着只有他自己才能闻到的那股臭味。据卡玲说几天前他就从医院跑了,连账都未结。他的胳膊上依然吊着绷带。
  “得了,你已经说五遍了,可我们谁都没有闻到。”米玛多吉说。康巴刀客依旧坐在我们对面的回廊里。和我们最初看到他时所不同的是桌子对面放了把空椅子。有可能那是早晨服务员摆的,也有可能是他自己摆的。如果是后者,我们有理由认为他在等一个什么人,或者说鬼手的刀在等一个什么人。
  天井的中间有一个压水井和一群乱哄哄的苍蝇。两亩地压水的时候,刚好挡住我们和康巴刀客之间的视线。但是那群苍蝇总会围着她那张大脸转来转去,这至少会使她到井边少去几次。
  康巴刀客显然把午饭时间拖长了。桌上除了一瓶白酒还有一盘类似炒豆之类的东西。他一手握着酒瓶,另一只手在不停地驱赶——不对,如果是驱赶苍蝇,那么他把什么东西放到嘴里去了?
  “我有新发现。”我说。
  “什么?”加地说。
  “他在吃苍蝇。”我说。
  “狗屎。”才郎说。
  然后我们就一起看。
  康巴刀客正仰头对着瓶子喝酒。我们谁都可以看见他并没有用手来抓盘子里的东西,而是抬起胳臂凭空一抖,接着我们看见他把什么东西丢进嘴里了。
  “狗屎。”才郎说。
  “太精彩了。”米玛多吉说。
  “太快了。”加地说。
  用苍蝇下酒,这不但是我们没听说过的,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我们甚至有点怀疑自己的眼睛。
  才郎的幽默感不知到哪里去了,除了狗屎就是狗屎,最后他喝到肚子里的茶全吐出来了。
  我们离开了小玫瑰甜茶馆,否则就该轮到我们吐了。
  8
  卡玲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人,除了漂亮、微笑、与人友善之外我说不好她是个怎样的人。一个二十五、六岁的女人房间里挂满布娃娃而又不结婚,没有人会用正常的眼光看待这一切。浪漫是最初的,而不是最后的。
  我不太敢和卡玲直接谈这个问题。我不想刚刚过上好日子就又回到街头。对我来说,有吃有喝还有一个没有负担的女人相陪,这种情况下无论干什么都会身心健康信心百倍。然而必不可免的,我们的话题同样也少不了婚姻恋爱家庭连同我们的周围和我们自己。糟就糟在这地方,出于职业的需要,我总想知道别人或所认识的以及所熟悉的人,她、他或她们都在干什么。
  有一天我收到一笔丰厚的稿酬。我买了好多好吃的东西,包括一些奢侈品,比如甲鱼、王朝酒等等。在卡玲回来之前,我已把这些东西摆满一桌子。
  “今天是什么日子?”卡玲说。
  “今天是高兴的日子。”我说。我帮她脱下白大褂。
  “高兴?为了什么高兴?”卡玲说。
  “这世界上最不缺少理由的东西就是高兴。”我在她的脸颊上轻轻吻了一下,顺便在她耳边说,“我想补充点儿力气,然后和你到比世界尽头儿再远点儿的地方去。”
  卡玲笑了。“你有把握能回来?”她说。
  “行了。”我说,“我要流口水了。拿起你的杯子。”
  “你哪来的钱?我知道你没有钱。”卡玲举起了杯子,她的微笑更好看了。
  “我要是你,就吃饱了肚子再说这话。我总是喜欢出人意料。这回答你满意吗?”我说。
  “明白了。”卡玲说,“你连上厕所都在编故事,你敢肯定这一桌菜不是背景?”
  卡玲说对了,也许她才是个真正的小说家。
  晚饭后我们手挽着手到河边去散步。河边有许多钓鱼的人。我们沿着一条伸向河心岛的缓水坝一直走到尽头儿,面对着一片夕阳坐下来。
  “我们谈到哪了?”我说。我把手中的一颗石子丢进水里。有许多小鱼蜂拥而至,以为它们得到了一块食物。
  “如果我说我想出嫁,你愿意娶我吗?”卡玲说。她脸上的笑容消失了,用一种我从没有见过的眼神直勾勾地看着我。   “你说的不是真话,是吧?”我把手中的石子继续扔给那群小鱼,然后也直勾勾地看着她。
  “你没有回答我的话。”她把头转开了。
  “如果你愿意,”我站起来像最初把手放在她肩上那样对她说,“明天我们就去登记。”
  她摇了摇头,然后把头低下了。
  “不。”她说,“一个女人所需的生活并不单单是张证书。这就好比骑马,结婚就好比你骑上了一匹马。可是离婚的时候,就是说你从马上摔下来了。有些人能够很快站起来重新上马,可是有些人不能了,她们受了伤,伤得很重,甚至永远不能骑马了。”卡玲抬起头来看着我,眼睛含着泪水。
  这些话让我很感动。这是我听到有关婚姻问题最好的比喻了。我的嘴里从来不缺少语言,可此时却不知该说什么。我又回到自己刚才的位置坐下来。
  “就在不久前,也就是两个月前,我又堕掉了一个孩子。”卡玲说,“我有过八个孩子,可是他们全不存在了。可是他们又全都存在过,不是么?所以我在我的房间里挂满布娃娃,好使自己每天都生活在他们中间。连梦里都是他们的身影。有一天,我吓坏了。我梦见他们全都挂在一棵树上,他们嬉笑着,还向我招手。可是就要下雪了,他们全都哭起来(卡玲也开始呜呜哭起来)。我不知所措,然后就醒了。”
  “求求你别说了。”我把卡玲抱在怀里。
  “我意识到他们需要我,我该到他们那里去。于是我到这里来了几次,就是我们现在坐的这里。只要闭上眼睛从这里走下去,我想一切就都结束了。我会和他们在一起。”
  卡玲已经停止哭泣,我们互相拥抱着看着静静的水面。
  “我没有勇气。我从没有想到死亡也需要勇气。”卡玲说。
  “不,”我说,“你是我所见过的最勇敢的姑娘。”
  “真心话?”
  “对。”
  “第一次和我上床时你说什么来着?”
  “爱你吻你和你睡觉。”我说。
  卡玲的脸上又露出了微笑。
  “如果没有那些钓鱼的人,我们现在就可以去你说的那个世界尽头儿。”卡玲说。她露出一付孩子气,我感到她年轻了。
  “就在这儿?”我说,“得了,我看我们还是先回去喝一杯。”
  听了一晚上故事,有一个问题老也想不通。临睡前,我问卡玲:
  “你不打算要孩子,可为什么不提前采取点措施?这对一个从事医务工作的人来说是个笑话。”
  “我忘了你是个作家。”她说,“可提这个问题你会后悔的。打针吃药,对我来说再方便不过。可这些对我全不起作用,而没有一个男人愿意戴上套子。告诉我,你愿意吗?”卡玲转过头来看我。
  “我后悔了,”我说,“不过我愿意试试,因为我还没有见过那玩意儿。你有么?”
  “我这向来应有尽有。”她不知从哪摸出一个盒子向我扔过来。
  “戴一个还是戴几个能更保险?”我说。
  “戴一个就够了,戴多了也不会使你那个家伙变大。”
  卡玲笑了,她总是能笑得非常好看。
  9
  现在我们终于明白了,刀客所等待的应该是另一把刀。而鬼手的刀该是怎样的一把刀呢?我就这个问题去问才郎。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除了勒布那把鳄鱼皮刀鞘并用宝石镶成金鹰图案的刀,绕色街的其他刀客中没有一把刀能配得上和鬼手的刀相搏。然而无论是勒布还是他那把刀,在我们企盼将有一场好戏的时候,没有任何一点迹象表明好戏就会开场。我们对拿着鬼手那把刀的康巴人和他吃苍蝇的故事厌倦了。
  “你用不着再把我灌醉了,因为我没有什么东西要告诉你。”才郎说。
  “听这话,好像是你有麻烦了。”我说。
  “不,友谊总得有个限度。”才郎说,“别再去小玫瑰甜茶馆了,信我的话,离这事远点儿。”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鼻子上也会有灰,可是现在我觉得有了。”说完我就站起来,准备离开。
  才郎一直低着头,给我的感觉是他好像在发抖。就在我关上门之前,我听他说:
  “等一等,尼玛。”
  我停下来,回头看他。
  “我要走了,我要离开这里了。”他说。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说,我重新走到他面前,“能告诉我你去哪吗?”
  “不,不能。”才郎抬头看了我一下,“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去哪。有人通知我,让我离开这里,到一个没人能找得到的地方。就这些。”
  “今天我很生气,因为我从不知道我们之间的友谊还有个限度。”我说,“如果只是需要个无人知道的地方,那么我知道有这么个地方。”
  “不,尼玛。听我说,我不想让你卷进这事正因为你是我的朋友。我们道个别吧。”才郎伸出手来。
  “拿开你的手,听我说。如果不要人帮助,还要老朋友干嘛?”
  “一切都安排好了。天黑之后,那个通知我离开的人,开车在某处等我。”
  “你认识他吗?”我说。
  “我想他是勒布派来的。”才郎说。
  “如果他不是呢?”我说。
  才郎很吃惊地看着我。
  “过来,你过來。”我指着窗外说,“睁开眼睛好好看看,拐角处站着一个人。打我来的时候他就站在那里。”
  “是他。”才郎说,“就是他通知我的。”
  “好了,”我说,“离天黑前大约还有两个小时。你还有机会。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吗?”
  “你——”
  “我已经卷进来了。楼下的那个人看见我走进了这座楼。说吧。”
  “有人要绑架我。”才郎说,“我哥哥绑架了小玫瑰。小玫瑰并不是像人们说的那样回巴塘老家了,她是去找鬼手了。勒布跟踪了她,因为他也要找鬼手。勒布在她见到鬼手之前就绑架了她。她是鬼手的一部分,她救过鬼手的命。现在有人想绑架我,因为我是勒布的弟弟。”   “我懂了。”我说,“这笔交易的内容是什么?显然不是你和小玫瑰。”
  “具体是什么,我不太清楚。但我知道那是一笔价值连城的东西。勒布为了做这笔生意,不惜任何代价连续盗窃了三家银行。你知道的,就是两个多月前警车叫得最响的那几个夜晚。可是当勒布凑足了钱,准备和他做交易的商人却失踪了。勒布气坏了,他连续杀了鬼手的八个人,才查清这事。但是当勒布找到商人,他的尸体已经开始发臭了。勒布不愿和鬼手作对,可也从不把他放在眼里。”
  “这故事一点才华都没有。”我说,“那么,那个刀客呢?那个吃苍蝇的刀客怎样解释?”我一直看着窗外,那个人依旧站有那里。
  “不知道。也许那是专门吸引警察视线的吧。”才郎说。
  “我有一个好主意。”我说,“我们先制定个计划。我先离开这里。半小时之后,你就若无其事地从那个人面前走过。就当一切正常,什么也没发生过。然后你到屁股露酒巴,在那慢慢地喝上一杯。他会跟着你的。酒吧后门有个厕所。第一次上厕所,他会跟着你的,所以你要若无其事地回到座位上。但是第二次上厕所,你就要翻过那面高墙了。这之后要看你跑得有多快。我在去往北郊流沙河的桥下等你。我会为你准备好一切的。现在,我得走了。不见不散。”
  我在经过拐角处那人身旁的时候冲他笑了笑。他那僵硬的脸上也勉强地露出一点笑容,就像一张冻僵的脸上被人打了一掌。然后我吹着口哨,又在小摊上买了一包烟。我认为不在他的视线之内时,就加快了脚步。
  晚上九点,才郎没来。我告诉自己要耐心一点。但是到了十一点,我开始想入非非。也许他给抓住了,也许他逃到了别的什么地方。也许他根本就没有甩掉尾巴前来赴约。
  午夜到了。我无法回去。此时背着猎枪和睡袋走在大街上,被警察看到,麻烦无穷。干脆就睡在桥洞里吧,就算这些是为我自己准备的好了。是啊,自作聪明总要自作自受。但愿佛祖会保佑他。
  10
  卡玲睡在床上,脸上有几道泪水流过的痕迹。她的好友达娃坐在一个小板凳上趴在床边。打点滴所使用的吊架上还挂着有接管的瓶子。我进来的时候就看到了这些。
  “你总算回来了。”达娃醒了。
  “发生了什么?”我感到非常吃惊,我离开才不过一夜时间。
  “别去叫醒她,”达娃说,“我给她吃了镇静剂。她折腾了一夜,睡去没多一会儿。”
  我想为卡玲擦去脸上那些泪痕,那是我从不愿在任何人脸上看到的东西。
  “她没事了,对么?”我说。
  “是的,现在没事了。”达娃说。
  “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我看着达娃。
  “我也一夜没睡,现在我想回去睡一会儿。”达娃说。
  “我也一夜没睡。我到这儿来是想睡一会儿的。可是,别让我着急,发生了什么,告诉我吧,求求你。”
  “让她睡一会儿。现在一切都平静了。到我那去,我们去喝点咖啡。”达娃说。
  达娃的房间和卡玲的住处只隔几间房子。她的丈夫已经上班去了。桌子上有吃剩的糕点。房子里非常混乱,满地都是烟头。
  “随便坐吧。”达娃说,“我丈夫每天都带人来打麻将,家里像个猪窝。”
  达娃开始冲咖啡。但是显然水不太热,她插上了电热杯。
  “卡玲说你是个作家,”达娃说,“那么你对卡玲都知道些什么?”
  “一无所知。”我说。
  “我不能背着卡玲和你说她的事。从小我们就在一起玩,后来一起上卫校,又一起来到这所医院。”
  “别兜圈子,”我说,“直说吧,如果有人欺负了她,我可以把这事摆平。”
  咖啡冲好了,达娃递给我一杯。
  “这所医院一直发生着一件闹鬼的事。一个不死的冤魂,反复出现。她就像一个阴影,飘忽在这周围。更可怕的,有时这阴影就在你的脑子里。每当她出现一次,医院就像翻了天。许多人都曾吓得昏死过去,特别是那些认识她熟悉她的人。”
  “熟悉她的人?”我插了一句。
  “是呵,”达娃用小勺搅着杯子里没有化开的糖,“这是个由来已久的故事,也可以说是上一代人的故事。你还要一杯吗?”
  “不了。谢谢。”我说。
  “就在昨天,鬼魂又出现了。距上一次出现的时间差不多已有两年。人们都以为这事过去了,可是没有。昨晚就要下班还没有下班的时候,我们全都在护士室,等待接班的护士到来。卡玲当时正推着医药车给她护理的病人做最后一次注射和送药。记得当时我还对卡玲说:‘喂,卡玲,快点。’因为我们准备晚饭后去看场电影。‘就来了。’她说。当时她正准备走进10号病房,那是走廊尽头的最后一间病房。我在护士室门口等她。没过多一会儿,我就听见了一声尖叫,护士室的其他人也都听见了。那是卡玲的叫声。当时只有我站在走廊上,我本能地向10号病房跑去。这时候,10号病房里的病人也都往外跑,他们一边跑一边喊着,闹鬼了闹鬼了,不得了不得了了。我还记得有一个人就摔在门口,他在喊救命,他屁股上针头还没有拔下来。我几乎是踏着他的身子跨进门的。可是一进门,我就傻了,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这时我看到卡玲——是卡玲,或者说她和卡玲像极了。头发、眼睛,包括微笑,她就是我的朋友我所熟悉的卡玲。她就顺着一面墙,吊在屋顶的横梁上。她同样穿着白大褂。她就吊在那里,不停地冲人笑着。我真说不好当时自己是不是存在,我给吓傻了。
  “其他護士都进来了,这时我才回过神来。我们中间有个年老的护士,她叫卓嘎。‘让开一点让我过去。’卓嘎说。然后卓嘎就走到她面前,就听卓嘎说:‘桑姆,你又来了。我们都知道你是冤枉的,可是你既然走了就不该再回来。你把这儿的人全吓坏了。现在,你走吧。桑姆,你走吧。’听了卓嘎的话,我才知道她不是卡玲。她的脸上还是那付微笑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她是活生生的人,连同微笑都是友善的。可她依然是鬼魂,一个吊死鬼,不是么?她走了,就在我们大家的面前无声无息地消失了。‘还愣着干什么?’卓嘎冲着我们大家说,‘快把卡玲抬到急救室去!’从第一声尖叫,卡玲就昏死过去了。她倒在两张床的夹缝里,所以当时无论是我,还是其他的护士,谁都没有看见她。”   我没有马上接话。如果不是达娃亲口告诉我,就算当真有鬼迎面向我走来,我也不会相信。莎士比亚的时代过去了,可是人文主义看来依然存在。
  “桑姆是卡玲的母亲吗?”我忍不住地问了一句,连我自己都感到这是明知故问。
  “至少在这所医院里,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一桩秘密。”
  “而卡玲不知道,是吗?”我说。
  “糟就糟在这地方,她不知道。没人敢告诉她。如果是你,你会吗?告诉她,她的母亲是一个鬼魂?她已经为此付出了代价。这是她第三次昏死了。在她看来,这无非是另一个自己在那里,按着科学的说法,那仅仅是一种幻觉。”
  “明白了,”我说,“能告诉我桑姆是怎么死的吗?”
  “我得上班去,也许在班上还能睡一会儿。其他的事情有空再说吧。你该回到卡玲身边去了,这是她最需要你的时候。爱护她保护她。我一有空儿,就会过去看她。噢,对了,如果她发作起来,就用劲按住她的双手,直到她失去了力气,再给她吃点镇静药。”
  “她发作时可怕吗?”我说。
  “歇斯底里。”达娃说。
  “明白了。等卡玲的事过去了,我会谢谢你的。”我说。
  照顾一个熟睡的人,很简单。可是如果她真歇斯底里,我可拿不准怎么对付。卡玲睡得很好,这让我踏实。我坐在起先达娃坐的小板凳上,趴在床沿上渐渐睡着了。是啊,连续一天一夜的紧张疲劳和提心吊胆,我感到太累了。
  临睡前,我抓着卡玲的一只手,我想只要她一動,我就能醒来。可是我并没有醒过来,因为我醒来的时候卡玲正用这只手梳理我的头发。哦,上帝!我在心里说,她在梳理我的头发,她在梳理我的头发。我真愿意就这样睡下去,让那只手任意抚摩我的头发,只要她好了只要她愿意,她尽可以揪掉这些头发。
  “嗨。”我说,我抓着她的手,“你睡得太死了,无论如何都叫不醒你,我只好睡在床边。”我希望自己装得若无其事,然后去吻她的额头。“什么时候了?到午饭的时间了吗?我去搞点吃的,想吃什么?”我说。
  “别走开。”她说。
  “行,我不走。”我说。
  “抱抱我。”她说。
  我坐在床头,然后把她抱在怀里。她的眼泪就像雨一样滴在我的手上。我说不好自己是不是也在流泪,把脸浸在她的头发里。
  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11
  “这就是10号病房。”达娃说,“现在没人敢住进这里了。这些房子早就该拆掉,可是医院一直人满为患。就是盖了新楼,这房子也不会马上拆掉的。”
  这是一间老式的藏式房子,举架低矮,一根方形的横梁横穿过房间,与隔壁的房间相连接。我想这排房子的格式大致相同。这房子的确太老了,与房间里的白色床位很不协调。
  “听说医院刚建起来的时候,这排房子全是宿舍,桑姆就住在这一间。”达娃说。
  “这么说,她吊死在自己的房间里?”我说。
  “是的,就是这个位置。”达娃用手指着横梁上的一个位置,“那天我们进来的时候,也是在这个位置。可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笑呢?我听人说,她死时的样子很可怕。”
  我耸了耸肩。除了电影镜头,我也没见过吊死鬼,想来一定是可怕的。
  “我比卡玲小一岁,就是说这事发生的时候,我还未出世。那是动乱年代的开始,六六年或者六七年。桑姆是医院里最年轻漂亮的姑娘。可是她怀孕了,不久就生下一个女孩,这女孩就是卡玲。一个未婚的姑娘有了孩子,在那个年代,这为造反派提供了足够的理由。桑姆被拉到街上,身上挂着破鞋,脸上抹着一道道黑,头发被揪得蓬乱,她成了无产阶级的专政对象。
  “她活不下去了,如果换了我,我也会死的。听说她吊死的时候,卡玲就在床上,蹬着小腿在啼哭。是她一阵一阵的啼哭声,惊动了卓嘎。当时卓嘎就住在她隔壁,也就是现在的9号病房。卓嘎喊来很多人,撬开门,但是桑姆的身体已经凉了。死一个人,这在那个时代算不了什么。除了上吊、投河、服毒,还有跳楼的。不是有许多人都这么死了吗?而他们死去的结果,却总是畏罪自杀,没有比这再合理的解释了。”达娃叹了一口气。
  我也叹了一口气,真不知道用什么来表述自己的心情。“后来呢?”我急切地问。
  “善良的人们安葬了桑姆。当时不许天葬,不许人们的灵魂升上天堂的,所以人们就把桑姆葬在一处山脚下。没有鲜花,没有哀悼,只有人们的叹息和她女儿的哭声。这事过去不久,医院里就发生了闹鬼的事,人们说她的灵魂既没有得到安息也没有升上天堂,所以她又回来了。”
  “不死的冤魂,”我说,“那么卡玲呢?卡玲当时在哪儿?”
  “别急,听我说。”达娃说,“这鬼魂缠上了一个人。这个人当时就是造反派头子巴玛。人们都说这是报应。因为当时把桑姆拉到街上去的是他,组织批斗的也是他。那场运动虽然还没有过去,可是对他的惩罚却到来了。起初,这鬼魂会出现在巴玛面前,睁着大眼睛看他,直到他昏死过去,她才带着一串恐怖的笑声消失了。到后来,这鬼魂无处无时不在。他打开门,她就会站在他家里;他早晨醒来,她就在他身边躺着;他上厕所,而她就在厕所的屋顶上。依然是那串恐怖的笑声,完美的形体时隐时现。有一天早晨,大概就是人们刚刚起床的时候,一阵叫声使人们都奔出家门。巴玛赤身裸体地从家里跑出来,一边喊着救命一边疯狂地冲出医院的大门。他的身后是一团不见手足飘浮不定的白色影子和一串可怖的笑声。现在人们还记得巴玛的惨叫声,可是没有人能救他,也没有人能救得了他。自从那次赤身裸体跑到大街上之后,他就精神失常了。”
  我想我似乎见过这个叫巴玛的人,我在记忆里搜寻着。是在甜茶馆里。他的精神有点不正常,手里总是拿着一个苹果,摸来摸去的。
  “你怎么啦?”我说。我看见达娃流泪了,故事讲到这里该是开心的时候,可是她不知为什么哭了。
  “没什么,没什么。”达娃转过脸去,她不想当着我的面擦泪水。“现在我们该谈谈卡玲了,这是你最关心的。她母亲被安葬后不久,卓嘎把她抱走了,因为当时卓嘎也未结婚。收养她的,是个被迫还俗的尼姑。等到我会走,我们就一起玩儿,我们是邻居。后来我们又一起上小学、初中、卫校。这大概是命运的安排,我们又在同一所医院,穿上了白大褂。人们总是在背后议论她像某某人,而在当时,无论是我还是卡玲,我们对过去所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接着就发生了闹鬼的事情。平息了近二十年的事情又重复出现了,这使医院又重新陷入恐慌。”   “这次鬼魂缠上的是卡玲,对吧?”我说。
  “正是这样。不过——”
  “达娃!达娃!该给病人送药了。”外面有人喊。
  “改天再聊吧。”我耸耸肩,“一有时间我就会来找你,这故事越来越有趣了。”
  “更多的情况,你得去问卓嘎啦。只有她才敢面对鬼魂说话。”
  12
  到了黄昏,天气终于凉下来了。我好不容易才说动卡玲,到街上去溜达溜达。其实我是想找一下米玛多吉或是加地,我心里还是放不下才郎的事,米玛多吉不容易找到,但是加地肯定在嘴唇歌厅。加地现在虽然不能弹琴了,但是他还可以唱歌。他的歌声热情奔放,有时也会变得嘶哑缠绵,那正是人们夜生活所需要的。而嘴唇歌厅,正是这座城市夜生活的起点。我还记得一位朋友的诗:到了夜晚/迷蒙的夜光下/这座古老的城市变得更加美丽。
  “你在想什么?”卡玲说。
  “我在想一首诗。”我说,“就像我们现在这样,搭肩勾背地走在夜晚的大街上。”
  “这像什么?恋人?还是酒鬼?别人都不拿正眼看我们。”卡玲说。
  “反正不像好人,是吗?”我说。我和卡玲都开心地笑起来。
  “你在乎吗?”
  “没人在乎这些。高兴点儿,”我说,“那就高兴点儿。”
  打老远我们就看见嘴唇歌厅门面上那个巨大的嘴唇,在霓虹灯的照耀下,它在红、黄、蓝中不停地来回跳动,它已成为这夜晚的全部象征。
  “这是哪?世界的尽头吗?”卡玲说。
  “不,世界的尽头还得往前走。”我指给卡玲看不远处的一栋黄房子。“我们今天不去那儿。拉着我的手,我们进去吧。”
  “买票。每人二十块。”守门人说。
  “从加地的薪水中扣吧,否则我就得从这儿把他拉走。”我对守门人说。
  “加地?是少一根手指的加地吗?”卡玲说。
  里面乱哄哄的,一部分人在跳贴面舞,一部分人坐在座位上或喝酒或拥抱或烟雾缭绕。一束灯光打在加地的脸上,他正在台上抱着麦克风如痴如醉。我们找个角落坐下来。
  “加地的歌儿唱得真好。”卡玲说,“但姿势有点不雅,他拿着麦克风就像啃骨头。”
  “来点什么?你们来点什么?”服务员说。
  “我随便。”卡玲说。
  “一瓶啤酒一个可乐。”我对服务员说。
  “加地唱的是什么?我一句歌词都听不清。”卡玲说。
  “老鹰追兔子的故事。”我说。
  “我从没有听过这首歌。有趣吗?”卡玲说。
  “有趣得很。”我说,“一只老鹰张开翅膀追赶一只兔子。兔子知道自己无路可逃,一边跑一边想主意,然后它索性坐下来,冲着天上的老鹰说了点什么,老鹰就从天上掉下来了。”
  卡玲正在笑,服务员拿来了酒和可乐。
  “快说,快说,兔子说了什么?”卡玲说。
  “兔子说,看见了,看见了,看见了。老鹰一紧张,赶紧收回翅膀抱住胸脯,就这样从天上掉下来了。”
  卡玲把刚刚喝到嘴的可乐全喷出来了,然后她一边咳嗽一边笑。是啊,我也很高兴,笑声总是使人忘掉一切。
  “这是谁编的歌儿,太逗了。”卡玲说。
  “这是加地的家乡歌儿,快快乐乐唱了几代人。”
  接下来演唱的是嘴唇歌厅女歌手一个点儿。她总是打扮成印度人的样子,也用印度语演唱。她最拿手的歌是一首《秘密警察》。现在她正在唱這首歌儿。我虽听不懂印度语,但是她撩起裙子的动作正是这首歌儿中所讲述的。每当她撩起裙子的时候,舞厅里就响起刺耳的口哨声。
  “唱的是什么?人们这么狂热?”卡玲说。
  “一首流氓歌儿,想听吗?”我说。
  “说说看。”卡玲说。
  “这首歌是说一个外国姑娘到了印度。在餐馆里发现一些留着大胡子的人吃饭可以不付钱。她问人们这是怎么回事,人们说他们是警察。姑娘听完,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有天她也要了一桌丰盛的饭菜,大吃大喝一顿,然后学着警察们的样子一抹嘴巴撒腿就走。但是她被餐馆的人挡住了。她指着那些正在吃饭的大胡子说:他们怎么可以不付钱?餐馆的人说他们是警察。姑娘听了这话后撩起裙子说:请看,我是秘密警察。”
  卡玲笑得前仰后合的,她说,“别再让我笑了,我快喘不上气来了。”
  “行,那就不笑了。”我说,“我们也脸对着脸到舞池中去整一圈如何?”
  “我不想跳舞。”卡玲说,“再坐一会儿,我们就回去吧。”
  “不跳就不跳,我也不想跳。”我说,“你一个人先坐会儿,我去把加地喊来。”
  加地也没有才郎的消息。这让我很失望。但加地说,勒布的那把刀终于露面了。这倒让我很兴奋,是好戏,总要开场的。
  “什么时候?”我说,我把两个食指交叉在一起。
  “七月十五。”加地说。
  “也就是后天,是么?”我扳着指头算着。七月十五,或者某个月的十五,人们总是称这一天为多多卡(通往各个方向的路口),决斗的人们总是在这个日子选择自己的去处。
  “走,我带你去见一个朋友。”我说。
  “谁?”加地说。
  “就是给你屁股打针的那个。”我说。
  “我猜她现在正在给你的屁股打针吧。”
  “对。”我说,“没错。”
  卡玲站了起来,非常友好地伸出了手:“嗨,你好。”
  加地很幽默地伸出那半截手指:“这故事肯定有人给你讲过了。”
  “我打算重新讲这个故事,”我说,“我怀疑它是被呱呱鸡那颗金牙咬掉了,这得扒下你的裤子才知道。”
  “谁在说我?嘿呀呀,你们全在这儿。”正是呱呱鸡。
  “我听人说,是你扮演的秘密警察,我想看看。”我伸手去撩呱呱鸡的裙子。   呱呱鸡躲开了,我们又笑了好一阵子。
  加地又去唱歌了。我们出了歌厅的门,叫了一辆三轮车。
  “去哪儿?”车夫说。
  “去哪儿?”我问卡玲。
  卡玲只是看着我笑。
  “世界尽头儿。你知道那地方吗?”我对车夫说。
  13
  “我真不想提卡玲的事,”达娃说,“你想娶她?还是出于作家的需要?”
  “你希望的是哪样?”我说。
  “不知道。”达娃说,“卡玲恋爱六次了,堕掉八个孩子。但她最终没找到一个结实有力的肩膀来依靠。是啊,希望别人幸福看来总是一种愿望。”
  “对,”我说,“我也这么想。”
  “又能从卡玲的脸上看到笑容,我很高兴。她说你不想让她上班,可她还是来了。和大家在一起总比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要好过些。”
  “是的,”我说,“一个人的泪痕一定在脸上,这需要时间。”
  “也许是这样,也许不是这样。”达娃说,“二十岁的时候,我们快乐得像天上的小鸟。那时候总感到日子过得非常缓慢,因为我们总是盼着属于自己的好日子快点到来。几年的时间过去了,好日子在哪里?除了繁忙,时间并没有给我们带来什么。就说卡玲吧,在她第一次面对鬼魂之前,天天都能听见她在歌唱。可是在那之后,歌声没了。然后有了第二次、第三次。如果鬼魂只是幻觉,如果现实生活能改变一切,那还有谁希望自己的脸上挂着泪痕?”
  真难以相信达娃只是护士,也许当初她应该学哲学。我点燃一支烟。
  “卡玲曾多次企图自杀。有一次我们谈到了这个话题,谈人为什么活着。我们假设了许多目标、许多愿望,可那都不是我们最终所需要的。我们得不出一个好的结论,最后只好说,人之所以活着,是因为没有死的理由。可卡玲有这理由,这是我没有阻止她的原因。可是她没有当年她母亲的勇气,所以她还活着。有时我也这么想,也许是她母亲的亡灵在保佑她吧。我面对过她母亲的鬼魂,我猜她反复出现,也许是想看看自己的女儿,否则她脸上就不会带有只有母亲才拥有的微笑、慈爱、亲切、平和。有时候我真想把这些,把这一切告诉给卡玲。因为我现在希望她活下去。”
  达娃用双手捂着脸,然后理了理头发,离开办公桌,走到窗前,看着窗外。
  “你该离开这了,就要上班了。”达娃说。
  “我知道,”我说,“听我说——”
  就在这时卡玲进来了。
  “嗨,你怎么会在这儿?”卡玲问。她走到我身后抱着我的脖子。
  “我们正在谈一件事。”我说。
  “是么?需要我走开吗?”卡玲把手伸进我的腋窝。
  “我们就在谈论河边有家小酒店,在那儿我们能吃到最新鲜的活鱼。晚上我们上那儿去,这主意如何?”我说。
  “你做东?”达娃说。
  “当然。”我说。
  我的腋窝有颗痦子,卡玲就是喜欢去摸它,我真不知道这会给她带来什么快感。卡玲说:“我们当然去了,是么达娃?听说你常在河边和姑娘们幽会,我们去帮你回忆回忆。”说完她就用劲在我那颗痦子上揪了一下。
  “哎哟!”我喊。
  14
  多多卡的日子总会使人兴奋起来,我也一样。如果非在这一天坐在办公桌前,那我宁愿不当作家。
  我给卡玲留了个条子,就贴在她的穿衣镜上:我去看戏了,然后可能去喝酒。说不好什么时候回来。
  离约定的时间还早,可是我已急不可耐。我没有直接去小玫瑰甜茶馆,加地会提前去给我们占好位置的。我希望先能從绕色街上探出点风声,因为我还不知道另一把刀的刀手是谁。拿着鬼手那把刀的人,人们对他已经厌倦了。如果他用刀的速度也能像他抓苍蝇那么快,勒布就得找一个比这更快的刀手。我是这么想的,因为我想勒布大概也是这么想的。
  米玛多吉在一处街角打台球,他在向我招手。我自己今天不会坐在办公桌前,那么他今天也不会摆摊的。街上的很多铺面都关着门,人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或晒太阳,或在谈论什么。
  米玛多吉正和一个人赌台球。我想这个人我见过。对了,就是才郎准备逃跑的那天下午,站在楼下拐角处的那个人。在他击球的时候,我注意到他手上有一道伤疤,如果他也是一个刀客的话,那该是刀疤。显然他也注意到我了。我们相视点头并笑了一下。
  “谁的运气好点儿?”我若无其事地问。
  “我正在给我们挣下午茶钱。”米玛多吉说。
  “你最好能把晚上的酒钱也挣出来。”我说。
  “晚上还是让加地请,”米玛多吉正在打一个难度挺大的球,“他只要多唱几首歌就什么都够了。”球在台面反弹几次,进洞了。这盘结束了,那人又掏出十块钱。“还打吗?”米玛多吉说。
  “我想和你的朋友打一盘。”那人说。
  “看来晚上得我请客。把杆子给我。”我说,我看着那人,“每盘五十。比这个数低,我从不打球。”
  “我不在乎钱的。”那人说。
  一上手我就知道他根本不会打球,于是我似乎意识到了一点什么。打到第四盘还是由他开球。
  “这盘我赌一百五。如果我赢了,你告诉我一件事。你不想告诉我也行,就得把一百五还给我。”他说。
  “如果我赢了呢?”我说。
  “我再付一百五。”他说。
  “我开球,”我说,我突然感到有什么东西不对头,这肯定和才郎有关。
  “不,输家开球。”他说。
  第一杆他打进了两个。台面上的六个他只打了五杆。妈来屁的,我上当了。
  “你输了。”他说。
  “对。”我说,“你想知道什么?”
  “才郎在哪儿?”他说。
  这话来得很突兀。这倒是我想问他的。不过这话等于他告诉我才郎逃了。我感到很高兴。
  “如果我也在找他,你相信吗?”我看着他的眼睛把刚才赢的一百五十元钱放在桌面上,“我输了,这还是你的。”   “你可以不告诉我。”他说,“不过要是你愿意,这钱你还可以拿去请朋友喝酒。”
  “我输了。但是我已经告诉你了。”我说。
  米玛多吉撒尿回来了。显然他没有看到这场好戏。就在这时,喧闹的街道好像一下子安静了,人们的目光都转向同一方向。沿街慢腾腾地走来一人一骑。
  “他来了。”米玛多吉说。
  “他是谁?”我说。
  “断三刀。”刚才和我们打球的人说。他面露惊恐,“果然是他。”说完他就走了。
  “断三刀?我怎没听说过。”我说。
  “打我们出世前,他就是绕色街上的刀客。不过人们说他早死了。当时还有一个叫快三刀的人,他们在决斗时一起跌下了悬崖。我很小的时候,大人们就讲这故事。”米玛多吉说,“我们该去小玫瑰了。”
  我已经看清了,他挎的正是勒布那把刀。他的个子看来有点矮。还有那匹马,瘦骨嶙峋,走起路来歪歪扭扭,似乎要睡着了,有点像米玛多吉说的把加地手指弄断的那匹马。
  15
  不知怎么加地把一个点儿也带来了,就是那个用印度语唱秘密警察的酒吧歌女。在我的印象中,加地总是像躲避瘟疫一样躲着一个点儿。这其中的缘故,只有我和才郎略知一二。简单地说,这是一种极限,就是那种上去了下不来的极限。但现在,这“秘密警察”把加地给缠上了。我和米玛多吉坐下来的时候,就听一个点对加地说:
  “别再提臭味了,你的鼻子今天归我管。”
  我之所以提一笔一个点儿,是因为她今天同样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加地的鼻子归她管,但是我们的耳朵受到了牵连。她是这茶馆中唯一的女客,也只有她的嘴在叨叨不停。
  为了使这台戏能在读者心中留下点儿模糊的记忆,我还是想把戏台或背景或气氛描述一遍。
  茶馆里的人不多。二楼和三楼的回廊上有一些陌生的面孔。康巴刀客就在他一直坐的那个位置上。早在他走进茶馆坐在那儿之后,人们就很自觉地在一楼的天井里为他留下了一半的空地,因为人们都知道鬼手的那把刀似乎太长了点儿。我们还是坐在老地方,与往日不同的是才郎不在了。隔着中间的压水井,我们仍可以看清康巴刀客的侧脸和茶桌上那把金光闪闪的刀。他的对面,依然是那把空椅子。除了喝酒、吃点东西或抓苍蝇,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已经面对那把空椅子,静静地坐了半个多月,无论是他所等待的或者等待他的,这时刻就要来了。
  除了一个点儿那张叨叨不停的嘴之外,此时此刻,人们都把目光集中到门口,等待着,等待着。
  他来了。
  我看了一下表,下午五點整。
  他下了马,慢腾腾地走到压水井旁,从水池中捧起一点水喝。然后他环视了一下四周。给人的感觉他是想找个座位,他眼窝深陷,脸上有不多的胡子。除了过去的一些传说,很难让人相信站在你面前的小矮人是个刀客,勒布的那把刀他足可以当扁担用了。最后,他似乎打定主意,不紧不慢走到康巴刀客的对面,坐在他应该坐的位置上。
  到此为止,两个主角已各就各位,两把刀已平行地放在桌子上。只要他们没有谁想改变主意的话,那么这场好戏就算开台了。
  “你不想知道这事?”一个点儿说,“藏北没有老虎。可你们不想知道藏北为什么没有老虎吗?”
  她的嘴就是停不下来。得想个办法把她的嘴堵上。从加地的半截手指到操场,从操场到藏北草原上没有单杠,现在又整出个什么老虎的话题。
  “亲爱的,你的嘴现在归我管。”米玛多吉说,“说说看,这是怎么回事?”
  “闭嘴!”加地说。
  我感到很难为情,人们这时都把目光投向我们了,显然人们都听见了一个点儿的话。
  “藏北本来是有老虎的,可是后来没了。”一个点儿说。
  “亲爱的,老虎走了吗?”楼上有人搭话。
  “老虎本来是不想走的,可是它被兔子给操了一下。”一个点儿说。
  茶馆里的人全笑了。真想不到一个点儿会冒出这样一句话来,我也笑了。我知道这女人的肚子里有许多吃柳条拉粪筐的故事,但是这兔子和老虎的故事不知道是现编的还是原有的。
  就在人们的笑声还没有结束的时候,两位刀客的第一回和结束了。这只是个瞬间,他们同时从座位上跃起、两把刀在空中叮叮当当相交几次,然后他们又落回到座位上。我的眼睛连一秒钟也不曾离开过他们,就在他们落座的同时,有一截金属片落到地上,叮叮弹了两下。那是康巴刀客的刀尖被削掉了。
  “第一刀称为断刀。请给一毛钱。”这时有人在我的耳边说。我回头一看,是无手小偷桑迪。这老头不知什么时候坐到了我身边。
  “小姐,说说那是怎么回事?”有人还在追问老虎和兔子的事。
  “你肯定知道第二刀了?”我对桑迪说。
  “藏北草原原有百兽,最多的是兔子。然而百兽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难免弱肉强食,各占地盘,各摆威风。而说来说去,兔子最为受气,而受老虎之欺最多。兔子们在一起商量怎样才能把老虎整一下,出出气。有一只非常聪明的兔子,它把自己的洞重新扩建。洞口开得很大,足可以让老虎钻进去,但是越往里越窄,并开了几个出口。等把这一切做完,它就观察老虎的动静。有一天,它看到老虎出去觅食了,洞中只有几个小虎仔。兔子大摇大摆地走进洞,对虎仔们说:你们的妈妈呢?妈妈出去了。虎仔们回答说。兔子说:我来是准备操它一顿的,可惜它不在。兔子说完就赶紧往回跑。”
  人群中又发出一阵笑声。
  “第二刀要开始了。请给一毛钱。”桑迪说,“第二刀称为断手。”
  就在桑迪说话的同时,两位刀客又腾空而起,两把刀又在空中叮叮当当。但是落下来时,断三刀还刀入鞘,而康巴刀客的刀却插在桌面上,那只被削断的手还握在刀柄上,也随着刀身晃来晃去,最后还是掉下来了。
  我回头看了一眼桑迪。
  “他的右手掉了,不过他是左手刀客。请给一毛钱。”桑迪说。   “断刀、断手,第三刀叫什么?断头吗?”我对桑迪说,“请给我一毛钱。”
  “老虎回来后一听说兔子要操她,这还得了!”一个点儿说,“老虎怒气冲冲地去找兔子,看看它有什么本事。兔子就坐在宽敞的洞口,一见老虎来了,就一劲儿往洞里跑。老虎在后面追,一个猛冲,没抓到兔子,头却被卡住了。欲进不能,欲退不能。兔子这时就从其他的出口绕到老虎的屁股后面。”
  “兔子跑到老虎的尼股后面想干什么?”
  “是啊,快说快说。它找到老虎那东西了吗?”
  “求求你快闭嘴吧。”加地说。
  “她的嘴归我管。说下去。”米玛多吉说。
  康巴刀客已把断臂包扎好了。
  “兔子想好主意了嗎?”
  “对了,兔子找到办法了吗?”
  “当然了,聪明的兔子总是有办法的。”一个点儿一边说一边退下袖子,伸着拳头,“兔子就这样,兔子就这样,像打拳击一样把拳头打进老虎的腚里。”
  人们终于听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便开始哄堂大笑起来。
  桑迪说:“开始了。第三刀开始了。这一刀称为断脖。请给一毛钱。”
  他们第三次同时跃起。这一次同前两次有所不同。康巴刀客的刀就插在桌子上,他跃起拔刀顺势一个横扫,无法看清有多快。但可以肯定,他扫到小个子刀客了。而小个子刀客断三刀抽刀接刀,动作似乎慢了一些,只见他的脚在桌面上一蹬,趁势第二次向上跃起,翻过康巴刀客的头顶,落到康巴刀客的背后。落地时,刀做拐杖,另一只手捂着出来的肠子。没人看清他最后一次是何时出刀的,就在康巴刀客的身形回落到椅子上之前,脑袋离开了肩膀,带着一条血线,从桌子上滚到地上,然后越滚越快,一直滚到压水井旁边的下水道口,咚的一声进洞了。随着水花飞溅,一群苍蝇飞了起来。
  “断头与断脖有区别吗?”我回头小声问桑迪。
  “刀砍在脖子上而不是脑袋上。断三刀从不会出错。请给一毛钱。”桑迪说。
  “他肠子出来了,他出错了。”我说。
  “左手断肠刀也从不会出错。”
  “他叫左手断肠刀?”
  “在脑袋掉下来之前叫这名字。请给一毛钱。你欠我多少钱?”桑迪说。
  人群安静下来了。
  小个子刀客以刀做杖,捧着出来的肠子慢慢地向门口走去,他的马在等他。门口看热闹的人扶他上了马。像来时一样,他的马迈着瘦骨嶙峋的步子走了,然后消失了。
  这台戏闭幕了。残局总是留给警察去收拾,没人会对闭幕式感兴趣的。
  “我又嗅到臭味了。”加地说,“我们走吧,我们该离开这儿了。”
  “我也这么想。”一个点儿说。
  我们随着人群往外走。我又看了一下表,六点整,多多卡的日子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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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玫瑰甜茶馆当天晚上就被封了,这在人们的预料之中。但是警察却在小玫瑰甜茶馆里抬出两具尸体,这可在人们的预料之外。除了康巴刀客左手断肠刀的尸体,另一具尸体已经死去好长时间了,尸体已经开始腐烂。这让我们又想起加地的鼻子,大概是他最先嗅到了腐烂的臭味。
  据警方讲,这后一具尸体是两个月以前失踪的珠宝商人。所以我想,他就是勒布最初要找的人。当勒布找到他的尸体之后,才想起要找另一个人──也就是鬼手。
  但是那把刀不见了,就是康巴刀客左手断肠刀所使用的鬼手的那把刀不见了。连一秒钟都不需要多想,这肯定是无手小偷桑迪干的。问题是谁想要这把刀。既然没有落到警察手里,这把刀的故事就不会结束,尽管它的刀尖被削去了一截。总有一天,它还会出现在绕色街的。
  听到这消息的时候,我们正在嘴唇歌厅喝酒。加地和一个点儿轮番到台上去演唱。伴随着他的歌声,午夜的高潮即将到来。但是我有点醉了,想回去睡觉。
  “还记得下午和我打台球的那个人吗?”米玛多吉说。
  “我想回去了。”我说。
  “你回不去了,他就坐在靠门的位置。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回头看他。”米玛多吉说。
  “怎么了?”我感到紧张,因为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他盯了我们一个晚上了。”米玛多吉说,“我上趟厕所,马上就回来。”
  我没有把才郎的事告诉米玛多吉,而现在不知道怎样告诉他才好。显然我被跟踪了。
  “上趟厕所需要半小时吗?”我说。米玛多吉回来了,不知道他在搞什么名堂。
  “我们走吧。”他若无其事地说。
  “去哪?”
  “黄房子。”
  我和米玛多吉就像两个醉鬼,互相搀扶着歪歪扭扭地出了歌厅。
  “他在跟着我们,对吧?”我说。
  “对。不过一拐进那条胡同,他就消失了。”米玛多吉说。
  “一拐进那胡同我就想起呱呱鸡的那颗金牙了。”我说。
  “那颗金牙怎么了?”
  “那颗金牙长的地方不对。”
  就在我们嘻嘻哈哈的时候,有一个人和我们擦肩而过。黑暗中看不见他的脸,但似乎在哪见过,记忆中仿佛还有他的身形。接着我们就听见身后传来两声噢噢像母鸡打嗝一样的叫声,然后又恢复了平静。
  “现在我们安全了,对吧?”我说。
  “对,不过我们得快点离开这里。”
  “勒布,对了他是勒布。”我说。
  “少说话。”
  看来我们只是借助了去黄房子的胡同。绕过黄房子我们就拐进了另一条胡同。再后来拐来拐去的,我已经不知身在何处。我怀疑这是不是博尔赫斯所说的那种迷宫。
  “我不想走了,除非你告诉我——”
  “我也不想走了,因为我们到了。”米玛多吉说,然后就听他轻轻打了一声口哨。
  一扇门开了,就听:“请给一毛钱。”
  是桑迪。但我想米玛多吉带我来这肯定不是为了见他。我突然间意识到是才郎,然后我看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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