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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新课程改革的背景下,音乐教育逐步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音乐教学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革新。在新的《音乐课程标准》中首先提出了“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教学理念。本文主要从音乐教学的内容美、情境美、过程美三个方面,进行了一些在音乐教学过程中体现审美价值的尝试性探讨。
【关键词】:音乐教学;审美;共享
在新《音乐课程标准》提出的教学理念中,一开始就提出了音乐课程的审美体验价值:“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这些“应试教育”的烙印或多或少地影响和制约着音乐教学审美功能的有效发挥和审美价值的真正体现。因此,改革缺少音乐美感、缺少情感魅力的音乐课堂教学已迫在眉睫,音乐教学中要充分体现音乐课的审美价值成为当前音乐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本文从音乐教学的“内容美、情境美、过程美、”三个方面,就中小学音乐教学如何体现审美价值,实现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审美化的音乐课堂教学,进行了一些浅显的尝试性探讨,力求使教师和学生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共同享受音乐美的熏陶。
一、内容美——师生共享音乐美的前提
音乐作品中蕴含着无究无尽的美,它用音乐语言——节奏、旋律、音色、速度、力度、调式、曲式、和聲等等表现异彩纷呈的节奏美、音韵美、情感美、意境美、结构美等等。在课堂教学中,音乐教学内容的选择、安排、目标的设定是实现音乐教学以审美为核心的基础和前提,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因此,对于教学内容的审美把握,是培养学生对所学内容的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动机和求知欲,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展其审美素质的关键所在。
在实际的音乐课堂教学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学生喜欢音乐但不喜欢上音乐课,喜欢唱影视歌曲、流行歌曲,但不喜欢唱教材中的歌曲。这类问题的产生,大多是因为传统的音乐教学中,过于强调识谱视唱教学,忽视音乐作品艺术性的挖掘,把本应是生动活泼又有趣的音乐课变成了枯燥乏味的知识传授课。使学生对这些优秀的音乐作品毫无兴趣,对音乐学习产生厌倦心理。因此,音乐教学内容的选择,要尽量符合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要“动听”、“爱唱”。教师在上课前,要对教学内容进行深入而广泛地挖掘,使学习内容真正成为中小学生的审美对象,百听不厌、百唱不厌,使学生在受到美的熏陶的同时掌握知识,促进其审美能力和一般心理能力的发展。
二、情境美——师生共享音乐美的载体
音乐是情感的艺术,它比其它艺术更直接诉诸于人的感情、情境,是音乐教学情感化的基础和前提,音乐教学作为审美教育的一种手段,有着与一般学科不同的教学方法,主要表现为:从感性入手,采用体验的方式,以情动人,以美感人,重视教育的潜在效应。教师依据音乐审美教育的目标和学生的心理特征,自觉地运用审美因素,按照音乐教学的审美规律精心地创设音乐审美情境,是音乐教学得以成功和优化的保证。审美化的音乐教学情境,是实现师生共享音乐美的外部条件。情感,是音乐审美过程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是音乐审美感受的动力和中介,是音乐教学成功的条件。“以美感人,以情动人”是音乐课的主要特点。每一首音乐作品都渗透了作者的思想感情,不同乐曲、歌曲的节奏、旋律。力度、速度的变化都表现出它们各自的风格及不同的情感。有的音乐课师生感情都十分投入,无论音乐是欢乐还是悲伤都使人兴奋和激动,学生常常会忘记下课,音乐课对于师生来说都是一种美的享受。而有的音乐课尽管老师和学生作了很大的努力和配合,在音乐知识、技能技巧和科学性方面也都无可挑剔,可就是使人感到这节课缺少些音乐的感人的力量,缺乏情感的感染力,教师感到辛苦,学生感到乏味。当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缺少音乐美感、缺少情感魄力的音乐课却是我们实际教学中相当普遍的现象。所以,教材中情感因素挖掘和情感美的表现,要通过教学过程中教师的分析、表现和学生的情感交流来完成。
三、过程美——师生共享音乐美的历程
音乐教学的“过程美”孕育着音乐教学的“结果美”。在音乐课堂教学中,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欲望,是完成音乐教学大纲所赋予的教学任务的关键。审美化的教学评价是以学生的发展而不是以教师教学任务的完成为标准的。理解和享受音乐是每个孩子与生俱来的天性,教师要充分利用和保护这种天性,在教学评价中注重情感性、激励性和发展性,注重以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来评价教学活动的效果。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针对课堂上学生的点滴成功来进行激励性的评价,要多用描述性的语言,比如:“我觉得你真行!”“你的问题提得很深刻。“你的演唱(奏)很真切,我们大家都受到了感染。”……让学生感受到他对音乐的感受和体验受到了老师和大家的尊重,从而很自然地达成了精神环境的和谐。另外,在评价方式上,不要仅局限于教师单向的评价,而是要让学生主体参与到评价中来,评价内容可以涉及听、说、唱、动、奏、演等各个方面。可以让学生自己对自身的表现、对音乐作品进行评价,也可以让学生自由搭配互相评价,还以让同学们自由发言、各抒己见,从而达到让每个参与评价的学生都能发挥他们的主体能力,展示他们的观点、树立自信心,以此来挖掘学生学习音乐的潜能,帮助学生打开通往音乐世界的大门。
综上所述,要使音乐课堂教学成为学生渴望的,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的美好时光,就要使其富于艺术性、情感性、直观性、愉悦性、整体性。教师在课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紧紧围绕以审美为核心,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挖掘音乐中蕴含的美,努力把握音乐作品的思想内涵,给学生更多思想的、人格的、精神的影响,帮助学生提高审美水平,形成正确的人生态度。在课堂教学中努力创造美的情境,设计美的过程,使其符合学生的年龄与心理特点,能够引起学生的兴趣,使学生通过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等审美活动,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体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使学生被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陶醉,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从而净化心灵,陶冶情操。注意保护、激活、唤醒和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为其终身热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打下基础。作为新世纪的音乐教师,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艺术修养、知识结构、业务能力等,在教学中努力建立健康、和谐、平等、友好的师生之情,在师生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相互接纳的情况下,使师生的友谊和情感不断得到巩固和升华,进而演变、内化成教学需求、教学渴望和教学不竭的动力源泉,最终实现教师与学生在课堂音乐教学美的历程中共享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
参考资料:
[1]李范 主编《美育基础》【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
[2]王松泉 主编《教学艺术论新编》【M】海南出版社2000年
[3]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4]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5]金亚文 主编《初中音乐新课程教学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
【关键词】:音乐教学;审美;共享
在新《音乐课程标准》提出的教学理念中,一开始就提出了音乐课程的审美体验价值:“音乐教育以审美为核心,主要作用于人的情感世界。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这些“应试教育”的烙印或多或少地影响和制约着音乐教学审美功能的有效发挥和审美价值的真正体现。因此,改革缺少音乐美感、缺少情感魅力的音乐课堂教学已迫在眉睫,音乐教学中要充分体现音乐课的审美价值成为当前音乐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本文从音乐教学的“内容美、情境美、过程美、”三个方面,就中小学音乐教学如何体现审美价值,实现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审美化的音乐课堂教学,进行了一些浅显的尝试性探讨,力求使教师和学生在音乐教学过程中共同享受音乐美的熏陶。
一、内容美——师生共享音乐美的前提
音乐作品中蕴含着无究无尽的美,它用音乐语言——节奏、旋律、音色、速度、力度、调式、曲式、和聲等等表现异彩纷呈的节奏美、音韵美、情感美、意境美、结构美等等。在课堂教学中,音乐教学内容的选择、安排、目标的设定是实现音乐教学以审美为核心的基础和前提,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因此,对于教学内容的审美把握,是培养学生对所学内容的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动机和求知欲,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展其审美素质的关键所在。
在实际的音乐课堂教学中,常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学生喜欢音乐但不喜欢上音乐课,喜欢唱影视歌曲、流行歌曲,但不喜欢唱教材中的歌曲。这类问题的产生,大多是因为传统的音乐教学中,过于强调识谱视唱教学,忽视音乐作品艺术性的挖掘,把本应是生动活泼又有趣的音乐课变成了枯燥乏味的知识传授课。使学生对这些优秀的音乐作品毫无兴趣,对音乐学习产生厌倦心理。因此,音乐教学内容的选择,要尽量符合学生的年龄和心理特点,要“动听”、“爱唱”。教师在上课前,要对教学内容进行深入而广泛地挖掘,使学习内容真正成为中小学生的审美对象,百听不厌、百唱不厌,使学生在受到美的熏陶的同时掌握知识,促进其审美能力和一般心理能力的发展。
二、情境美——师生共享音乐美的载体
音乐是情感的艺术,它比其它艺术更直接诉诸于人的感情、情境,是音乐教学情感化的基础和前提,音乐教学作为审美教育的一种手段,有着与一般学科不同的教学方法,主要表现为:从感性入手,采用体验的方式,以情动人,以美感人,重视教育的潜在效应。教师依据音乐审美教育的目标和学生的心理特征,自觉地运用审美因素,按照音乐教学的审美规律精心地创设音乐审美情境,是音乐教学得以成功和优化的保证。审美化的音乐教学情境,是实现师生共享音乐美的外部条件。情感,是音乐审美过程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是音乐审美感受的动力和中介,是音乐教学成功的条件。“以美感人,以情动人”是音乐课的主要特点。每一首音乐作品都渗透了作者的思想感情,不同乐曲、歌曲的节奏、旋律。力度、速度的变化都表现出它们各自的风格及不同的情感。有的音乐课师生感情都十分投入,无论音乐是欢乐还是悲伤都使人兴奋和激动,学生常常会忘记下课,音乐课对于师生来说都是一种美的享受。而有的音乐课尽管老师和学生作了很大的努力和配合,在音乐知识、技能技巧和科学性方面也都无可挑剔,可就是使人感到这节课缺少些音乐的感人的力量,缺乏情感的感染力,教师感到辛苦,学生感到乏味。当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缺少音乐美感、缺少情感魄力的音乐课却是我们实际教学中相当普遍的现象。所以,教材中情感因素挖掘和情感美的表现,要通过教学过程中教师的分析、表现和学生的情感交流来完成。
三、过程美——师生共享音乐美的历程
音乐教学的“过程美”孕育着音乐教学的“结果美”。在音乐课堂教学中,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欲望,是完成音乐教学大纲所赋予的教学任务的关键。审美化的教学评价是以学生的发展而不是以教师教学任务的完成为标准的。理解和享受音乐是每个孩子与生俱来的天性,教师要充分利用和保护这种天性,在教学评价中注重情感性、激励性和发展性,注重以学生素质的全面发展来评价教学活动的效果。所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针对课堂上学生的点滴成功来进行激励性的评价,要多用描述性的语言,比如:“我觉得你真行!”“你的问题提得很深刻。“你的演唱(奏)很真切,我们大家都受到了感染。”……让学生感受到他对音乐的感受和体验受到了老师和大家的尊重,从而很自然地达成了精神环境的和谐。另外,在评价方式上,不要仅局限于教师单向的评价,而是要让学生主体参与到评价中来,评价内容可以涉及听、说、唱、动、奏、演等各个方面。可以让学生自己对自身的表现、对音乐作品进行评价,也可以让学生自由搭配互相评价,还以让同学们自由发言、各抒己见,从而达到让每个参与评价的学生都能发挥他们的主体能力,展示他们的观点、树立自信心,以此来挖掘学生学习音乐的潜能,帮助学生打开通往音乐世界的大门。
综上所述,要使音乐课堂教学成为学生渴望的,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的美好时光,就要使其富于艺术性、情感性、直观性、愉悦性、整体性。教师在课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紧紧围绕以审美为核心,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挖掘音乐中蕴含的美,努力把握音乐作品的思想内涵,给学生更多思想的、人格的、精神的影响,帮助学生提高审美水平,形成正确的人生态度。在课堂教学中努力创造美的情境,设计美的过程,使其符合学生的年龄与心理特点,能够引起学生的兴趣,使学生通过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等审美活动,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体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使学生被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陶醉,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从而净化心灵,陶冶情操。注意保护、激活、唤醒和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力、表现力和创造力,为其终身热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打下基础。作为新世纪的音乐教师,要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艺术修养、知识结构、业务能力等,在教学中努力建立健康、和谐、平等、友好的师生之情,在师生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相互接纳的情况下,使师生的友谊和情感不断得到巩固和升华,进而演变、内化成教学需求、教学渴望和教学不竭的动力源泉,最终实现教师与学生在课堂音乐教学美的历程中共享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
参考资料:
[1]李范 主编《美育基础》【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
[2]王松泉 主编《教学艺术论新编》【M】海南出版社2000年
[3]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4]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
[5]金亚文 主编《初中音乐新课程教学法》【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