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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贯彻婚姻法运动的政治动员具有模式的运动化、主体的权威化、策略的灵活化和方式的多样化等特点,唤醒了群众(特别是妇女)对婚姻自主权、平等权的追求,改变了旧的婚姻习俗,树立了新道德、新风尚;完善了婚姻登记制度,依法结婚、离婚深入人心,初步实现了从事实婚姻向法律婚姻的转变;激发妇女参与各项政治活动和生产劳动的热情。同时也具有负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