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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文言教材中,“之”出现的频率较高,用法很多,考试题型较为丰富,师生颇为头疼。其实,我们只要善于归类、总结,“之”的用法还是有规律可循的。
一、“之”常用作虚词。
1.用在修饰、限制语与中心语之间,“之”相当于“的”。这是“之”最基本、最普通的用法,是今天“的”字的源头。 例:
中间力拉崩倒之声。(《口技》)
在宾语“力拉崩倒之声”中,“声”是中心语,“力拉崩倒”是修饰语,因此,“之”相当于“的”。
箕畚运于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在补语“渤海之尾”中,“尾(边)”是中心语,“渤海”是限制语,因此,“之”相当于“的”。
2.用在动词(及物动词)之后,“之”一般用作代词,代人、代物、代事等,可根据“之”所在的语言环境来判定。 例:
跳往助之。(《愚公移山》)“之”代人:愚公。
唐人尚未盛为之。(《活板》)“之”代物:板印书籍。
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之”代事:重修岳阳楼这件事。
今以蒋氏观之,犹信。(《捕蛇者说》)“之”代说的话:苛政猛于虎也。
其上以松脂、蜡和纸灰之类冒之。(《活板》)第二个“之”代位置:其上。
3.用在主谓间,或调节音节或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义。 例:
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
这句话的主语是“医”,谓语是“好治不病以为功”,因此,“之”起调节音节的作用。无实义。
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这句话的主语是“汝”,谓语是“不惠”,因此,“之”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义。
4.用在形容词后,表凑足音节。 例:
久之,目似瞑。(《狼》)
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上两句中的“之”都用于形容词“久”之后,表示凑足音节。无实义。
5.“之”还用作倒装(宾语提前或中心语提前)的标志。 例:
何陋之有。(《陋室铭》)“之”是宾语“何陋”提前的标志。
马之千里者。(《马说》)“之”是中心语“马”提前的标志。
另外,作虚词时,还有些“之”的用法不普遍,但同学们容易混淆,我们称之为“特殊用法”。
1.用在动词后,表提顿,无实义。 例:
公将鼓之。(《曹刿论战》)“鼓”译成“击鼓”,“之”表示提顿。
类似的用法还有:
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瑯琊也。(《醉翁亭记》)
鸣之而不能通其意。(《马说》)。
2.“之”和表复数概念的“属”“类”连用,用来概括事物,“之”一般不译。 例:
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桃花源记》)
忠之属也。(《曹刿论战》)
其上以松脂、蜡和纸灰之类冒之。(《活板》)
以上三句中的“之”和“属”“类”连用,表“一类”。
二、“之”用作实词。
1、在句中作谓语动词,解释为“到”。 例:
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孟子二章》)“多助”是主语,“至”是“极点”的意思,作补语,“之”是谓语,解释为“到”。
2.“之”用在表示处所、方位的名词或短语前,表示“去、往”的意思。 例:
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之”用在表方位名词“垄上”之前,解释为“去”。
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陈涉世家》)。“次所旁丛祠中”是一个方位短语,“之”解释为“去”或“往”。
以上所谈用法,基本上已囊括了初中文言文中“之”的常见用法。至于其他用法,我们在以后的学习中还会碰到,到时也要学会归类,肯定会受到“事半功倍”之效。
一、“之”常用作虚词。
1.用在修饰、限制语与中心语之间,“之”相当于“的”。这是“之”最基本、最普通的用法,是今天“的”字的源头。 例:
中间力拉崩倒之声。(《口技》)
在宾语“力拉崩倒之声”中,“声”是中心语,“力拉崩倒”是修饰语,因此,“之”相当于“的”。
箕畚运于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在补语“渤海之尾”中,“尾(边)”是中心语,“渤海”是限制语,因此,“之”相当于“的”。
2.用在动词(及物动词)之后,“之”一般用作代词,代人、代物、代事等,可根据“之”所在的语言环境来判定。 例:
跳往助之。(《愚公移山》)“之”代人:愚公。
唐人尚未盛为之。(《活板》)“之”代物:板印书籍。
属予作文以记之。(《岳阳楼记》)“之”代事:重修岳阳楼这件事。
今以蒋氏观之,犹信。(《捕蛇者说》)“之”代说的话:苛政猛于虎也。
其上以松脂、蜡和纸灰之类冒之。(《活板》)第二个“之”代位置:其上。
3.用在主谓间,或调节音节或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义。 例:
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
这句话的主语是“医”,谓语是“好治不病以为功”,因此,“之”起调节音节的作用。无实义。
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这句话的主语是“汝”,谓语是“不惠”,因此,“之”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义。
4.用在形容词后,表凑足音节。 例:
久之,目似瞑。(《狼》)
怅恨久之。(《陈涉世家》)
上两句中的“之”都用于形容词“久”之后,表示凑足音节。无实义。
5.“之”还用作倒装(宾语提前或中心语提前)的标志。 例:
何陋之有。(《陋室铭》)“之”是宾语“何陋”提前的标志。
马之千里者。(《马说》)“之”是中心语“马”提前的标志。
另外,作虚词时,还有些“之”的用法不普遍,但同学们容易混淆,我们称之为“特殊用法”。
1.用在动词后,表提顿,无实义。 例:
公将鼓之。(《曹刿论战》)“鼓”译成“击鼓”,“之”表示提顿。
类似的用法还有:
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瑯琊也。(《醉翁亭记》)
鸣之而不能通其意。(《马说》)。
2.“之”和表复数概念的“属”“类”连用,用来概括事物,“之”一般不译。 例:
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桃花源记》)
忠之属也。(《曹刿论战》)
其上以松脂、蜡和纸灰之类冒之。(《活板》)
以上三句中的“之”和“属”“类”连用,表“一类”。
二、“之”用作实词。
1、在句中作谓语动词,解释为“到”。 例:
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孟子二章》)“多助”是主语,“至”是“极点”的意思,作补语,“之”是谓语,解释为“到”。
2.“之”用在表示处所、方位的名词或短语前,表示“去、往”的意思。 例:
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之”用在表方位名词“垄上”之前,解释为“去”。
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陈涉世家》)。“次所旁丛祠中”是一个方位短语,“之”解释为“去”或“往”。
以上所谈用法,基本上已囊括了初中文言文中“之”的常见用法。至于其他用法,我们在以后的学习中还会碰到,到时也要学会归类,肯定会受到“事半功倍”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