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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是大家最为熟悉的词。在日常生活中,有人喝牛奶会拉肚子,有人吃海鲜会过敏……因此,有过敏体质的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是倍加小心,然而由于食品配料的复杂性,“明枪”好躲“暗箭”难防,一不小心又会中招。由于过敏提示的相关法规现在尚未完善,所以食品包装上相关的过敏提醒寥寥无几。对此,有关专家提醒,在相关规定尚未完善之前,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食品时,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主动关注食品标签的配料,避免食用含有过敏原的食物。
国产食品难觅过敏提示
笔者近日先后走访了几家大型超市,发现国外食品基本上都有过敏提示,而国内大多数食品外包装上没有过敏提示。只有“卡夫”饼干、“康师傅”系列饼干及部分方便面和上海“达能”饼干等少数品牌食品的外包装上有过敏提示。
对于食品包装上的过敏提示,消费者反应并不大,甚至关注的人很少。笔者随机调查的十多位消费者都表示,购买食品时一般只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连配料表都很少看,更别说过敏提示了。而一些超市销售人员表示,只有少数不确定食品成分的消费者会询问销售人员。
不过,对于过敏提示是否必要,消费者的回答是一致肯定的。“万一我对某些成分过敏,即便询问销售人员,也不一定能得到确切答案,包装上的标注就显得一目了然了。”正选购饼干的王女士表示。
过敏提示相关法规空白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患过敏症的人越来越多,但目前我国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并没有将过敏提示等相关项目作为强制要求,对食品成分的标识也没有作统一全面的详细规定,只要求食品标识上标注品名、配料、厂名、厂址、联系电话、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方法等内容。
据质检部门的有关专家介绍,日前,为减少食物过敏现象的发生,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征求意见稿。在这份意见稿中,对可能导致某类人群有过敏反应的食品或以其作原料加工成的食品,不但强制要求标注过敏提示,而且详细规定了警示说明。比如食品中含蜂王浆应当标注“该产品含蜂王浆,可能引起多种过敏反应,尤其对有哮喘和过敏史的人群可能致命”等字样;添加咖啡因的饮料除标注咖啡因含量外,还应当标注“该食品添加咖啡因,不适用于儿童、孕妇、哺乳妇女和对咖啡因过敏者”;低脂牛奶、脱脂牛奶、脱脂炼乳、脱脂加糖浓缩牛奶、脱脂奶粉、含乳饮料应当标注“不能完全替代婴儿食品”;饮料含有咖啡因、硫胺素、核黄素、烟酸、维生素B6、维生素B12、泛酸、葡糖醛酸内酯、纤维醇、牛磺酸中的一种或多种成分的,应当标注每天最多限量等内容,而且上述字体应以大于或等于3毫米的高度标注。这意味着一旦该征求意见稿获得通过,过敏提示即将成为食品包装的必需标注语之一。
购买食品需关注有无过敏原
医学专家指出:有些人食用芒果后,会出现面部红肿、身上起红斑点;有些人饮用蜂王浆、咖啡后,会出现皮肤红肿;有些人食用奶制品后,会感觉头痛晕眩、肠胃不适;过敏性体质的婴儿食用蛋、鱼、肉类等含蛋白质食品,易引起荨麻疹、拉肚子、呕吐、肚子痛、哮喘等反应,这些都是食物过敏的典型症状。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对什么食物过敏,往往不小心过敏了,到医院检查后才了解。
其实,过敏症的医学名称是变态反应性疾病,症状来得很急,很容易被发现和引起患者注意,而且症状多数集中在皮肤、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会引发哮喘,还有的人会拉肚子,反应严重者须戒口。乳类、蛋类、海鲜类、坚果类、饮料类等食品都会引起一些特定体质人群的过敏。我国儿童的食物过敏原集中在鸡蛋和牛奶,而成人过敏原则比较广,有对海鲜、坚果过敏的,有对油料作物过敏的,还有对食品中添加的防腐剂、色素过敏的。国内的食品包装有过敏提示的不多,这些经过加工的食品其实很容易含有过敏原,但消费者并不了解,比如牛奶过敏就很难防,沙拉酱、饼干、糖果都可能含有牛奶。因此,消费者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比如在出现腹泻等一些突发性症状后,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就诊,了解是否是过敏症状。有过敏史的消费者,一定要多注意食品的过敏提示,若找不到过敏提示,则应多关注食品标注的配料成分,以避免误食含有过敏成分的食品。
〖编辑:修远〗
国产食品难觅过敏提示
笔者近日先后走访了几家大型超市,发现国外食品基本上都有过敏提示,而国内大多数食品外包装上没有过敏提示。只有“卡夫”饼干、“康师傅”系列饼干及部分方便面和上海“达能”饼干等少数品牌食品的外包装上有过敏提示。
对于食品包装上的过敏提示,消费者反应并不大,甚至关注的人很少。笔者随机调查的十多位消费者都表示,购买食品时一般只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连配料表都很少看,更别说过敏提示了。而一些超市销售人员表示,只有少数不确定食品成分的消费者会询问销售人员。
不过,对于过敏提示是否必要,消费者的回答是一致肯定的。“万一我对某些成分过敏,即便询问销售人员,也不一定能得到确切答案,包装上的标注就显得一目了然了。”正选购饼干的王女士表示。
过敏提示相关法规空白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患过敏症的人越来越多,但目前我国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并没有将过敏提示等相关项目作为强制要求,对食品成分的标识也没有作统一全面的详细规定,只要求食品标识上标注品名、配料、厂名、厂址、联系电话、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方法等内容。
据质检部门的有关专家介绍,日前,为减少食物过敏现象的发生,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食品标识标注规定》征求意见稿。在这份意见稿中,对可能导致某类人群有过敏反应的食品或以其作原料加工成的食品,不但强制要求标注过敏提示,而且详细规定了警示说明。比如食品中含蜂王浆应当标注“该产品含蜂王浆,可能引起多种过敏反应,尤其对有哮喘和过敏史的人群可能致命”等字样;添加咖啡因的饮料除标注咖啡因含量外,还应当标注“该食品添加咖啡因,不适用于儿童、孕妇、哺乳妇女和对咖啡因过敏者”;低脂牛奶、脱脂牛奶、脱脂炼乳、脱脂加糖浓缩牛奶、脱脂奶粉、含乳饮料应当标注“不能完全替代婴儿食品”;饮料含有咖啡因、硫胺素、核黄素、烟酸、维生素B6、维生素B12、泛酸、葡糖醛酸内酯、纤维醇、牛磺酸中的一种或多种成分的,应当标注每天最多限量等内容,而且上述字体应以大于或等于3毫米的高度标注。这意味着一旦该征求意见稿获得通过,过敏提示即将成为食品包装的必需标注语之一。
购买食品需关注有无过敏原
医学专家指出:有些人食用芒果后,会出现面部红肿、身上起红斑点;有些人饮用蜂王浆、咖啡后,会出现皮肤红肿;有些人食用奶制品后,会感觉头痛晕眩、肠胃不适;过敏性体质的婴儿食用蛋、鱼、肉类等含蛋白质食品,易引起荨麻疹、拉肚子、呕吐、肚子痛、哮喘等反应,这些都是食物过敏的典型症状。有很多人不知道自己对什么食物过敏,往往不小心过敏了,到医院检查后才了解。
其实,过敏症的医学名称是变态反应性疾病,症状来得很急,很容易被发现和引起患者注意,而且症状多数集中在皮肤、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会引发哮喘,还有的人会拉肚子,反应严重者须戒口。乳类、蛋类、海鲜类、坚果类、饮料类等食品都会引起一些特定体质人群的过敏。我国儿童的食物过敏原集中在鸡蛋和牛奶,而成人过敏原则比较广,有对海鲜、坚果过敏的,有对油料作物过敏的,还有对食品中添加的防腐剂、色素过敏的。国内的食品包装有过敏提示的不多,这些经过加工的食品其实很容易含有过敏原,但消费者并不了解,比如牛奶过敏就很难防,沙拉酱、饼干、糖果都可能含有牛奶。因此,消费者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比如在出现腹泻等一些突发性症状后,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就诊,了解是否是过敏症状。有过敏史的消费者,一定要多注意食品的过敏提示,若找不到过敏提示,则应多关注食品标注的配料成分,以避免误食含有过敏成分的食品。
〖编辑:修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