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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生活很多需求有所增加,不仅需要提供给人们居住的场所,更需要保证其舒适度,生活环境的优美度,形成与周围自然环境相互协调统一的形势,而作为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工作人员,更需要对此方面的问题加以关注和统一化,保证建筑物与城市发展相统一,进一步促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关键词: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关系
一、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城市规划设计指的是对城市的景观及具体的建筑进行设计和规划,从而协调城市资源,发挥各类基础设施的最大功效,增强城市的美观性,促进城市的发展。城市规划设计现已发展成为一门综合的学科,拥有独立的原理和方法,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建筑设计是在城市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对建筑部分进行具体的设计,设计师根据城市规划中对建筑的要求,再综合考虑建筑设计的常规要求,对建筑的几何外形及空间构造进行规划,从而使设计的建筑能够与周围的环境相适应并使其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增强整个城市的协调性。因此,城市规划设计主要是通过建筑设计与景观设计来实现的,而建筑设计作为独立的学科拥有自身的设计要求,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与城市规划设计内容相矛盾的现象,所以相关设计人员需要协调好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解决好两者之间的矛盾。
二、新形势下的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合理的规划管理实施手段
按照法律程序,通过核准的城市规划才能够实施。因为城市规划中可能会出现与国家政策不相符的环节和步骤,需要进一步调整和改动。如果没有经过审批,那么在执行过程中,许多操作可能都是违法的,不会被政府认可。然而,现在很多房地产企业存在侥幸心理,钻空子、拾漏子,按照利益需要,擅自制定和执行没有进行审批的规划,引发一系列问题。
2.2历史街区与文物古迹保护的力度不够
建筑是城市的标志和记忆,每个城市都有一些历史建筑,记载着一座城市和一代人的点滴过往。可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旧城改造的推进,很多地方都没有了原来的味道。人们对一些旧建筑和街区并非没有感情,也并非完全意识不到它们所代表的历史及文化价值。不过地方政府以经济作为政绩的参考值,导致土地的无序开采和利用,从而促使历史文化陨落和遗失。正是因为忽视、轻视,城市规划才会存在如此漏洞,缺乏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更没有设置专门的保护机构来维护。
2.3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机制匮乏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该由城市的主人决定,城市的主人就是居民。然而由于缺乏组织、缺乏途径以及素质尚未达到较高水平等原因,居民很难参与到城市规划中来。政府与管理层仍然是决策城市建设的主要途径。权利的集中导致的是监督的滞后。监督机构甚至选择跟随政府的脚步,对城市建设甚少参言。如此一来,决定城市建设的大权都交到了为数不多的决策者手中,城市建设的水准也完全取决于他们的个人水平。群众的参与度太低,监督机构的职能缺失,造成了城市规划的不合理。
三、新形势下,促进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协调的措施
3.1城市规划要能够为建筑设计发挥有效的指导作用
新形势下,基于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关系分析的基础上,在建筑设计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切实能够在城市规划作用的发挥下进行有效的设计和建设。虽然,在现今城市规划工作进行的过程中,由于建筑物的数量在不断的增加,且建筑质量也呈现出不同程度的提高,消费者对建筑物设计多层次化和多样化的需求,导致城市规划工作的进行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在面对建筑设计工作现实化需求和目标不断复杂化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建筑设计与施工成本投入的合理性,要切实的保证与城市规划之间实现协调,能够在综合考虑到整个城市发展的环境的基础上,考虑城市的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在城市规划形成的前提下,进行建筑设计,以此保证建筑设计成果切实能够被城市这个社会系统所容纳。
3.2城市规划要充分考虑建筑设计的要求
新形势下,虽然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在考虑到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的基础上,为了能够促使城市规划便于建筑设计实现协调,在进行城市规划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的考虑到建筑设计的要求。既能够尊重建筑设计的独立性,但是又不会忽视城市规划的系统性。那么,这就要求城市规划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能够将建筑设计当成城市规划的重点部分,充分的采纳建筑设计的经验和方法,对建筑设计结构、功能展现以及空间构成等方面在结合城市规划理念的基础上进行验证,以此在城市规划工作有效推进的过程中,保证建筑设计个性化的实现。
3.3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创新协调发展
新形势下,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作为社会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两者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同样能够在协调关系保持的基础上,实现创新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首先,能够对建筑设计风格、功能和结构等于城市规划的规模、方法等方面实现有效的对接创新,突出建筑设计这一微观的城市环境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创新作用的发挥,不可过度的将建筑设计限制在城市规划的条条框框中。其次,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的创新协调发展,需要积极的纳入现代化建筑设计的方法和城市规划的理念,力图能够将两种新型使用的方法充分的融合在一起,以此保证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向着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需求靠拢,促进现代化中国特色城镇化的建设和发展。
四、结束语
城市规划设计作为影响城市面貌的主要因素,其规划水平将直接影响整个城市的发展,而建筑规划作为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设计时可能会与城市规划设计存在矛盾,所以相关设计人员应协调好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科学对待城市规划设计,将建筑设计融入城市规划设计中,服从城市规划设计的要求并建立科学的评审机制,增强建筑設计与整个城市的协调性,从而促进城市的协调发展,建立充满魅力的城市面貌。
参考文献:
[1]蒋诗贤.建筑风水理论合理性解读[D].华南理工大学,2014.
[2]梁岑.城市外部空间构形手法对建筑复合空间设计的启示[D].大连理工大学,2013.
[3]李志伟.城市公共建筑入口空间设计初探[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0.
(作者单位:山东华科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关键词: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关系
一、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的关系
城市规划设计指的是对城市的景观及具体的建筑进行设计和规划,从而协调城市资源,发挥各类基础设施的最大功效,增强城市的美观性,促进城市的发展。城市规划设计现已发展成为一门综合的学科,拥有独立的原理和方法,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建筑设计是在城市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对建筑部分进行具体的设计,设计师根据城市规划中对建筑的要求,再综合考虑建筑设计的常规要求,对建筑的几何外形及空间构造进行规划,从而使设计的建筑能够与周围的环境相适应并使其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增强整个城市的协调性。因此,城市规划设计主要是通过建筑设计与景观设计来实现的,而建筑设计作为独立的学科拥有自身的设计要求,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与城市规划设计内容相矛盾的现象,所以相关设计人员需要协调好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解决好两者之间的矛盾。
二、新形势下的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存在的问题
2.1缺乏合理的规划管理实施手段
按照法律程序,通过核准的城市规划才能够实施。因为城市规划中可能会出现与国家政策不相符的环节和步骤,需要进一步调整和改动。如果没有经过审批,那么在执行过程中,许多操作可能都是违法的,不会被政府认可。然而,现在很多房地产企业存在侥幸心理,钻空子、拾漏子,按照利益需要,擅自制定和执行没有进行审批的规划,引发一系列问题。
2.2历史街区与文物古迹保护的力度不够
建筑是城市的标志和记忆,每个城市都有一些历史建筑,记载着一座城市和一代人的点滴过往。可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旧城改造的推进,很多地方都没有了原来的味道。人们对一些旧建筑和街区并非没有感情,也并非完全意识不到它们所代表的历史及文化价值。不过地方政府以经济作为政绩的参考值,导致土地的无序开采和利用,从而促使历史文化陨落和遗失。正是因为忽视、轻视,城市规划才会存在如此漏洞,缺乏对历史建筑的保护,更没有设置专门的保护机构来维护。
2.3规划管理的公众参与机制匮乏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该由城市的主人决定,城市的主人就是居民。然而由于缺乏组织、缺乏途径以及素质尚未达到较高水平等原因,居民很难参与到城市规划中来。政府与管理层仍然是决策城市建设的主要途径。权利的集中导致的是监督的滞后。监督机构甚至选择跟随政府的脚步,对城市建设甚少参言。如此一来,决定城市建设的大权都交到了为数不多的决策者手中,城市建设的水准也完全取决于他们的个人水平。群众的参与度太低,监督机构的职能缺失,造成了城市规划的不合理。
三、新形势下,促进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协调的措施
3.1城市规划要能够为建筑设计发挥有效的指导作用
新形势下,基于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关系分析的基础上,在建筑设计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切实能够在城市规划作用的发挥下进行有效的设计和建设。虽然,在现今城市规划工作进行的过程中,由于建筑物的数量在不断的增加,且建筑质量也呈现出不同程度的提高,消费者对建筑物设计多层次化和多样化的需求,导致城市规划工作的进行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在面对建筑设计工作现实化需求和目标不断复杂化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建筑设计与施工成本投入的合理性,要切实的保证与城市规划之间实现协调,能够在综合考虑到整个城市发展的环境的基础上,考虑城市的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环境,在城市规划形成的前提下,进行建筑设计,以此保证建筑设计成果切实能够被城市这个社会系统所容纳。
3.2城市规划要充分考虑建筑设计的要求
新形势下,虽然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是在考虑到城市规划对建筑设计具有一定的约束作用的基础上,为了能够促使城市规划便于建筑设计实现协调,在进行城市规划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的考虑到建筑设计的要求。既能够尊重建筑设计的独立性,但是又不会忽视城市规划的系统性。那么,这就要求城市规划工作进行的过程中,能够将建筑设计当成城市规划的重点部分,充分的采纳建筑设计的经验和方法,对建筑设计结构、功能展现以及空间构成等方面在结合城市规划理念的基础上进行验证,以此在城市规划工作有效推进的过程中,保证建筑设计个性化的实现。
3.3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创新协调发展
新形势下,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作为社会市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两者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同样能够在协调关系保持的基础上,实现创新发展也是非常重要的。首先,能够对建筑设计风格、功能和结构等于城市规划的规模、方法等方面实现有效的对接创新,突出建筑设计这一微观的城市环境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创新作用的发挥,不可过度的将建筑设计限制在城市规划的条条框框中。其次,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的创新协调发展,需要积极的纳入现代化建筑设计的方法和城市规划的理念,力图能够将两种新型使用的方法充分的融合在一起,以此保证建筑设计与城市规划向着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的需求靠拢,促进现代化中国特色城镇化的建设和发展。
四、结束语
城市规划设计作为影响城市面貌的主要因素,其规划水平将直接影响整个城市的发展,而建筑规划作为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设计时可能会与城市规划设计存在矛盾,所以相关设计人员应协调好城市规划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科学对待城市规划设计,将建筑设计融入城市规划设计中,服从城市规划设计的要求并建立科学的评审机制,增强建筑設计与整个城市的协调性,从而促进城市的协调发展,建立充满魅力的城市面貌。
参考文献:
[1]蒋诗贤.建筑风水理论合理性解读[D].华南理工大学,2014.
[2]梁岑.城市外部空间构形手法对建筑复合空间设计的启示[D].大连理工大学,2013.
[3]李志伟.城市公共建筑入口空间设计初探[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0.
(作者单位:山东华科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