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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我们国家的命脉和国家重要经济来源,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国有企业的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国家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企业兴旺的大事。因此,抓好国有企业的廉政建设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加强国有企业廉政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抓。
一、加强企业领导干部的选拔,从源头扼制腐败把好关
从源头上加强机制建设首先是把好国企领导干部的选拔关,国企业领导干部的选拔是关系到国企能否在国家的正确轨道运行的关键。企业领导干部的选拔要制度化、规范化,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上,上级机关要以对党对国家和人民对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用人标准,把那些政治上可靠、工作能力强、技术上过硬、人品好、员工拥护、有事业心和责任心的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绝对不能搞拉帮结派,任人唯亲而选拔那些动机不纯,思想品质差、私心重、只会弄虚作假、吹牛拍马、毫无建树的人进入企业领导岗位。干部的选拔要实行公示制度,选拔过程中要公开、公平、公正,在客观的条件下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任用的选拔方法,使企业领导的选拔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巩固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对企业领导要加强思想道德、组织纪律及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好中央八条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衡量和检验一个领导干部,要使企业领导真正地以“三个代表”为工作的指导方针,在自己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和实践“三个代表”,在工作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体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思想上使我们的企业领导干部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一是企业领导要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站在党和人民的利益上来管好企业。要抱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任的态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行动上不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是企业领导要模范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企业的重大决策一定要发扬民主,充分征求领导集体及群众的意见。作为企业一把手不能独断专行,思想上不要把企业认为是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能把企业作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办事做决策不能认为只有自己说了算。作为副手不要认为企业做得好与坏是一把手的事,要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决策权力,坚持正确的主张,只要是符合法纪法规,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企业利益的就要坚持,防止软弱放任,为企业的一把手把好关。
三是企业领导要依法行使权力。法律赋予企业领导的权力就是要为人民谋利益为企业争效益,要为国家和企业员工用好权,为广大员工谋利益,不能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四是企业领导要廉洁奉公。廉洁奉公是国有企业领导必须遵循的工作作风,党和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企业和员工的利益要服从党和国家的利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做到: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资本运营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业编制定员中收受好处;不得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五是要求企业领导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来自己谋取好处,在为他人办事中谋取私利。
六是企业领导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不在企业拉帮结派、营私舞弊。
七是企业领导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八是要求企业领导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以踏实的态度去搞好企业的经营,不要为了自己的所谓政绩和利益在那里玩数字游戏,从而使得上级部门统计的数据出现严重偏差,严重影响了企业形象,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和职工的利益。
三、建立健全权力的监督和监管机制,从体制上扼制腐败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所以必须要坚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企业廉政建设的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
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是搞好国有企业廉政建设的一项有力措施。但是现在民主监督还存在着机制问题,现在企业机制沿袭了国外的管理机制,不符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有的只是加了一些修改,而在整体上没有多大变化。企业到底是私有还是公有,企业员工到底是企业的主人还是企业的打工者不好界定,我们国家立法中承认国有企业的员工是企业的主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员工对企业领导行使监督权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些企业的领导选定实际还是上级委派制,甲企业领导工作不行只要与上级关系好就可以调任乙企业去当领导,这就给国有企业的监督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因此,现在有的国企领导人并不认为自己只是国企的一员,而是以老板自居,不是站在国家和员工的立场上遵循市场规律去经营去管理,而是以个人意志为主导去领导一个企业,这样就会滋生出很多腐败现象。这种现象不彻底解决,在国有企业中实行民主监督就是一句空话。因此,从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监督作用机制的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是我们扼制企业腐败的关键。具体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职工代表议事制,职工代表议事就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在企业重大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充分听取职工代表对企业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职工代表大会应成为国有企业决策的权力机构。二是建立国企职工大会评议制,对于国有企业领导工作的好坏,不光是上级考察就算完事,要用职工大会这一形式来对一个企业领导进行全面的评议,职工大会要从企业领导的思想品德、经营效果、工作能力、以及人品等诸多方面去进行评议,对于不称职的领导要切实实行罢免,而不能只是在表面上说说摆摆样子而已。三是建立企业财务监督制度,建立建全对企业领导干部的财务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是职工代表实行民主监督制度的重要一环。企业领导的腐败主要是在经济上表现出来的,严格的财务监督和审计是必不可少的,有的企业虽然有财务监督制度也搞了财务审计,但是有些审计只是走走过场,职工代表只是知道一些很少的部分,一些腐败行为被保守企业秘密这一词语所掩盖,而失去了监督的时机。只有真正地让职工代表行使监督权力,腐败行为才能没有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作者单位:陕西煤业集团公司)
一、加强企业领导干部的选拔,从源头扼制腐败把好关
从源头上加强机制建设首先是把好国企领导干部的选拔关,国企业领导干部的选拔是关系到国企能否在国家的正确轨道运行的关键。企业领导干部的选拔要制度化、规范化,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上,上级机关要以对党对国家和人民对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党和国家的用人标准,把那些政治上可靠、工作能力强、技术上过硬、人品好、员工拥护、有事业心和责任心的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绝对不能搞拉帮结派,任人唯亲而选拔那些动机不纯,思想品质差、私心重、只会弄虚作假、吹牛拍马、毫无建树的人进入企业领导岗位。干部的选拔要实行公示制度,选拔过程中要公开、公平、公正,在客观的条件下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充分酝酿、讨论任用的选拔方法,使企业领导的选拔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巩固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对企业领导要加强思想道德、组织纪律及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好中央八条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衡量和检验一个领导干部,要使企业领导真正地以“三个代表”为工作的指导方针,在自己的工作中认真落实和实践“三个代表”,在工作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体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思想上使我们的企业领导干部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一是企业领导要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站在党和人民的利益上来管好企业。要抱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任的态度,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行动上不搞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二是企业领导要模范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企业的重大决策一定要发扬民主,充分征求领导集体及群众的意见。作为企业一把手不能独断专行,思想上不要把企业认为是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能把企业作为自己谋私利的工具,办事做决策不能认为只有自己说了算。作为副手不要认为企业做得好与坏是一把手的事,要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决策权力,坚持正确的主张,只要是符合法纪法规,符合国家政策,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企业利益的就要坚持,防止软弱放任,为企业的一把手把好关。
三是企业领导要依法行使权力。法律赋予企业领导的权力就是要为人民谋利益为企业争效益,要为国家和企业员工用好权,为广大员工谋利益,不能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四是企业领导要廉洁奉公。廉洁奉公是国有企业领导必须遵循的工作作风,党和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企业和员工的利益要服从党和国家的利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尤其要做到:不得在企业重组改制和资本运营过程中擅自决策或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不得在招标采购中收受回扣;不得在企业编制定员中收受好处;不得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五是要求企业领导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来自己谋取好处,在为他人办事中谋取私利。
六是企业领导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不在企业拉帮结派、营私舞弊。
七是企业领导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八是要求企业领导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以踏实的态度去搞好企业的经营,不要为了自己的所谓政绩和利益在那里玩数字游戏,从而使得上级部门统计的数据出现严重偏差,严重影响了企业形象,极大地损害了国家和职工的利益。
三、建立健全权力的监督和监管机制,从体制上扼制腐败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所以必须要坚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企业廉政建设的责任制,形成防止和惩治腐败的合力。
发挥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是搞好国有企业廉政建设的一项有力措施。但是现在民主监督还存在着机制问题,现在企业机制沿袭了国外的管理机制,不符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有的只是加了一些修改,而在整体上没有多大变化。企业到底是私有还是公有,企业员工到底是企业的主人还是企业的打工者不好界定,我们国家立法中承认国有企业的员工是企业的主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员工对企业领导行使监督权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些企业的领导选定实际还是上级委派制,甲企业领导工作不行只要与上级关系好就可以调任乙企业去当领导,这就给国有企业的监督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因此,现在有的国企领导人并不认为自己只是国企的一员,而是以老板自居,不是站在国家和员工的立场上遵循市场规律去经营去管理,而是以个人意志为主导去领导一个企业,这样就会滋生出很多腐败现象。这种现象不彻底解决,在国有企业中实行民主监督就是一句空话。因此,从发挥职工群众民主监督作用机制的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是我们扼制企业腐败的关键。具体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职工代表议事制,职工代表议事就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在企业重大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充分听取职工代表对企业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职工代表大会应成为国有企业决策的权力机构。二是建立国企职工大会评议制,对于国有企业领导工作的好坏,不光是上级考察就算完事,要用职工大会这一形式来对一个企业领导进行全面的评议,职工大会要从企业领导的思想品德、经营效果、工作能力、以及人品等诸多方面去进行评议,对于不称职的领导要切实实行罢免,而不能只是在表面上说说摆摆样子而已。三是建立企业财务监督制度,建立建全对企业领导干部的财务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是职工代表实行民主监督制度的重要一环。企业领导的腐败主要是在经济上表现出来的,严格的财务监督和审计是必不可少的,有的企业虽然有财务监督制度也搞了财务审计,但是有些审计只是走走过场,职工代表只是知道一些很少的部分,一些腐败行为被保守企业秘密这一词语所掩盖,而失去了监督的时机。只有真正地让职工代表行使监督权力,腐败行为才能没有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作者单位:陕西煤业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