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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份,记者采访了一度对外封锁消息的辽宁丹东新柳集团副总经理刘新模贪污案。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说,刘新模担任丹东新柳集团副总经理期间伙同他人共侵吞新柳商业城账外款人民币745万余元。法庭上,这个副总经理面对公诉人员长达47页的起诉书,追悔莫及竟突然晕厥在地……
更让人料想不到的是,这个叱咤商界的名人堕落的开端,竟是因为职务的变迁。在由总经理变为副总经理后,不甘称谓中的那个“副”字,心理开始失衡裂变……
本来是评剧小生
刘新模1948年出生于辽宁丹东市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也许是因为幼时家里穷,过早地经历了生活的艰难,他从小就养成了坚韧的性格。上学时,他学习非常用功,成绩一直是班里的第一名,可能是受喜欢评剧的母亲影响,他的评戏唱念做打功夫也相当了得。1967年,他以专业和文化分数丹东地区第一的优异成绩考入了辽宁省戏剧学院评剧表演专业。
1970年,胸怀远大抱负的刘新模毕业分配到丹东市评剧团。过了不久,他就感到非常苦闷,因为团里有许多国家一级演员,而自己在团里一直是二流演员的角色。一心想出人头地的他在心里不由地问:“自己的未来在哪里?”他知道,成功必须靠自己去争取。于是,他业余时间不断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几年后,他又为自己人生的道路争取到一个机会——因为能写会说,他被丹东一个大型国有企业调去当了一名宣传干事。
随后,刘新模以惊人毅力又取得辽宁大学中文系本科文凭。一次,厂长让他为本单位一位市劳模写事迹材料,他把材料写得激情飞扬,充分展现了他过人的文采。那位劳模声情并茂地演讲自己的事迹时,许多知情人对刘新模的文笔啧啧称赞。会下,当出席会议的市领导人从厂长那里得知这份演讲稿出自他这个宣传干事之手时,朝他投去了赞许的目光。
周围的人开始对他刮目相看了:这小子有才啊!厂里宣传科的一位漂亮姑娘也对他十分青睐,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当年两人就组建了幸福的家庭,次年,他们有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
1993年,刘新模调到了市建行工作,凭着自己出色的业绩和良好的口碑,不久就被任命为市建行振兴支行办公室主任。此时的他不仅显露出才华出众,而且踏实肯干。因此,当隶属于建行的新柳商业城于1994年1月建成后,在建行领导班子研究总经理人选时,他毫无异议地以票数第一被推举就任了。从此,47岁的他开始了在商界传奇般的打拼。
“大家不要失望,我就不信守着这么大一个地盘,我们会饿死!只要我们共同努力,我相信一定会走出困境的……”面对商业城职工期待而又不乏疑惑的眼神,刘新模就任时话语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开始,很多人不看好他。原因是当时把个体工商业户集中起来经营的模式在丹东还从来没有过,何况偌大一个商业城当时的日营业额只有七八百元。可他就是要证明给别人看,他有让新柳商业城起死回生的能耐。
他没白天没黑夜地忘我工作,一天不去办公室和商业城走走,心里就不踏实。
有一次,他从一本书上看到介绍日本企业家管理企业的奥秘:《论语》加算盘。有了这个诀窍,他茅塞顿开。“半部《论语》治天下”,管理一家企业当然不在话下!于是,刘新模用以人为本的思想,构筑了商业城“上下同欲者胜”的经营理念。为了增强商业城的竞争力和凝聚力,他出台了一系列体现人文关怀的措施:业户直系亲属的生老病死,商业城负责人必须去探望和慰问;业户子女考上大学、重点高中的,商业城除了张榜公布外,负责人要亲自登门送去奖学金……
服装业户刁建利的儿子患有白血病,无钱医治,他发动单位职工和业户捐款8000元钱,并亲自送到刁建利的手中。刘新模雪中送炭的故事让业户们感觉到温馨。好多人遇到新柳商业城的业户们都羡慕地说:“你们在新柳商业城上班,真是一种福气呀!”
就这样,经过7年的艰苦打拼,新柳商业城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并创造了丹东市商业企业客流量第一、销售额第一和上缴国家税费第一的业绩。工作上的业绩给刘新模带来了耀眼的光环,他走到哪里都是焦点,有着众星捧月般的心理满足。担任总经理的他常对部下说的一句口头禅是,我刘新模认定的事,要干就拿第一,决不拿第二!
“副”字刺耳
2002年7月,按照有关政策,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接管了建行在新柳集团的全部债务,新柳集团重组,刘新模担任新柳集团副总经理。这本是正常的工作调动,可一向争强好胜的刘新模却无法接受。宣布那天,会议还没开完,他就气得咬牙切齿拂袖而去。他偏执地认为新柳商业城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是自己的功劳,可如今组织上却要卸磨杀驴。
会议结束后,通讯员给他办公室送关于重新任命他为副总经理的文件。当着通讯员的面,他“嚓嚓”把文件撕了个粉碎,狠狠地扔进了痰盂。
一连几天,他脸憋得通红,不愿意与任何人说话。为自己总经理前面的那个“副”字,刘新模内心经受着痛苦的煎熬。商业城里的员工谁要是不小心喊他一声“副总”,他就会歇斯底里地勃然大怒。
其实,由于他对商业城所做的贡献,员工们还是对他很拥戴,见面还都像以前一样亲切地称呼他总经理,但刘新模总会觉得别人在讥讽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变得脾气暴躁,还常常夜里睡不着觉。妻子知道他的心病,劝他说:“现在当副总经理,工资不少拿一分,配的车还是奥迪,待遇不是没变嘛。”
刘新模一听就火了:“可我一听那个‘副’字就觉得刺耳,商业城今天的成就是我打拼下来的,他们凭啥卸磨杀驴!”
妻子温柔地劝他:“其实,对于我和孩子,你当不当经理都无所谓,只要你健健康康,全家高高兴兴的比啥都好。”
多么善良的女人,刘新模想自己多年打拼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家人生活得更好些。以前,自己的确风光无限,可妻子和儿子得到了啥?如今,自己千辛万苦打拼下的事业,组织上一句话就把他这个总经理变成了副的。想到这儿,他在心底暗暗发誓:一定要在自己退休之前,弄点实惠的,补偿以前对妻儿缺失的亲情!
刘新模在担任商业城总经理期间,曾从1995年起陆续将商业城的摊位租金、保险回扣、税务代办费、广告费等收入不入账,形成账外款,用于解决员工福利及奖金,到新柳集团重组前已达500余万元。为了泄私愤,刘新模决定先从这里下手。
2002年8月,他以成立商业城员工个人入股的志合商贸公司运转经费的名义,先后从出纳王芳(化名)保管的账外款中拿出120万,这些钱大部分被他中饱私囊。
第一次贪污公款的刘新模是在忐忑不安中度过的。悄悄等待几天后,见一切跟往常一样心才渐渐地放了下来,继而心安理得起来。从此,心理的失衡导致了私欲的放纵,使他最终完全变成了金钱的奴隶。他慢慢张开了鲸吞之口,大肆贪污公款。
2002年9月,新柳集团的领导人在给各部门负责人开会时再三强调,财务交接时要全面交接,包括账外资金。刘新模却充耳不闻,指使会计李媛媛(化名)、出纳王芳只向重组后的新柳集团移交40万元账外款,将其余300多万元的账外款予以隐匿。
更为狡猾的是,为了表白自己的清正廉洁,会演戏的他还向总经理提出要从上交的40万元的账外款中拿出10万元来买房子。考虑到他对商业城的贡献,总经理跟班子成员研究后,同意他从中拿11万元购房,实际上他只上交了29万元的账外款。实际上,他多次从隐匿的账外款中支取资金个人支配使用:2003年初,他以个人买房为由,从中支取50万元;2003年10月,他又拿了10万元用于和李军等人经营的三英超市;2004年11月16日,他让王芳取出60万元,交给自己的儿子开办火锅城用……
为了堵住两个亲信的嘴,他从账外款中拿出15万元和3万元分别给了李媛媛和王芳,对她们说:“这是你们的辛苦费!”从此,尝到了甜头的两个亲信更加卖力了,刘新模叫她们怎么操作就怎么操作。
新柳商业城曾和新疆公司打过官司,商业城败诉,只好把位于新柳商业城A座正大门右侧面积为160.71平方米的房产作价抵给了他们。1999年,这处房产被执行给新疆公司时,刘新模用新柳商业城的账外资金88万元将其买下。新柳集团资产重组时,他故意把该房产隐匿不报,还谎称有人已经买下,并伪造了虚假委托管理协议,将该房产委托给新柳商业城管理,由新柳商业城每月代收租金。经评估,该处房产价值人民币1607100元。为防止别人知道这块房产是自己的,从2002年10月到2003年12月,他让自家的保姆到新柳集团领取该房产每月2万元的租金;2002年9月,他仍采用上述手段将单位从建兴公司买下的新柳商业城A座独立商品房占为己有,该处房产价值569900元。
为赚取高额利息,刘新模决定将单位账上的集资款借给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2002年1月19日借出120万元,还款日期定为2003年1月29日。2002年9月,新柳集团重组,集资款全部返还员工后,刘新模将120万元的债权及其利息隐匿不报,指使李媛媛继续保管相关单据。2003年2月,刘新模告诉李媛媛他要从未移交的账外资金中拿回家100万元。李媛媛告诉他,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120万元借款已经到期,刘新模便叫李媛媛去取到期的本金和利息。李媛媛将其中118万元本金交给刘新模,剩余2万元本金及利息交给王芳,与没移交的账外款一起保管。
2004年11月6日,在李媛媛的家里,从市建行内退的刘新模指令李媛媛、王芳二人销毁账外款的凭证。这下,没有后顾之忧的他决定用贪污所得的钱,与儿子开个四川火锅城。他梦想着那种前呼后拥、一言九鼎的风光再次出现在自己的身上。
机关算尽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让刘新模没有想到的是,在他张开鲸吞之口,大肆贪污公款的时候,一封封状告他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材料飞到了有关部门,引起了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但是,鉴于刘新模在丹东是个很有影响的人物,检察部门为慎重稳妥只是进行了秘密的调查。
2004年11月16日下午,当王芳得知检察院已经把部分账外款冻结了,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她立刻给刘新模打电话,问该怎么办?此时,刘新模带着妻子正在重庆考察火锅城市场。接到电话后,内心非常恐慌的他强作镇静:“怕什么,你就说这钱是我儿子开游戏厅挣的,我老婆求你帮忙存的。今天晚上,你就把300多万元账外款的存单交给我儿子。”随后,他又给李媛媛打了一个电话,说:“如果检察院找王芳,你就说钱是我家的。”
从重庆赶回来后,刘新模又把李媛媛和王芳找到了一起,三人订立了攻守同盟,把一切都编得仿佛天衣无缝。
然而,刘新模还是被检察院“请”去了。刚进检察院的刘新模情绪非常激动,反复强调自己不是贪污犯,一连几次都没有交待问题。但在检察院强大的心理攻势和确凿的证据面前,感觉大势已去的李媛媛、王芳很快一一交待了犯罪事实,信誓旦旦的攻守同盟顷刻间土崩瓦解。
2005年1月21日,刘新模被逮捕。在看守所里除了交待犯罪事实外,他每天都默诵《大学》和《中庸》。对于孔子,他是从心底崇拜的,甚至曾经打算以新柳商业城的名义在元宝山上立一座孔子塑像。然而不知刘新模有没有想过,如果孔老夫子地下有知给自己立塑像的钱是贪污来的,该会怎么想!
2005年12月14日,涉案金额高达745万余元,创下丹东市近年来贪官之最的刘新模案,由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新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被告人李媛媛、王芳侵吞商业城账外款人民币7452943.53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媛媛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并个人分得15万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王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并个人分得3万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宣读完一审判决后,刘新模在法庭上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句话:“我……我不是贪污犯!”说完,晕厥倒地。
几个月后,记者来到了市二院住院部五楼,看到了在狱警监管下就医的刘新模。坐在记者面前的是一名头发稀疏花白的老人。透过他故作矜持的傲然神情,看出他的一举一动都在故意向周围的人展示着他以往的神采,他的那双眼睛的后面却是掩饰不住的一种凄楚悲凉的情绪。他对记者说,进了看守所后才知道人最宝贵的是自由。在看守所的日日夜夜,他明白了许多道理:名和利不过是身外之物,无论总经理,还是副总经理,不过是个称谓而已,一味地去追逐这些名和利,就会使自己跌入欲望的陷阱不能自拔。
(谢绝上网、转载)
(责编:长弓)
更让人料想不到的是,这个叱咤商界的名人堕落的开端,竟是因为职务的变迁。在由总经理变为副总经理后,不甘称谓中的那个“副”字,心理开始失衡裂变……
本来是评剧小生
刘新模1948年出生于辽宁丹东市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也许是因为幼时家里穷,过早地经历了生活的艰难,他从小就养成了坚韧的性格。上学时,他学习非常用功,成绩一直是班里的第一名,可能是受喜欢评剧的母亲影响,他的评戏唱念做打功夫也相当了得。1967年,他以专业和文化分数丹东地区第一的优异成绩考入了辽宁省戏剧学院评剧表演专业。
1970年,胸怀远大抱负的刘新模毕业分配到丹东市评剧团。过了不久,他就感到非常苦闷,因为团里有许多国家一级演员,而自己在团里一直是二流演员的角色。一心想出人头地的他在心里不由地问:“自己的未来在哪里?”他知道,成功必须靠自己去争取。于是,他业余时间不断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几年后,他又为自己人生的道路争取到一个机会——因为能写会说,他被丹东一个大型国有企业调去当了一名宣传干事。
随后,刘新模以惊人毅力又取得辽宁大学中文系本科文凭。一次,厂长让他为本单位一位市劳模写事迹材料,他把材料写得激情飞扬,充分展现了他过人的文采。那位劳模声情并茂地演讲自己的事迹时,许多知情人对刘新模的文笔啧啧称赞。会下,当出席会议的市领导人从厂长那里得知这份演讲稿出自他这个宣传干事之手时,朝他投去了赞许的目光。
周围的人开始对他刮目相看了:这小子有才啊!厂里宣传科的一位漂亮姑娘也对他十分青睐,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当年两人就组建了幸福的家庭,次年,他们有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
1993年,刘新模调到了市建行工作,凭着自己出色的业绩和良好的口碑,不久就被任命为市建行振兴支行办公室主任。此时的他不仅显露出才华出众,而且踏实肯干。因此,当隶属于建行的新柳商业城于1994年1月建成后,在建行领导班子研究总经理人选时,他毫无异议地以票数第一被推举就任了。从此,47岁的他开始了在商界传奇般的打拼。
“大家不要失望,我就不信守着这么大一个地盘,我们会饿死!只要我们共同努力,我相信一定会走出困境的……”面对商业城职工期待而又不乏疑惑的眼神,刘新模就任时话语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开始,很多人不看好他。原因是当时把个体工商业户集中起来经营的模式在丹东还从来没有过,何况偌大一个商业城当时的日营业额只有七八百元。可他就是要证明给别人看,他有让新柳商业城起死回生的能耐。
他没白天没黑夜地忘我工作,一天不去办公室和商业城走走,心里就不踏实。
有一次,他从一本书上看到介绍日本企业家管理企业的奥秘:《论语》加算盘。有了这个诀窍,他茅塞顿开。“半部《论语》治天下”,管理一家企业当然不在话下!于是,刘新模用以人为本的思想,构筑了商业城“上下同欲者胜”的经营理念。为了增强商业城的竞争力和凝聚力,他出台了一系列体现人文关怀的措施:业户直系亲属的生老病死,商业城负责人必须去探望和慰问;业户子女考上大学、重点高中的,商业城除了张榜公布外,负责人要亲自登门送去奖学金……
服装业户刁建利的儿子患有白血病,无钱医治,他发动单位职工和业户捐款8000元钱,并亲自送到刁建利的手中。刘新模雪中送炭的故事让业户们感觉到温馨。好多人遇到新柳商业城的业户们都羡慕地说:“你们在新柳商业城上班,真是一种福气呀!”
就这样,经过7年的艰苦打拼,新柳商业城连续三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并创造了丹东市商业企业客流量第一、销售额第一和上缴国家税费第一的业绩。工作上的业绩给刘新模带来了耀眼的光环,他走到哪里都是焦点,有着众星捧月般的心理满足。担任总经理的他常对部下说的一句口头禅是,我刘新模认定的事,要干就拿第一,决不拿第二!
“副”字刺耳
2002年7月,按照有关政策,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接管了建行在新柳集团的全部债务,新柳集团重组,刘新模担任新柳集团副总经理。这本是正常的工作调动,可一向争强好胜的刘新模却无法接受。宣布那天,会议还没开完,他就气得咬牙切齿拂袖而去。他偏执地认为新柳商业城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是自己的功劳,可如今组织上却要卸磨杀驴。
会议结束后,通讯员给他办公室送关于重新任命他为副总经理的文件。当着通讯员的面,他“嚓嚓”把文件撕了个粉碎,狠狠地扔进了痰盂。
一连几天,他脸憋得通红,不愿意与任何人说话。为自己总经理前面的那个“副”字,刘新模内心经受着痛苦的煎熬。商业城里的员工谁要是不小心喊他一声“副总”,他就会歇斯底里地勃然大怒。
其实,由于他对商业城所做的贡献,员工们还是对他很拥戴,见面还都像以前一样亲切地称呼他总经理,但刘新模总会觉得别人在讥讽他,心里很不是滋味。
他变得脾气暴躁,还常常夜里睡不着觉。妻子知道他的心病,劝他说:“现在当副总经理,工资不少拿一分,配的车还是奥迪,待遇不是没变嘛。”
刘新模一听就火了:“可我一听那个‘副’字就觉得刺耳,商业城今天的成就是我打拼下来的,他们凭啥卸磨杀驴!”
妻子温柔地劝他:“其实,对于我和孩子,你当不当经理都无所谓,只要你健健康康,全家高高兴兴的比啥都好。”
多么善良的女人,刘新模想自己多年打拼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家人生活得更好些。以前,自己的确风光无限,可妻子和儿子得到了啥?如今,自己千辛万苦打拼下的事业,组织上一句话就把他这个总经理变成了副的。想到这儿,他在心底暗暗发誓:一定要在自己退休之前,弄点实惠的,补偿以前对妻儿缺失的亲情!
刘新模在担任商业城总经理期间,曾从1995年起陆续将商业城的摊位租金、保险回扣、税务代办费、广告费等收入不入账,形成账外款,用于解决员工福利及奖金,到新柳集团重组前已达500余万元。为了泄私愤,刘新模决定先从这里下手。
2002年8月,他以成立商业城员工个人入股的志合商贸公司运转经费的名义,先后从出纳王芳(化名)保管的账外款中拿出120万,这些钱大部分被他中饱私囊。
第一次贪污公款的刘新模是在忐忑不安中度过的。悄悄等待几天后,见一切跟往常一样心才渐渐地放了下来,继而心安理得起来。从此,心理的失衡导致了私欲的放纵,使他最终完全变成了金钱的奴隶。他慢慢张开了鲸吞之口,大肆贪污公款。
2002年9月,新柳集团的领导人在给各部门负责人开会时再三强调,财务交接时要全面交接,包括账外资金。刘新模却充耳不闻,指使会计李媛媛(化名)、出纳王芳只向重组后的新柳集团移交40万元账外款,将其余300多万元的账外款予以隐匿。
更为狡猾的是,为了表白自己的清正廉洁,会演戏的他还向总经理提出要从上交的40万元的账外款中拿出10万元来买房子。考虑到他对商业城的贡献,总经理跟班子成员研究后,同意他从中拿11万元购房,实际上他只上交了29万元的账外款。实际上,他多次从隐匿的账外款中支取资金个人支配使用:2003年初,他以个人买房为由,从中支取50万元;2003年10月,他又拿了10万元用于和李军等人经营的三英超市;2004年11月16日,他让王芳取出60万元,交给自己的儿子开办火锅城用……
为了堵住两个亲信的嘴,他从账外款中拿出15万元和3万元分别给了李媛媛和王芳,对她们说:“这是你们的辛苦费!”从此,尝到了甜头的两个亲信更加卖力了,刘新模叫她们怎么操作就怎么操作。
新柳商业城曾和新疆公司打过官司,商业城败诉,只好把位于新柳商业城A座正大门右侧面积为160.71平方米的房产作价抵给了他们。1999年,这处房产被执行给新疆公司时,刘新模用新柳商业城的账外资金88万元将其买下。新柳集团资产重组时,他故意把该房产隐匿不报,还谎称有人已经买下,并伪造了虚假委托管理协议,将该房产委托给新柳商业城管理,由新柳商业城每月代收租金。经评估,该处房产价值人民币1607100元。为防止别人知道这块房产是自己的,从2002年10月到2003年12月,他让自家的保姆到新柳集团领取该房产每月2万元的租金;2002年9月,他仍采用上述手段将单位从建兴公司买下的新柳商业城A座独立商品房占为己有,该处房产价值569900元。
为赚取高额利息,刘新模决定将单位账上的集资款借给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2002年1月19日借出120万元,还款日期定为2003年1月29日。2002年9月,新柳集团重组,集资款全部返还员工后,刘新模将120万元的债权及其利息隐匿不报,指使李媛媛继续保管相关单据。2003年2月,刘新模告诉李媛媛他要从未移交的账外资金中拿回家100万元。李媛媛告诉他,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120万元借款已经到期,刘新模便叫李媛媛去取到期的本金和利息。李媛媛将其中118万元本金交给刘新模,剩余2万元本金及利息交给王芳,与没移交的账外款一起保管。
2004年11月6日,在李媛媛的家里,从市建行内退的刘新模指令李媛媛、王芳二人销毁账外款的凭证。这下,没有后顾之忧的他决定用贪污所得的钱,与儿子开个四川火锅城。他梦想着那种前呼后拥、一言九鼎的风光再次出现在自己的身上。
机关算尽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让刘新模没有想到的是,在他张开鲸吞之口,大肆贪污公款的时候,一封封状告他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材料飞到了有关部门,引起了市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但是,鉴于刘新模在丹东是个很有影响的人物,检察部门为慎重稳妥只是进行了秘密的调查。
2004年11月16日下午,当王芳得知检察院已经把部分账外款冻结了,顿时吓出了一身冷汗。她立刻给刘新模打电话,问该怎么办?此时,刘新模带着妻子正在重庆考察火锅城市场。接到电话后,内心非常恐慌的他强作镇静:“怕什么,你就说这钱是我儿子开游戏厅挣的,我老婆求你帮忙存的。今天晚上,你就把300多万元账外款的存单交给我儿子。”随后,他又给李媛媛打了一个电话,说:“如果检察院找王芳,你就说钱是我家的。”
从重庆赶回来后,刘新模又把李媛媛和王芳找到了一起,三人订立了攻守同盟,把一切都编得仿佛天衣无缝。
然而,刘新模还是被检察院“请”去了。刚进检察院的刘新模情绪非常激动,反复强调自己不是贪污犯,一连几次都没有交待问题。但在检察院强大的心理攻势和确凿的证据面前,感觉大势已去的李媛媛、王芳很快一一交待了犯罪事实,信誓旦旦的攻守同盟顷刻间土崩瓦解。
2005年1月21日,刘新模被逮捕。在看守所里除了交待犯罪事实外,他每天都默诵《大学》和《中庸》。对于孔子,他是从心底崇拜的,甚至曾经打算以新柳商业城的名义在元宝山上立一座孔子塑像。然而不知刘新模有没有想过,如果孔老夫子地下有知给自己立塑像的钱是贪污来的,该会怎么想!
2005年12月14日,涉案金额高达745万余元,创下丹东市近年来贪官之最的刘新模案,由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新模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伙同被告人李媛媛、王芳侵吞商业城账外款人民币7452943.53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李媛媛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并个人分得15万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被告人王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并个人分得3万元,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宣读完一审判决后,刘新模在法庭上有气无力地说了一句话:“我……我不是贪污犯!”说完,晕厥倒地。
几个月后,记者来到了市二院住院部五楼,看到了在狱警监管下就医的刘新模。坐在记者面前的是一名头发稀疏花白的老人。透过他故作矜持的傲然神情,看出他的一举一动都在故意向周围的人展示着他以往的神采,他的那双眼睛的后面却是掩饰不住的一种凄楚悲凉的情绪。他对记者说,进了看守所后才知道人最宝贵的是自由。在看守所的日日夜夜,他明白了许多道理:名和利不过是身外之物,无论总经理,还是副总经理,不过是个称谓而已,一味地去追逐这些名和利,就会使自己跌入欲望的陷阱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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