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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关键时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国有经济布局的调整和各种经济成份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在坚持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应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坚持和完善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这一点在南方发达省份经济发展中起的作用更加明显。浙江、江苏等省外贸出口快速增长,其中民营企业出口功不可没。据统计,去年全国集体、民营企业出口196.86亿美元,增长47.8%,占出口总额的7.4%。浙江去年民营企业有出口额的1253家,出口15.5亿美元,增长139.65%,占全省出口的6.7%。
改革开放以来,辽宁省私营、民营经济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截止2000年末,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到152.6万户,注册资金810.5亿元,2000年创产值1165亿元,实现增加值1063.5亿元,纳税49.8亿元,与“八五”期末相比注册资本、总产值分别增长2.5倍、1.9倍,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22.6%。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辽宁省目前有相当部分的私营企业完成了资本积累,开始步入规模化经营轨道,涌现了沈阳和光、大连实德、海城西洋耐火材料、辽宁盼盼集团、营口大正、鲁冰花、锦州利民羊业、丹东金丸等一批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私营经济作为全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地方经济、增加税收、安置就业、活跃市场、扩大出口、促进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1999年1月1日国家开始允许私营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以来,到目前为止,辽宁省已有352家民营企业获得进出口自营权,共中生产企业274家,外贸流通企业78家。全省集体和民营企业出口额虽然不大却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集体、私营企业出口4.77亿美元,增长了29.6%,占全省出口总额的4.25%。今年一季度在全省出口负增长13.5%的情况下,集体、私营企业出口1.07亿美元,同比增长25.4%,占出口总额的5.23%,所占的比重也有所增加。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民营企业出口额还比较小,发展的速度还不快。从客观上讲我省确实存在民营企业发展滞后、基础薄弱的问题,但从主观来看,我们在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上与南方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一是思想不够解放,观念陈旧;二是组织协调还不够得力;三是服务意识还不够,工作效率不高。
民营经济已成为辽宁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发展辽宁开放型经济,需要民营经济的积极参与;扩大外贸出口,更需要民营进出口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民营企业在扩大全省外贸出口中将大有作为。当前,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加快全省民营进出口企业发展。当前,无论从全国还是辽宁省的情况来看,民营企业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紧密相连,民营企业将获得一个多边的、稳定的、可预见的公平竞争环境;辽宁省经济结构的调整,将会形成许多新的投资热点,从而为民营企业提供新的发展机会和发展空间;随着外经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将为民营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更加广阔的活动空间。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通过方方面面的努力,共同推进全省民营进出口企业的发展。
各级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要从思想深处高度重视民营进出口企业的发展,加强指导,搞好服务,制定和落实好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要充分利用国家放开民营企业外贸流通经营权、降低民营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标准的有利时机,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工作效率,加快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登记进出口经营权。要建立重点联系民营进出口企业工作制度,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企业进出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做好同当地海关、商检、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工作,为企业扩大出口创造有利条件。
各类民营进出口企业,也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要树雄心、立大志,克服畏难情绪和小富即安的思想观念,把进入国际市场作为企业长远发展的立足之道。要跳出本地区、本企业的小圈子,从应对我国入世后的新形势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高度思考问题,谋划企业的发展方向。从长远看,只有发展外向型企业,使产品尽快、尽量多地打入国际市场,才能从根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发展具有常盛不衰的动力,也才能真正把企业做大做强,在市场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2、勇于创新,苦练内功,提高民营进出口企业综合素质。把握机遇,迎接挑战,赢得发展,不仅需要政府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民营进出口企业自身的内在素质。要加强学习,正确运用WTO规则来发展和保护自己。要主动“走出去”了解世界,在竞争中得到锻炼,在发展中壮大自己。要加强管理,充分运用企业的人才、资金等各种资源,不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民营进出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逐步实现三个转化,即在资本方面,由个体、合伙或家族资本逐步转为社会化资本,实行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管理方面,由原始、初级管理形式逐步转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化管理;在高层领导方面,实行由家族创业者逐步向优秀的职业企业家过渡或转变。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民营进出口企业尽快实现这三个转变提供有力的指导和帮助。
民营进出口企业应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努力营造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外经贸主管部门要积极帮助民营企业引进和培训外贸业务人员,使其顺利开展进出口业务,加快走向国际市场。要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兼并、租赁、购买、入股等方式参与国有外贸企业改制,一方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外贸企业,实现国有资本的逐步退出;一方面利用国有外贸企业的人力、物力资源,加快民营进出口企业发展,迅速扩大规模,增强企业竞争实力。
3、抓品牌,抓市场,努力扩大出口。企业只有拥有颇具竞争力的产品品牌,企业的市场份额才有可能扩大,才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作为与国际市场打交道的进出口企业,必须增强品牌意识,实现产品的不断创新,努力创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实践证明,商品不论品种、大小,只要创出品牌,形成规模,就一定会打开市场,成为出口创汇的拳头产品。因此,企业一定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本地区资源优势,找准位置、选准主攻对象,开发具有自己特色的系列化产品,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要努力适应当前经济全球化和新经济发展的趋势,注重科技创新,技术创新。重视引进高新技术设备和技术人才,增强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在特色化、专业化、系列化和深度开发上做文章,增强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市场竞争力。
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在企业创名牌过程中加强指导,参与策划,给予大力支持。积极组织民营进出口企业参加国家ISO9000系列管理和质量认证,积极开展“辽宁省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的评选活动,积极为本省重点出口商品申报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民营进出口企业要通过参加各类展销会、出访推销团组等形式,努力开拓国际市场。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在组团出访、展销会摊位分配等方面,积极为民营进出口企业创造条件,帮助企业打开市场。
4、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树立民营进出口企业的良好形象。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外经贸政策,牢固树立法制意识、信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际惯例组织生产与营销,真正做到依法经营。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法治经济”的内涵将更加丰富,民营进出口企业不仅要遵守国内有关法律、法规,也要熟知和遵守国际通行规则和惯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系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张贵新在辽宁省民营进出口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辽宁省私营、民营经济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截止2000年末,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到152.6万户,注册资金810.5亿元,2000年创产值1165亿元,实现增加值1063.5亿元,纳税49.8亿元,与“八五”期末相比注册资本、总产值分别增长2.5倍、1.9倍,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22.6%。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辽宁省目前有相当部分的私营企业完成了资本积累,开始步入规模化经营轨道,涌现了沈阳和光、大连实德、海城西洋耐火材料、辽宁盼盼集团、营口大正、鲁冰花、锦州利民羊业、丹东金丸等一批省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私营经济作为全省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展地方经济、增加税收、安置就业、活跃市场、扩大出口、促进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1999年1月1日国家开始允许私营企业从事进出口业务以来,到目前为止,辽宁省已有352家民营企业获得进出口自营权,共中生产企业274家,外贸流通企业78家。全省集体和民营企业出口额虽然不大却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集体、私营企业出口4.77亿美元,增长了29.6%,占全省出口总额的4.25%。今年一季度在全省出口负增长13.5%的情况下,集体、私营企业出口1.07亿美元,同比增长25.4%,占出口总额的5.23%,所占的比重也有所增加。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省民营企业出口额还比较小,发展的速度还不快。从客观上讲我省确实存在民营企业发展滞后、基础薄弱的问题,但从主观来看,我们在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上与南方相比还存在着很大差距。一是思想不够解放,观念陈旧;二是组织协调还不够得力;三是服务意识还不够,工作效率不高。
民营经济已成为辽宁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发展辽宁开放型经济,需要民营经济的积极参与;扩大外贸出口,更需要民营进出口企业做出更大的贡献,民营企业在扩大全省外贸出口中将大有作为。当前,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加快全省民营进出口企业发展。当前,无论从全国还是辽宁省的情况来看,民营企业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紧密相连,民营企业将获得一个多边的、稳定的、可预见的公平竞争环境;辽宁省经济结构的调整,将会形成许多新的投资热点,从而为民营企业提供新的发展机会和发展空间;随着外经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将为民营进出口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更加广阔的活动空间。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通过方方面面的努力,共同推进全省民营进出口企业的发展。
各级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要从思想深处高度重视民营进出口企业的发展,加强指导,搞好服务,制定和落实好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要充分利用国家放开民营企业外贸流通经营权、降低民营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标准的有利时机,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工作效率,加快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登记进出口经营权。要建立重点联系民营进出口企业工作制度,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企业进出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要做好同当地海关、商检、税务、银行等部门的协调工作,为企业扩大出口创造有利条件。
各类民营进出口企业,也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要树雄心、立大志,克服畏难情绪和小富即安的思想观念,把进入国际市场作为企业长远发展的立足之道。要跳出本地区、本企业的小圈子,从应对我国入世后的新形势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高度思考问题,谋划企业的发展方向。从长远看,只有发展外向型企业,使产品尽快、尽量多地打入国际市场,才能从根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企业发展具有常盛不衰的动力,也才能真正把企业做大做强,在市场竞争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2、勇于创新,苦练内功,提高民营进出口企业综合素质。把握机遇,迎接挑战,赢得发展,不仅需要政府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更重要的是取决于民营进出口企业自身的内在素质。要加强学习,正确运用WTO规则来发展和保护自己。要主动“走出去”了解世界,在竞争中得到锻炼,在发展中壮大自己。要加强管理,充分运用企业的人才、资金等各种资源,不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
民营进出口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逐步实现三个转化,即在资本方面,由个体、合伙或家族资本逐步转为社会化资本,实行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管理方面,由原始、初级管理形式逐步转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化管理;在高层领导方面,实行由家族创业者逐步向优秀的职业企业家过渡或转变。政府有关部门要为民营进出口企业尽快实现这三个转变提供有力的指导和帮助。
民营进出口企业应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努力营造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环境。外经贸主管部门要积极帮助民营企业引进和培训外贸业务人员,使其顺利开展进出口业务,加快走向国际市场。要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兼并、租赁、购买、入股等方式参与国有外贸企业改制,一方面放开搞活国有中小外贸企业,实现国有资本的逐步退出;一方面利用国有外贸企业的人力、物力资源,加快民营进出口企业发展,迅速扩大规模,增强企业竞争实力。
3、抓品牌,抓市场,努力扩大出口。企业只有拥有颇具竞争力的产品品牌,企业的市场份额才有可能扩大,才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因此,作为与国际市场打交道的进出口企业,必须增强品牌意识,实现产品的不断创新,努力创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实践证明,商品不论品种、大小,只要创出品牌,形成规模,就一定会打开市场,成为出口创汇的拳头产品。因此,企业一定要根据自身特点和本地区资源优势,找准位置、选准主攻对象,开发具有自己特色的系列化产品,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要努力适应当前经济全球化和新经济发展的趋势,注重科技创新,技术创新。重视引进高新技术设备和技术人才,增强技术研究开发能力,在特色化、专业化、系列化和深度开发上做文章,增强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市场竞争力。
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在企业创名牌过程中加强指导,参与策划,给予大力支持。积极组织民营进出口企业参加国家ISO9000系列管理和质量认证,积极开展“辽宁省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的评选活动,积极为本省重点出口商品申报国家“重点支持和发展的名牌出口商品”。民营进出口企业要通过参加各类展销会、出访推销团组等形式,努力开拓国际市场。政府外经贸主管部门要在组团出访、展销会摊位分配等方面,积极为民营进出口企业创造条件,帮助企业打开市场。
4、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树立民营进出口企业的良好形象。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外经贸政策,牢固树立法制意识、信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际惯例组织生产与营销,真正做到依法经营。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法治经济”的内涵将更加丰富,民营进出口企业不仅要遵守国内有关法律、法规,也要熟知和遵守国际通行规则和惯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系辽宁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副厅长张贵新在辽宁省民营进出口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