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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建立科创板引入差异化表决权结构,如何对其进行监管以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成为焦点。文章通过分析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优劣点,借鉴美国、欧洲、中国香港等地对该制度的适用现状,对我国的差异化表决权结构进行概括性评析,最终得出我国应通过建立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引入定期日落条款及完善我国司法制度的方法,保护证券市场上中小投资者,以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差异化表决权结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