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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大学者”商榷该不该收拥堵费
近日,有媒体刊发报道:“北大学者:道路其实是私用品,城市须征收拥堵费”。这个报道的标题读来令我汗颜。因为我的研究方向是社会政策,虽然不属于经济学的范畴,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公共服务和私人服务这些基本概念还是经常要涉及的。在给学生讲课时,讲到公共物品,经常举的例子就是道路、广场……现在在经济学圈内颇有影响的北大学者突然说“道路其实是私用品”,这个“低级错误”真让我无地自容。
但仔细拜读原文,顿时又生出很多的疑窦来。北大学者将道路归为私人物品,理由是因为道路具有排他性。他说:“道路其实是私用品,是一个人用,别人不能用,不然它就会拥堵。”这个论断好像有点讲不通。其实国家用纳税人的钱投资修建的公共道路(所以叫公路),其目的是用于公共交通,而上路的车辆通常应该是处于行驶状态中,如果实际通行量≤设计通行量,那动态的上路车辆之间并不存在只能“一个人用,别人不能用”的排他性。现在的问题是,在城市中的某些路段,上路车辆的实际通行量>设计通行量,因而引起了拥堵。但这是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的问题,并不改变国家投资建设的公共道路是公共物品的性质。
再举个例子,按北大学者的说法,路灯肯定是公共物品。一般来说,路灯给路人过路照明,路人甲可用,路人乙也可用,没有排他性。但是,记得儿时在上海,暑期晚间都要到弄堂里乘凉,乘凉时惯常的娱乐就是玩扑克,而打牌显然少不了照明,于是小伙伴们一到下午就要去抢占距离路灯最近的地盘。此时,本来没有竞争性、排他性的路灯就有了竞争、排他的意味了,难道此时的路灯性质就改变,就不是公共物品了吗?几十年之后,家家都有了空调,晚间到弄堂里乘凉已经成为古董级的生活方式,这时的路灯,显而易见,其公共物品的性质就无人质疑了。
综上所述,即使是公共物品,由于环境条件的改变,有时也会出现类似排他性、竞争性的现象,但这不会因此改变其“公共”的性质。只要我们将环境条件改善了,这些伪排他性、伪竞争性都会自行消除。从这个意义上说,某种现象如果经过努力也不能消除和改变,那才涉及到事物本身的性质问题,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也是一样。
用经济手段很难根治社会问题
就交通拥堵而言,窃以为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规划,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中国城市管理者的管理理念。如果说,一个城市把中低收入群体都排挤到城市边缘,那么,他们早上上班要进城,晚上下班要出城,花在路上的大量时间就异变为拥堵的空间。同时,因为把城市中心都留给了高收入群体,他们的生活方式是出门就开车,与搭乘公共交通的上班一族在时间、空间上的交汇,再次加剧了城市中心的道路拥堵,从而形成了一种所谓的竞争性、排他性。
要解决城市拥堵问题,经济学家常常主张依靠市场手段,经北大学者“改造”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理论,目的恐怕也在于此。但在这里夸张地说一句,改革开放以来,凡用经济手段治理的社会问题,哪一个是已经给“治”得彻底解决了的?反过来说,钱收了,款罚了,问题照样存在的比比皆是。
对于市场手段,经济学家们近来经常举的例子是假日高速公路免费,认为是免费造成了有车一族蜂拥出行,结果造成了高速拥堵。其实这个例子确确是个反证,因为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其初衷并非是多给公众一份福利,而是因为路上每逢关卡要收费,耽误时间,造成了高速公路大量拥堵。如果不免费,可能开车出行的人会少一点。但为了过一道道关卡留下买路钱而处处停车,看看高速公路是堵还是不堵?
让中低收入者住城里,
让高收入者住城外
当然,真按中国国情说事,城市管理者若是想收拥堵费,实际上是不受什么公共物品还是私人物品的理论影响的。问题在于怎么收?在国外常见的是,政府在城市中心的边缘修建了公交枢纽,并配以特大规模的免费或低收费的停车场。有车一族大多住在城外,工作日上班,开车到此把车放到停车场,然后搭乘地铁或公共汽车进城上班;下班亦然,方向和程序相反而已。若是直接开车进城,就收取拥堵费。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政府已经为你提供了公共服务,你不利用,那就掏钱吧。
这在中国的城市里应该做不到,因为中国的有车一族大多就住在城里,开车上班,出门就要收费,好像有点说不过去。据说可以学新加坡,用探头,凡是在某一时段出现在某一区域的车,车号都给照下来,月底算账。这个办法对于收费而言,好像可行。但以中国人的聪明,历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于是结果可能有二:一是遇上要收拥堵费的地段就绕行,结果是收费地段不堵了,其他路段堵死了。二是上班族会要求单位改变上下班时间,错过规定收费的时间,结果是收费时间不堵了,其他时间堵死了。
所以,收取拥堵费,恐怕也难以真正治堵,只不过把堵车的空间和时间变化了而已,这和迄今为止治堵的效果应该没有什么差别。真正要解决问题,恐怕要在整个城市的规划布局上做文章。社会学家的意见,是让中低收入者住城里,离工作地点越近越好;让高收入者住城外,他们有车,不怕路远。中低收入者上班花在路上的时间越短,道路拥堵的情况就越好转。在此基础上,加上在城市周边修建大型交通枢纽和大型停车场,按国际惯例收取拥堵费,恐怕城市道路拥堵才会有真正的改观。
近日,有媒体刊发报道:“北大学者:道路其实是私用品,城市须征收拥堵费”。这个报道的标题读来令我汗颜。因为我的研究方向是社会政策,虽然不属于经济学的范畴,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公共服务和私人服务这些基本概念还是经常要涉及的。在给学生讲课时,讲到公共物品,经常举的例子就是道路、广场……现在在经济学圈内颇有影响的北大学者突然说“道路其实是私用品”,这个“低级错误”真让我无地自容。
但仔细拜读原文,顿时又生出很多的疑窦来。北大学者将道路归为私人物品,理由是因为道路具有排他性。他说:“道路其实是私用品,是一个人用,别人不能用,不然它就会拥堵。”这个论断好像有点讲不通。其实国家用纳税人的钱投资修建的公共道路(所以叫公路),其目的是用于公共交通,而上路的车辆通常应该是处于行驶状态中,如果实际通行量≤设计通行量,那动态的上路车辆之间并不存在只能“一个人用,别人不能用”的排他性。现在的问题是,在城市中的某些路段,上路车辆的实际通行量>设计通行量,因而引起了拥堵。但这是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的问题,并不改变国家投资建设的公共道路是公共物品的性质。
再举个例子,按北大学者的说法,路灯肯定是公共物品。一般来说,路灯给路人过路照明,路人甲可用,路人乙也可用,没有排他性。但是,记得儿时在上海,暑期晚间都要到弄堂里乘凉,乘凉时惯常的娱乐就是玩扑克,而打牌显然少不了照明,于是小伙伴们一到下午就要去抢占距离路灯最近的地盘。此时,本来没有竞争性、排他性的路灯就有了竞争、排他的意味了,难道此时的路灯性质就改变,就不是公共物品了吗?几十年之后,家家都有了空调,晚间到弄堂里乘凉已经成为古董级的生活方式,这时的路灯,显而易见,其公共物品的性质就无人质疑了。
综上所述,即使是公共物品,由于环境条件的改变,有时也会出现类似排他性、竞争性的现象,但这不会因此改变其“公共”的性质。只要我们将环境条件改善了,这些伪排他性、伪竞争性都会自行消除。从这个意义上说,某种现象如果经过努力也不能消除和改变,那才涉及到事物本身的性质问题,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也是一样。
用经济手段很难根治社会问题
就交通拥堵而言,窃以为问题的根源在于城市规划,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中国城市管理者的管理理念。如果说,一个城市把中低收入群体都排挤到城市边缘,那么,他们早上上班要进城,晚上下班要出城,花在路上的大量时间就异变为拥堵的空间。同时,因为把城市中心都留给了高收入群体,他们的生活方式是出门就开车,与搭乘公共交通的上班一族在时间、空间上的交汇,再次加剧了城市中心的道路拥堵,从而形成了一种所谓的竞争性、排他性。
要解决城市拥堵问题,经济学家常常主张依靠市场手段,经北大学者“改造”了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理论,目的恐怕也在于此。但在这里夸张地说一句,改革开放以来,凡用经济手段治理的社会问题,哪一个是已经给“治”得彻底解决了的?反过来说,钱收了,款罚了,问题照样存在的比比皆是。
对于市场手段,经济学家们近来经常举的例子是假日高速公路免费,认为是免费造成了有车一族蜂拥出行,结果造成了高速拥堵。其实这个例子确确是个反证,因为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其初衷并非是多给公众一份福利,而是因为路上每逢关卡要收费,耽误时间,造成了高速公路大量拥堵。如果不免费,可能开车出行的人会少一点。但为了过一道道关卡留下买路钱而处处停车,看看高速公路是堵还是不堵?
让中低收入者住城里,
让高收入者住城外
当然,真按中国国情说事,城市管理者若是想收拥堵费,实际上是不受什么公共物品还是私人物品的理论影响的。问题在于怎么收?在国外常见的是,政府在城市中心的边缘修建了公交枢纽,并配以特大规模的免费或低收费的停车场。有车一族大多住在城外,工作日上班,开车到此把车放到停车场,然后搭乘地铁或公共汽车进城上班;下班亦然,方向和程序相反而已。若是直接开车进城,就收取拥堵费。这样做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政府已经为你提供了公共服务,你不利用,那就掏钱吧。
这在中国的城市里应该做不到,因为中国的有车一族大多就住在城里,开车上班,出门就要收费,好像有点说不过去。据说可以学新加坡,用探头,凡是在某一时段出现在某一区域的车,车号都给照下来,月底算账。这个办法对于收费而言,好像可行。但以中国人的聪明,历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于是结果可能有二:一是遇上要收拥堵费的地段就绕行,结果是收费地段不堵了,其他路段堵死了。二是上班族会要求单位改变上下班时间,错过规定收费的时间,结果是收费时间不堵了,其他时间堵死了。
所以,收取拥堵费,恐怕也难以真正治堵,只不过把堵车的空间和时间变化了而已,这和迄今为止治堵的效果应该没有什么差别。真正要解决问题,恐怕要在整个城市的规划布局上做文章。社会学家的意见,是让中低收入者住城里,离工作地点越近越好;让高收入者住城外,他们有车,不怕路远。中低收入者上班花在路上的时间越短,道路拥堵的情况就越好转。在此基础上,加上在城市周边修建大型交通枢纽和大型停车场,按国际惯例收取拥堵费,恐怕城市道路拥堵才会有真正的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