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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明星,媒体既不能狂轰滥炸地“捧”,也不能连篇累牍地报道他们的奇闻轶事,有“刊格”、“报格”、“网格”的媒体应该引导观众提高艺术修养,成为学会欣赏艺术的“内行”
星乃天空中发光的或反射光的天体;至于明星,古书上专指金星。后来,一些有骄人造诣的演员、取得非常人所能及的成绩的运动员,被人们誉为明星。
过去的年月,演艺界涌现过众多耀眼的明星,京剧的王瑶卿、四大名旦、蓋叫天、马连良……电影界的赵丹、白杨、秦怡、孙道临、张瑞芳……唱歌的郭兰英、王昆、胡松华……他们自成一家,光彩夺目,不仅当时耀眼,而且在艺术史上作为“家”留下了光辉的一页。他们也理所当然地得到了观众的热爱和崇敬。
今天,作为一个观众,我觉得演艺界特别是影视界和歌唱界的星有点太多了!唱了几首歌,便被称为年轻歌唱家。演了两部电影或电视剧,便成了著名影星。恕我直言,大概因为老聋昏聩,我对若干“家”和“星”的姓名很陌生,更不用说记住了。偶尔听听他们唱的歌,看看他们演的电影、电视剧,应该说还不错;但是,称他们为“家”和“星”,总觉得太牵强。
今天的“家”和“星”,实在有点太廉价了。当年的那些“家”和“星”,历经千辛万苦的学习、磨练,甚至穷其毕生的精力和才华,经过岁月的沉淀,在一个领域获得了无可替代的地位。他们被观众和评论家称为“家”和“星”,当之无愧。当然,今天也不乏真正的“家”和“星”;但因为被称为“家”和“星”的太多,真的“星”也显得有些暗淡了。
今天的“星”太多,是观众的鉴赏力降低了吗?我认为并不全然!我以为,有许多“星”,不是观众认定的,而是一些媒体炒出来、吹出来的。而今是信息时代,媒体可以封杀一颗真正的星,也可以造出一堆星来。这大概是一种时代现象吧,叫人有点无奈!
吸引大家的眼球,怂恿人们追星,是媒体造星的重要手段。如果媒体告诉读者如何欣赏演员的歌唱、演出艺术,介绍演员的艺术特色等等,那观众求之不得。观众不仅可以因此了解演员,而且可以慢慢学会欣赏,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甚至渐渐变成内行。但是,有些媒体完全不是这样。
有的是狂轰滥炸地“捧”。媒体要捧某某,不仅让其频频亮相,而且一旦出场,便搜肠刮肚地用尽种种溢美、吹嘘之词。它们甚至不惜强奸民意,借观众之口说出许多肉麻的吹捧话。有的媒体,对艺术本来就不在行,胡吹乱捧闹出笑话的事例屡见不鲜。演员的成长,主要在于自己学习、磨练、提高,也离不开媒体的介绍、宣传、培养,甚至包装。但是,许多事实证明,胡吹乱捧,不仅不利于演员的成长,而且可能“捧杀”。有的年轻演员曾经闪亮,但很快就从舞台、荧屏和观众的视野中消失了,恐怕很难说与胡吹乱捧无关。
有的是连篇累牍地报道“明星”的奇闻轶事。演员是人,而且是公众人物。媒体谈谈他们的身世、家事、生活,介绍他们的行踪,是很正常的。但是,某些媒体用大量篇幅、版面对明星吹吹拍拍,津津乐道明星们大大小小甚至鸡毛蒜皮的奇闻轶事,让人十分费解。某某明星花一个亿为女儿买学区房;有580万女生想嫁给某某明星;某某明星脚崴了;某某明星的前妻如何如何……如此等等,恨不得明星打一个喷嚏,也要绘声绘色地大肆渲染一番。
我真不明白,这些媒体此种作为,究竟要干什么!
是要提高演员的社会地位吗?旧社会,把演员列为不入流的下等人,百般歧视演员,是社会不平等的表现,应该坚决反对。在新中国,在今天,我们必须给演员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尊重。但是,如此津津乐道明星种种奇闻,把他们捧上天,是对演艺界人士的尊重吗?我以为非也!肯定演员的劳动和贡献,展示他们精湛的技艺、高尚的道德、伟岸的品格,使他们获得社会的认可、观众的爱戴,这才是对演艺工作者真正的尊重。没完没了地叨叨演员们那些花哨的奇闻轶事,只能损毁演员在广大观众心中的形象。
不仅如此,无原则地吹吹拍拍,把演员捧上天,会害了演员。有的年轻演员,多少有了点名气便忘乎所以、趾高气扬,进而花天酒地、朝三暮四、大失道德,甚至吸毒、嫖娼,走上犯罪道路。这样的现象,能说与把他们捧得过高毫无关系吗?
这些媒体的作为,要把观众引到哪里去呢?吸引年轻人争当明星?我以为,年轻人争当明星没什么不好,我们的时代需要众星闪烁。但是,如果引导年轻人争当明星,不是引导他们献身艺术、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老百姓服务,而是告诉他们当了明星便可以纸醉金迷、“三妻四妾”、站在众人头上,那这样的引导岂不是误人子弟?
这样的媒体可能会说,我们是为了更加贴近读者。不错,明星有一种效应——引人注目;青年人追星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多谈一些有关明星的事,满足一部分读者的需要,无可厚非。问题是我们用什么来满足读者。不能因为婴儿要喝奶,就在牛奶中加三聚氰胺吧?不能因为群众希望买到廉价的食用油,就大量制售地沟油吧?我曾经在媒体供职。几十年过去,一个重要的感受是:作为媒体,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对读者的责任,把健康的精神食粮奉献给读者。
此外,媒体以明星的一些鸡毛蒜皮的“花边新闻”吸引读者,那也太有失身份了。人有人格,媒体也应该有“刊格”、“报格”、“网格”吧,诸君不可不察也。
星乃天空中发光的或反射光的天体;至于明星,古书上专指金星。后来,一些有骄人造诣的演员、取得非常人所能及的成绩的运动员,被人们誉为明星。
过去的年月,演艺界涌现过众多耀眼的明星,京剧的王瑶卿、四大名旦、蓋叫天、马连良……电影界的赵丹、白杨、秦怡、孙道临、张瑞芳……唱歌的郭兰英、王昆、胡松华……他们自成一家,光彩夺目,不仅当时耀眼,而且在艺术史上作为“家”留下了光辉的一页。他们也理所当然地得到了观众的热爱和崇敬。
今天,作为一个观众,我觉得演艺界特别是影视界和歌唱界的星有点太多了!唱了几首歌,便被称为年轻歌唱家。演了两部电影或电视剧,便成了著名影星。恕我直言,大概因为老聋昏聩,我对若干“家”和“星”的姓名很陌生,更不用说记住了。偶尔听听他们唱的歌,看看他们演的电影、电视剧,应该说还不错;但是,称他们为“家”和“星”,总觉得太牵强。
今天的“家”和“星”,实在有点太廉价了。当年的那些“家”和“星”,历经千辛万苦的学习、磨练,甚至穷其毕生的精力和才华,经过岁月的沉淀,在一个领域获得了无可替代的地位。他们被观众和评论家称为“家”和“星”,当之无愧。当然,今天也不乏真正的“家”和“星”;但因为被称为“家”和“星”的太多,真的“星”也显得有些暗淡了。
今天的“星”太多,是观众的鉴赏力降低了吗?我认为并不全然!我以为,有许多“星”,不是观众认定的,而是一些媒体炒出来、吹出来的。而今是信息时代,媒体可以封杀一颗真正的星,也可以造出一堆星来。这大概是一种时代现象吧,叫人有点无奈!
吸引大家的眼球,怂恿人们追星,是媒体造星的重要手段。如果媒体告诉读者如何欣赏演员的歌唱、演出艺术,介绍演员的艺术特色等等,那观众求之不得。观众不仅可以因此了解演员,而且可以慢慢学会欣赏,提高自己的艺术修养,甚至渐渐变成内行。但是,有些媒体完全不是这样。
有的是狂轰滥炸地“捧”。媒体要捧某某,不仅让其频频亮相,而且一旦出场,便搜肠刮肚地用尽种种溢美、吹嘘之词。它们甚至不惜强奸民意,借观众之口说出许多肉麻的吹捧话。有的媒体,对艺术本来就不在行,胡吹乱捧闹出笑话的事例屡见不鲜。演员的成长,主要在于自己学习、磨练、提高,也离不开媒体的介绍、宣传、培养,甚至包装。但是,许多事实证明,胡吹乱捧,不仅不利于演员的成长,而且可能“捧杀”。有的年轻演员曾经闪亮,但很快就从舞台、荧屏和观众的视野中消失了,恐怕很难说与胡吹乱捧无关。
有的是连篇累牍地报道“明星”的奇闻轶事。演员是人,而且是公众人物。媒体谈谈他们的身世、家事、生活,介绍他们的行踪,是很正常的。但是,某些媒体用大量篇幅、版面对明星吹吹拍拍,津津乐道明星们大大小小甚至鸡毛蒜皮的奇闻轶事,让人十分费解。某某明星花一个亿为女儿买学区房;有580万女生想嫁给某某明星;某某明星脚崴了;某某明星的前妻如何如何……如此等等,恨不得明星打一个喷嚏,也要绘声绘色地大肆渲染一番。
我真不明白,这些媒体此种作为,究竟要干什么!
是要提高演员的社会地位吗?旧社会,把演员列为不入流的下等人,百般歧视演员,是社会不平等的表现,应该坚决反对。在新中国,在今天,我们必须给演员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尊重。但是,如此津津乐道明星种种奇闻,把他们捧上天,是对演艺界人士的尊重吗?我以为非也!肯定演员的劳动和贡献,展示他们精湛的技艺、高尚的道德、伟岸的品格,使他们获得社会的认可、观众的爱戴,这才是对演艺工作者真正的尊重。没完没了地叨叨演员们那些花哨的奇闻轶事,只能损毁演员在广大观众心中的形象。
不仅如此,无原则地吹吹拍拍,把演员捧上天,会害了演员。有的年轻演员,多少有了点名气便忘乎所以、趾高气扬,进而花天酒地、朝三暮四、大失道德,甚至吸毒、嫖娼,走上犯罪道路。这样的现象,能说与把他们捧得过高毫无关系吗?
这些媒体的作为,要把观众引到哪里去呢?吸引年轻人争当明星?我以为,年轻人争当明星没什么不好,我们的时代需要众星闪烁。但是,如果引导年轻人争当明星,不是引导他们献身艺术、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老百姓服务,而是告诉他们当了明星便可以纸醉金迷、“三妻四妾”、站在众人头上,那这样的引导岂不是误人子弟?
这样的媒体可能会说,我们是为了更加贴近读者。不错,明星有一种效应——引人注目;青年人追星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多谈一些有关明星的事,满足一部分读者的需要,无可厚非。问题是我们用什么来满足读者。不能因为婴儿要喝奶,就在牛奶中加三聚氰胺吧?不能因为群众希望买到廉价的食用油,就大量制售地沟油吧?我曾经在媒体供职。几十年过去,一个重要的感受是:作为媒体,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对读者的责任,把健康的精神食粮奉献给读者。
此外,媒体以明星的一些鸡毛蒜皮的“花边新闻”吸引读者,那也太有失身份了。人有人格,媒体也应该有“刊格”、“报格”、“网格”吧,诸君不可不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