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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是中职学校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若想在中职学校实施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学徒制,可以从政府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上大力支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行业协调;建立专项教育基金;吸收我国传统学徒制优良传统和借鉴国外经验并重;强化针对性的选择试点专业试行几个方面入手。
关键词:中职学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一、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意义
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提升我国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使他们顺利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成为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才;有利于推进“双证融合”,即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利于“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去,能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有利于完善现代企业劳动用工制度,解决合作企业招工难问题,对完善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具有很好的借鉴价值。
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存在的问题
学徒制是生产实践的产物,其顺利实施的前提是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要求校企双方围绕共同合作目标,实现互惠共赢。目前,我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在实施过程中,校企双方实际上只能做到浅层次合作,存在“企业冷,学校热”的现象,根本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深度合作。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大致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完备的法律保障机制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在我国还处于尝试阶段,国家还没有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支持,参与合作的企业及学徒的合法权益更是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另外,现有的政府相关扶持政策在實际落实过程中执行力度也不够,没能真正发挥应有的扶持作用,结果使得一些高等职业院校和参与企业的积极性受到很大打击。
(二)缺乏企业激励机制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推进绝对离不开企业的积极参与。参与企业的规模、实力与他们的参与热情,都影响着“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推行效果。参与企业不积极的主要原因是很多企业没有远大的战略目标,只关注短期成本,只看到短期利益,更缺乏储备人才的战略思维。参与企业在参与过程中要为学生安排实习岗位、进行技术指导,并支付相应工资,这些都增加了他们的经营成本。更需要说的是,他们认为花费了很多人力、物力、财力培养出来的学生,在将来学成后的流动性却很大,在本企业可能干不长就跳槽了,这无疑是雪上加霜。正是由于这些担忧,参与企业出工不出力,在实施过程中都是一副应付的姿态。
(三)缺乏有效的教学管理制度
我国职业院校在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着很多不足,这些都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例如,专业课带头人在进行课程设置安排时,很少考虑到让校企合作企业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参与到课程设置中进来,教材的选择更是理论性太强,缺乏适合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模式的教材。职业院校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下的学生和教师的管理、课程设置、考核评价、教材、课程标准等都缺乏经验和研究,结果使得“现代学徒制”这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效果不好。
(四)缺乏稳定的专项资金投入
参与企业参与教学过程的积极性不高,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资金的问题。只有资金的问题解决了,企业才有能力也愿意广泛参与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中来。而在我国,让大多数参与企业为难的是政府的财政补贴不到位,说好的优惠政策也不明确,缺乏具体可操作性,还有就是政府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比例偏小。这些都影响了我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参与的热情,结果造成校企合作处于浅层次合作状态。
三、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策略
(一)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上大力支持
我国政府应该借鉴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国家,制定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并且在制定过程中做到权衡各方利益、组成专门的委员会,让参与企业、职业院校、学生、行业机构都参与到法律法规的制定中来。而且,在法律法规以及优惠政策方面必须落到实处,不能过于宏观,无法操作,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在制定对参与企业的优惠政策中一定要具体,不能只提到给予税收优惠,要把如何优惠及优惠力度写清楚,便于操作,更对参与企业有激励作用。
(二)成立专门机构,加强行业协调
目前,我们国家的政府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还缺乏实质性的重视,还没有建立政府层面的校企合作管理机构,这样无法调动参与企业的积极性。我国应该上到中央,下到地方都要建立起相应的校企合作管理机构,专门负责解决“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协调参与企业、学校、学生等各方利益关系。
(三)建立专项教育基金
我国各级政府要建立专门的基金投入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中去。各级政府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想各种办法筹集资金,建立“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专项基金。比如可以考虑改革“教育费附加”这个税种,好好利用这个税种,以便好好发挥它支持教育事业的初衷。可以考虑提高征收标准,给这项专项基金提供经费来源。
(四)吸收我国传统学徒制优良传统和借鉴国外经验并重
“现代学徒制”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新探索,不仅需要借鉴国外的很多成功案例,更需要融入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的学徒制经验,在对当地具体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归纳和总结出一套适合自己当地特色的做法,否则就会造成水土不服的。因此,我们不能盲目照搬外来经验,还要吸收我国传统的学徒制的精华,并将其发扬光大。
(五)强化针对性的选择试点专业试行
职业院校的各位老师以及相关领导应考虑自己专业的特点,找出适合自己专业特点的方式推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不能一刀切的照搬别的国家、别的院校、别的试点地区推行“现代学徒制”的做法和方法。就拿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SMT)专业为例来说,好多企业不愿意参加现代学徒制试点,因为用工成本和生产效率的问题。上述因素决定了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SMT)专业深度的校企合作必须有自己的模式。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SMT)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和社会现状来推行“现代学徒制”。
参考文献:
[1]杨学平.基于校企双主体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J].人才资源开发,2021(13):62-63.
[2]熊立贵,周婷,涂志刚,孔令华,蔡昭华.基于职业教育“三教”改革背景下现代学徒制人才岗位能力培养研究[J].职业技术,2021,20(07):1-5.
[3]贾文胜,徐坚,石伟平.企业参与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改革动机初探[J].中国高教研究,2021(06):103-108.
关键词:中职学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一、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意义
推进“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提升我国职业院校特别是中职学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使他们顺利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成为企业真正需要的人才;有利于推进“双证融合”,即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利于“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去,能够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有利于完善现代企业劳动用工制度,解决合作企业招工难问题,对完善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具有很好的借鉴价值。
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实施存在的问题
学徒制是生产实践的产物,其顺利实施的前提是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要求校企双方围绕共同合作目标,实现互惠共赢。目前,我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在实施过程中,校企双方实际上只能做到浅层次合作,存在“企业冷,学校热”的现象,根本无法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深度合作。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大致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乏完备的法律保障机制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在我国还处于尝试阶段,国家还没有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支持,参与合作的企业及学徒的合法权益更是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另外,现有的政府相关扶持政策在實际落实过程中执行力度也不够,没能真正发挥应有的扶持作用,结果使得一些高等职业院校和参与企业的积极性受到很大打击。
(二)缺乏企业激励机制
“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有效推进绝对离不开企业的积极参与。参与企业的规模、实力与他们的参与热情,都影响着“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推行效果。参与企业不积极的主要原因是很多企业没有远大的战略目标,只关注短期成本,只看到短期利益,更缺乏储备人才的战略思维。参与企业在参与过程中要为学生安排实习岗位、进行技术指导,并支付相应工资,这些都增加了他们的经营成本。更需要说的是,他们认为花费了很多人力、物力、财力培养出来的学生,在将来学成后的流动性却很大,在本企业可能干不长就跳槽了,这无疑是雪上加霜。正是由于这些担忧,参与企业出工不出力,在实施过程中都是一副应付的姿态。
(三)缺乏有效的教学管理制度
我国职业院校在师资力量、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着很多不足,这些都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实施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例如,专业课带头人在进行课程设置安排时,很少考虑到让校企合作企业的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参与到课程设置中进来,教材的选择更是理论性太强,缺乏适合半工半读人才培养模式的教材。职业院校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下的学生和教师的管理、课程设置、考核评价、教材、课程标准等都缺乏经验和研究,结果使得“现代学徒制”这种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效果不好。
(四)缺乏稳定的专项资金投入
参与企业参与教学过程的积极性不高,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资金的问题。只有资金的问题解决了,企业才有能力也愿意广泛参与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中来。而在我国,让大多数参与企业为难的是政府的财政补贴不到位,说好的优惠政策也不明确,缺乏具体可操作性,还有就是政府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比例偏小。这些都影响了我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在实施过程中企业参与的热情,结果造成校企合作处于浅层次合作状态。
三、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策略
(一)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上大力支持
我国政府应该借鉴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实施现代学徒制的国家,制定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并且在制定过程中做到权衡各方利益、组成专门的委员会,让参与企业、职业院校、学生、行业机构都参与到法律法规的制定中来。而且,在法律法规以及优惠政策方面必须落到实处,不能过于宏观,无法操作,一定要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在制定对参与企业的优惠政策中一定要具体,不能只提到给予税收优惠,要把如何优惠及优惠力度写清楚,便于操作,更对参与企业有激励作用。
(二)成立专门机构,加强行业协调
目前,我们国家的政府对“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还缺乏实质性的重视,还没有建立政府层面的校企合作管理机构,这样无法调动参与企业的积极性。我国应该上到中央,下到地方都要建立起相应的校企合作管理机构,专门负责解决“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协调参与企业、学校、学生等各方利益关系。
(三)建立专项教育基金
我国各级政府要建立专门的基金投入到“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中去。各级政府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想各种办法筹集资金,建立“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专项基金。比如可以考虑改革“教育费附加”这个税种,好好利用这个税种,以便好好发挥它支持教育事业的初衷。可以考虑提高征收标准,给这项专项基金提供经费来源。
(四)吸收我国传统学徒制优良传统和借鉴国外经验并重
“现代学徒制”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新探索,不仅需要借鉴国外的很多成功案例,更需要融入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的学徒制经验,在对当地具体情况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归纳和总结出一套适合自己当地特色的做法,否则就会造成水土不服的。因此,我们不能盲目照搬外来经验,还要吸收我国传统的学徒制的精华,并将其发扬光大。
(五)强化针对性的选择试点专业试行
职业院校的各位老师以及相关领导应考虑自己专业的特点,找出适合自己专业特点的方式推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不能一刀切的照搬别的国家、别的院校、别的试点地区推行“现代学徒制”的做法和方法。就拿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SMT)专业为例来说,好多企业不愿意参加现代学徒制试点,因为用工成本和生产效率的问题。上述因素决定了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SMT)专业深度的校企合作必须有自己的模式。电子电器应用与维修(SMT)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点和社会现状来推行“现代学徒制”。
参考文献:
[1]杨学平.基于校企双主体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J].人才资源开发,2021(13):62-63.
[2]熊立贵,周婷,涂志刚,孔令华,蔡昭华.基于职业教育“三教”改革背景下现代学徒制人才岗位能力培养研究[J].职业技术,2021,20(07):1-5.
[3]贾文胜,徐坚,石伟平.企业参与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改革动机初探[J].中国高教研究,2021(06):103-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