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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对公安院校法学教育提出新要求。当前公安法学教育普遍存在实践性教学缺乏、理论教学又不深入的问题,难以满足此新要求,亟待改革。借鉴近年来西方国家所确立的新职业主义理念,公安法学教育改革所致力培养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应为新职业人才,其既有专业的公安执法技巧,又具备警务核心技能,能适应公安执法中不断涌现的新需求。为此,可从完善课程设计、改进教学方法等进路展开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