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公共财政管理制度,是推动公共财政服务公共利益的基本要求,对于未来推动经济改革的目标影响深刻。本文就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实践展开分析,探讨我国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完善与深化公共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措施。
[关键词]公共财政 管理体系 改革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6-0081-01
健全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促进公共财政管理制度应按照统筹发展的要求,积极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从而为政府履行好公共财政管理职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有效的财力保障作用。
一、概述
(一)公共财政定义
公共财政即指政府(国家)集中若干社会资源,用于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满足公民需要的经济行为或分配活动;立足于公共利益,加强公共服务与产品的提供,推动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二)公共财政管理制度
公共财政管理制度就是针对公共财政活动而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的管理规范与约束机制。在市场经济中,公共财政管理应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尤其需要运作规范的资本市场,以充分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以推动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深化改革。完善的公共财政管理制度,至少具备两功能:(1)财政支出安排要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宗旨;(2)政府向公民和社会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产品。
二、我国公共财政管理体系面临的问题
(一)公共财政管理体系混乱,“缺位”和“越位”同存
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和非盈利性始终没有处理好。一方面,财政该承担的没有全部承担,如义务教育。政府应该提供的社会公共产品保障不足,财政支出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需要,形成财政供给的“缺位”;另一方面,财政该退出的又没有彻底退出,如不少地方政府直接筹划和投资竞争性项目,财政包揽过多,几乎覆盖了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向一般竞争性领域和盈利性领域投资过多,形成财政供给的“越位”。
在公共财政管理制度中,政府“越位”、“缺位”问题越趋严重。当前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核心环节,就是将政府从竞争领域中淡化出来,充分转变政府的职能,并增强政府在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当中的能力。由于政府公共职能不清晰,导致大量预算外资金的存在,这就极大的冲击了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稳定性、透明性。大量预算外资金的存在、游离,加之政府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保障,导致政府在公共产品方面的资金集中分配出现问题。
(二)财政收支和预算透明度缺乏法治保障
政府收支没有全部纳入预算,财政的公开性缺失。我国对于政府的收支规模没有确切的统计,部分非税收入没尚未纳入预算管理,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的收费、社保基金、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等,不受各级人大监督。政府收入,预算外一块,制度外还有一块,这就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如资金使用不当,在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出去低效、腐败等问题,损害了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更不符合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和法治性。
财政透明的根据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依申请公开”规定。按照《条例》规定,公共财政管理中近63.5%的收支项目应“主动公开”,但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的内容,表现得十分消极,甚至以各种理由拒绝。这表明,当前公共财政管理透明度偏低,财政收支信息公开进展缓慢,有关财政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并未得到严格执行。
(三)财政收入分配不到位,损害财政管理的公平性
财政收入分配的目标是实现公平,这也是财政收入分配的核心问题。财政收入分配要讲效率,分配活动不仅是宏观的,也是微观的,不能把效率与公平对立起来,两者应是一个整体,相互依存,片面强调任何一方都有可能损害另一方。
公共财政收入分配需要实现两方面的要求,即社会、经济的公平。经济公平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注重投入和收入相对称,这要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由等价交换来实现的。社会公平则是指将收入差距维持在现阶段社会各阶层居民能接受的合理范围内,但在经济发展中平均化并不等于公平,这甚至是社会公平的背离,因为社会公平的实现,需要在各个阶层居民的承受范围内实现。如今垄断行业发展快,一些传统产业增长缓慢,说明财政的公平性不够,公平分配目标的实现在弱化,税收、社保等调节手段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完善公共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路
(一)强化公共财政管理理念,重视公共服务提供
经济改革已进入重要时期,当前社会矛盾和冲突也在加剧,如环境污染、城乡差别、收入差距不断恶化,就业和社保压力增加,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经济素质不高和竞争力不强等,加大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难度。财政部门应强化财政管理理念,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社会公共利益,财政分配要优先转向社会公平,转向大众民生,使更多社会公众享受到公共财政的滋润,使公共财政在推动公众利益中发挥广泛作用。
(二)完善法律法规,推进预算制度改革
1.法律法规的完善
根据《条例》,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建设透明的公共财政体系,需要对法律法规加以进一步完善,以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法律法规主要是两种思路:一是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条款;二是修订《预算法》的规定。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是信息公开的责任机关。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的经费由政府财政部门拨付,应视为财政部门履职过程中掌握的政府信息。对于《预算法》的修改,需要对预算、决算的收支范围、项目明细加以更多的细化,使公共财政公开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
2.预算体制的改革
面对社会与时代的变化,政府预算体制改革应跟上社会的发展。部门预算要加强信息化、规范化;国库集中收付体系加快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要围绕财政体系改革展开;政府采购改革要引入社会化方法,并重视绩效预算评价的实行,促进财政支出的公开化,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管理机制。
(三)提高财政监管水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积极稳妥地推进以部门预算改革为龙头的各项财政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基本建设预算的基础上,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切实增强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约束力;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这一“阳光工程”在节省财政支出方面的作用,不断创新政府采购机制,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益;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扩大财政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直接拨付试点范围。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与此同时,按照公共财政和统筹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加强监管,努力控制和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逐步增加在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薄弱环节的投入,使财政支出结构更趋合理和优化。
结论
总之,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将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良好,为公共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完善创造了条件,但其中面临的诸多问题,需要社会、政府、公众等多方面通过较长时间的相互博弈,有赖于法治的进一步加强,以及利益的平衡才能慢慢达到一种较为理想的状态。
参考文献
[1] 王忠文,赵今.浅析公共财政理论与财政改革.社会工作,2007.9.
[2] 靳春雨,程丽娜.论公共财政与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完善.现代商贸工业,2010.8.
[3] 张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共财政.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4.
[关键词]公共财政 管理体系 改革
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6-0081-01
健全公共财政管理体系,促进公共财政管理制度应按照统筹发展的要求,积极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从而为政府履行好公共财政管理职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有效的财力保障作用。
一、概述
(一)公共财政定义
公共财政即指政府(国家)集中若干社会资源,用于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满足公民需要的经济行为或分配活动;立足于公共利益,加强公共服务与产品的提供,推动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二)公共财政管理制度
公共财政管理制度就是针对公共财政活动而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的管理规范与约束机制。在市场经济中,公共财政管理应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尤其需要运作规范的资本市场,以充分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以推动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深化改革。完善的公共财政管理制度,至少具备两功能:(1)财政支出安排要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宗旨;(2)政府向公民和社会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产品。
二、我国公共财政管理体系面临的问题
(一)公共财政管理体系混乱,“缺位”和“越位”同存
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和非盈利性始终没有处理好。一方面,财政该承担的没有全部承担,如义务教育。政府应该提供的社会公共产品保障不足,财政支出满足不了日益增长的需要,形成财政供给的“缺位”;另一方面,财政该退出的又没有彻底退出,如不少地方政府直接筹划和投资竞争性项目,财政包揽过多,几乎覆盖了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特别是向一般竞争性领域和盈利性领域投资过多,形成财政供给的“越位”。
在公共财政管理制度中,政府“越位”、“缺位”问题越趋严重。当前完善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核心环节,就是将政府从竞争领域中淡化出来,充分转变政府的职能,并增强政府在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当中的能力。由于政府公共职能不清晰,导致大量预算外资金的存在,这就极大的冲击了公共财政管理体系的稳定性、透明性。大量预算外资金的存在、游离,加之政府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法律保障,导致政府在公共产品方面的资金集中分配出现问题。
(二)财政收支和预算透明度缺乏法治保障
政府收支没有全部纳入预算,财政的公开性缺失。我国对于政府的收支规模没有确切的统计,部分非税收入没尚未纳入预算管理,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的收费、社保基金、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等,不受各级人大监督。政府收入,预算外一块,制度外还有一块,这就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出现,如资金使用不当,在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出去低效、腐败等问题,损害了社会成员的公共利益,更不符合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和法治性。
财政透明的根据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依申请公开”规定。按照《条例》规定,公共财政管理中近63.5%的收支项目应“主动公开”,但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的内容,表现得十分消极,甚至以各种理由拒绝。这表明,当前公共财政管理透明度偏低,财政收支信息公开进展缓慢,有关财政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并未得到严格执行。
(三)财政收入分配不到位,损害财政管理的公平性
财政收入分配的目标是实现公平,这也是财政收入分配的核心问题。财政收入分配要讲效率,分配活动不仅是宏观的,也是微观的,不能把效率与公平对立起来,两者应是一个整体,相互依存,片面强调任何一方都有可能损害另一方。
公共财政收入分配需要实现两方面的要求,即社会、经济的公平。经济公平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注重投入和收入相对称,这要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由等价交换来实现的。社会公平则是指将收入差距维持在现阶段社会各阶层居民能接受的合理范围内,但在经济发展中平均化并不等于公平,这甚至是社会公平的背离,因为社会公平的实现,需要在各个阶层居民的承受范围内实现。如今垄断行业发展快,一些传统产业增长缓慢,说明财政的公平性不够,公平分配目标的实现在弱化,税收、社保等调节手段尚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完善公共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思路
(一)强化公共财政管理理念,重视公共服务提供
经济改革已进入重要时期,当前社会矛盾和冲突也在加剧,如环境污染、城乡差别、收入差距不断恶化,就业和社保压力增加,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经济素质不高和竞争力不强等,加大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难度。财政部门应强化财政管理理念,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社会公共利益,财政分配要优先转向社会公平,转向大众民生,使更多社会公众享受到公共财政的滋润,使公共财政在推动公众利益中发挥广泛作用。
(二)完善法律法规,推进预算制度改革
1.法律法规的完善
根据《条例》,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建设透明的公共财政体系,需要对法律法规加以进一步完善,以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法律法规主要是两种思路:一是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条款;二是修订《预算法》的规定。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是信息公开的责任机关。人大、政协、司法机关的经费由政府财政部门拨付,应视为财政部门履职过程中掌握的政府信息。对于《预算法》的修改,需要对预算、决算的收支范围、项目明细加以更多的细化,使公共财政公开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
2.预算体制的改革
面对社会与时代的变化,政府预算体制改革应跟上社会的发展。部门预算要加强信息化、规范化;国库集中收付体系加快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要围绕财政体系改革展开;政府采购改革要引入社会化方法,并重视绩效预算评价的实行,促进财政支出的公开化,建立完善的公共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管理机制。
(三)提高财政监管水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积极稳妥地推进以部门预算改革为龙头的各项财政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基本建设预算的基础上,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切实增强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约束力;充分发挥政府采购这一“阳光工程”在节省财政支出方面的作用,不断创新政府采购机制,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益;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扩大财政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直接拨付试点范围。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与此同时,按照公共财政和统筹发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加强监管,努力控制和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逐步增加在农业、教育、科技、卫生等薄弱环节的投入,使财政支出结构更趋合理和优化。
结论
总之,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改革是一个较长的过程,将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当前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良好,为公共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完善创造了条件,但其中面临的诸多问题,需要社会、政府、公众等多方面通过较长时间的相互博弈,有赖于法治的进一步加强,以及利益的平衡才能慢慢达到一种较为理想的状态。
参考文献
[1] 王忠文,赵今.浅析公共财政理论与财政改革.社会工作,2007.9.
[2] 靳春雨,程丽娜.论公共财政与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完善.现代商贸工业,2010.8.
[3] 张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公共财政.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