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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的发展需要正确、合理的城市规划作为保障。城市规划的公共利益观念、法律观念、开放观念作为城市规划的基本价值观念,对于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在我国转型时期,有些城市政府在规划中片面注重经济效益、规划决策非程序化、急于想要扩大城市的发展规模、没有建立起与公众长期开放的沟通渠道,这与城市规划的价值观念是相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