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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互联网技术的成熟,不断推动了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各类金融机构纷纷参与到消费金融行业当中。在大数据背景下,信托业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过程中,只有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客户信息的采集与分析,才能够更好的加快其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
一、大數据下信托业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概况
(一)大数据下的消费金融
所谓的消费金融,就是一种为了充分满足社会各阶层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而提供的消费贷款的金融服务。在大数据背景下的消费金融与传统的消费金融不同的是,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结合互联网的技术、理念与网络渠道来给客户提供消费贷款与一些相关的金融服务。
(二)信托业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现状
在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金融公司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金融交易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更低。因此,很多金融公司争相进入消费金融业务的扩展队伍中,信托公司也不例外。根据2018年中国信托业的发展报告可知,直到2017年末,我国已经有18家信托公司开展了消费金融业务,并获得了一定的消费金融资产规模。其中,有6家信托公司在消费金融业务上的资产规模已经突破了100亿元。在这些信托公司的消费金融业务的资产规模中,尤以事务管理类资产规模最大,主要是因为信托公司在消费金融业务上的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还比较低,难以展开多种形式的消费金融业务的扩展;以及对消费金融业务所涉及的消费场景的把握度不到位,不够充分。
(三)信托业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优势
在互联网大数据的背景下,信托行业的企业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优势非常明显,主要表现为:第一,信托行业具有明显的牌照优势。信托公司的资金募集能力比非银行类的消费金融公司强,且其房贷资格的施展空间与利用价值较大,有利于其业务的转型与创新。第二,信托公司发展消费金融的潜力更大。市场上大多数消费金融公司规模小、资金筹集能力低、承受的监管压力大,而商业银行尚未大规模开展消费金融业务,此时的信托公司相对而言在规模、资金筹集、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明显,潜力巨大。第三,信托公司托公司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收益较为客观,完全能够覆盖其较高的成本。第四,信托公司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风险基本处于可控状态。主要是因为消费金融信托业务的客户贷款额度较小,风险分散,对于风险控制能力较高的信贷公司而言,主要采取有效措施即可把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保持较低的坏账率。
二、信托业开展消费金融业务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信托公司在发展消费金融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其消费金额的资金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是,在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过程中,信托公司依旧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主要表现为面临着“征信”与“风控”两大发展问题。
(一)征信体系不完善,客户信用水平难以评估
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大多数是面对资金额度较大、征信工作较为简单的企业类客户主体,而消费金融业务面临的是资金金额较小、客户群体数量庞大的自然人客户群体,这往往使得信托公司以往的征信体系难以应用到消费金融业务的客户信用水平评估工作中,且消费金融业务给以客户消费信贷的主要依据便是其信用水平的高低,而不是担保与抵押。
(二)客户群体差别大,风险管理难度增加
参与消费金融服务的客户群体有很大一部分是收入水平较低,没有担保与抵押的消费群体,这要求开展消费金融服务业务的公司具备强大的风险评估、管理与控制的能力。小额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主体不同,例如大学生、城镇与农村消费金融客户的征信信息少使得这类人的潜在违约风险更大,还存在很多人在不同的平台进行重复性的信贷消费或者贷款使得其违约的概率大大提高等等。这些情况都会增加提供消费金融服务的市场主体的风险管理的难度,信托公司在开展消费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同样面临这样的难题。
三、信托业在消费金融业务拓展上的应对措施
(一)建立基于大数据的个人征信体系
在互联网大数据的背景下,信托公司要加快其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就要充分应当大数据的优势,将大数据技术与其征信体系进行深度融合,充分运用大数据来进行个人消费金融客户的征信信息的采集与存储,分析消费金融客户的信用状态与水平、消费特点等,从巨大的客户征信数据库中挖掘出具有消费、信贷以及偿还能力的客户群体,由此不但能够有效提高客户信用的评估水平,降低消费金融业务的风险系数,还有利于信托公司展开针对性的消费金融业务拓展。
(二)运用大数据技术推动风险管理模式的创新
面对消费金融业务客户群体巨大的风险差异,只有具备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力与模式,才能够真正满足信托公司快速开拓消费金融业务市场的目标。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可以通过综合运用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技术来实现海量数据的收集,并建立定量分析的模型来实现全新的风险管理与控制模式的创新。在这个模型中,运用大数据技术来实现多维度与多渠道的客户信息的收集,进而确保客户信息的全面性;通过数据模型来多次核实消费金融客户群体的信息来确保其可靠性等,从源头把控风险,由此充分解决风险管理的问题。
(作者单位: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一、大數据下信托业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概况
(一)大数据下的消费金融
所谓的消费金融,就是一种为了充分满足社会各阶层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而提供的消费贷款的金融服务。在大数据背景下的消费金融与传统的消费金融不同的是,其依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结合互联网的技术、理念与网络渠道来给客户提供消费贷款与一些相关的金融服务。
(二)信托业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现状
在互联网大数据背景下,金融公司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金融交易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信息不对称的可能性更低。因此,很多金融公司争相进入消费金融业务的扩展队伍中,信托公司也不例外。根据2018年中国信托业的发展报告可知,直到2017年末,我国已经有18家信托公司开展了消费金融业务,并获得了一定的消费金融资产规模。其中,有6家信托公司在消费金融业务上的资产规模已经突破了100亿元。在这些信托公司的消费金融业务的资产规模中,尤以事务管理类资产规模最大,主要是因为信托公司在消费金融业务上的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还比较低,难以展开多种形式的消费金融业务的扩展;以及对消费金融业务所涉及的消费场景的把握度不到位,不够充分。
(三)信托业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优势
在互联网大数据的背景下,信托行业的企业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优势非常明显,主要表现为:第一,信托行业具有明显的牌照优势。信托公司的资金募集能力比非银行类的消费金融公司强,且其房贷资格的施展空间与利用价值较大,有利于其业务的转型与创新。第二,信托公司发展消费金融的潜力更大。市场上大多数消费金融公司规模小、资金筹集能力低、承受的监管压力大,而商业银行尚未大规模开展消费金融业务,此时的信托公司相对而言在规模、资金筹集、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明显,潜力巨大。第三,信托公司托公司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收益较为客观,完全能够覆盖其较高的成本。第四,信托公司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风险基本处于可控状态。主要是因为消费金融信托业务的客户贷款额度较小,风险分散,对于风险控制能力较高的信贷公司而言,主要采取有效措施即可把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保持较低的坏账率。
二、信托业开展消费金融业务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信托公司在发展消费金融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其消费金额的资金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是,在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过程中,信托公司依旧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主要表现为面临着“征信”与“风控”两大发展问题。
(一)征信体系不完善,客户信用水平难以评估
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大多数是面对资金额度较大、征信工作较为简单的企业类客户主体,而消费金融业务面临的是资金金额较小、客户群体数量庞大的自然人客户群体,这往往使得信托公司以往的征信体系难以应用到消费金融业务的客户信用水平评估工作中,且消费金融业务给以客户消费信贷的主要依据便是其信用水平的高低,而不是担保与抵押。
(二)客户群体差别大,风险管理难度增加
参与消费金融服务的客户群体有很大一部分是收入水平较低,没有担保与抵押的消费群体,这要求开展消费金融服务业务的公司具备强大的风险评估、管理与控制的能力。小额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主体不同,例如大学生、城镇与农村消费金融客户的征信信息少使得这类人的潜在违约风险更大,还存在很多人在不同的平台进行重复性的信贷消费或者贷款使得其违约的概率大大提高等等。这些情况都会增加提供消费金融服务的市场主体的风险管理的难度,信托公司在开展消费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同样面临这样的难题。
三、信托业在消费金融业务拓展上的应对措施
(一)建立基于大数据的个人征信体系
在互联网大数据的背景下,信托公司要加快其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就要充分应当大数据的优势,将大数据技术与其征信体系进行深度融合,充分运用大数据来进行个人消费金融客户的征信信息的采集与存储,分析消费金融客户的信用状态与水平、消费特点等,从巨大的客户征信数据库中挖掘出具有消费、信贷以及偿还能力的客户群体,由此不但能够有效提高客户信用的评估水平,降低消费金融业务的风险系数,还有利于信托公司展开针对性的消费金融业务拓展。
(二)运用大数据技术推动风险管理模式的创新
面对消费金融业务客户群体巨大的风险差异,只有具备良好的风险管理能力与模式,才能够真正满足信托公司快速开拓消费金融业务市场的目标。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的成熟,可以通过综合运用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技术来实现海量数据的收集,并建立定量分析的模型来实现全新的风险管理与控制模式的创新。在这个模型中,运用大数据技术来实现多维度与多渠道的客户信息的收集,进而确保客户信息的全面性;通过数据模型来多次核实消费金融客户群体的信息来确保其可靠性等,从源头把控风险,由此充分解决风险管理的问题。
(作者单位: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