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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本文以奥斯丁言语行为和施为意义的理论,以及格莱斯的合作原则和会话含义理论为基础,通过现实生活的实例和历史人物故事的分析,说明在实际交际过程中,人们出于某种目的而选择言语行为,表达会话含义,产生所期望的施为意义。交际的过程有时是间接的,甚至违背合作原则。只要言语行为和会话含义能被对方理解,就是成功的交际。
关键词: 会话含义 施为意义 创造性使用
1.引言
以前,听过一则笑话:一天晚上,丈夫很迟回家。第二天,妻子嗔怒质问:“昨天很晚才回吧?”丈夫狡黠地回答:“我是今天一大早回来的。”妻子闻听也不再追究。
从言语行为理论上来分析,“昨天很晚”与“今天一大早”的含义相同,都是指丈夫回家的时间点,而它们的施为意义则相去甚远。如果丈夫的回答是“昨天很晚才回的”,妻子听了这样的回答后所产生的结果很可能是激烈的唇枪舌战。凭借智慧的回答,丈夫避免与妻子发生正面冲突,两人相安无事。这是“今天一大早”的施为意义。交际中,选择恰当的言语行为,表达需要的会话含义,才能产生所期望的施为意义。
2.文献综述
2.1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的研究
20世纪50年代英国哲学家奥斯丁(John Austin)在美国哈佛大学的一系列讲座,总题目是《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首先倡导这一语言研究分支。他认为在交往过程中讲出的语句实际上有两层含义:命题含义和施为意义。[1]命题含义是指语句的字面意义,它可以靠语音、语义、语法规则来控制。施为意义是指语句在听话的一方所产生的效果,例如得到一个劝告、警告、威胁、允诺、称赞、要求、命令等。使用语言在本质上也是一种行为,称为“言语行为”。言语行为分三种,即语句三分:表述行为,施为行为和成事行为。如甲对乙说:“你晚上必须9点之前回家,否则我就报警。”这是甲队乙的警告。乙对甲回答:“我一定在9点之前回来。”这是乙对甲的允诺。
施为性的言语行为还有直接和间接之分。[2]直接言语行为是指说话人直接说出言语行为要达到的目的。间接地说出自己的目的,间接地实施说话人的言语行为就是间接实施为句。上文中丈夫的回答“今天一大早回来的”,其间接施为意义是在恳求妻子“不要再追究”。
2.2格莱斯的合作原则和会话含义
美国哲学家格莱斯(H. P. Grice)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所作的演讲中提出,为了保证会话的顺利进行,谈话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些基本原则,他将这些原则概括为“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根据格莱斯的这一理论,人们的言语交际总是互相合作的,谈话双方都希望能够互相理解,共同配合,以促成言语交际的成功。因此,他们总是遵守着某些合作的原则。格莱斯认为人们在谈话中遵守的合作原则包括四个准则。
2.2.1量的准则(Maxim of Quantity):所说的话应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
2.2.2质的准则(Maxim of Quality):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2.2.3关系准则(Maxim of Relevance):说话要有关联。
2.2.4方式准则(Maxim of Manner):说话要清楚明白,避免晦涩,避免歧义;要简练,避免啰嗦,井井有条。
但是,格莱斯指出,在实际交际中为达到一些特定的目的,人们说话时会故意违背这些原则。这时,讲出的语句其含义和组成语句的字面意思有相当大的距离。听话人必须推理理解语句的实际含义,即语句的会话含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 )。合作原则的重要性并不在其本身,而在于违反它所造成的“会话含义”,即“言外之意”。[3]
格莱斯概括了违反合作原则的四种情况:交际者悄悄违反一条准则;交际者公开宣称不遵守合作原则;交际者无法遵守某条准则,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就会和其他的准则产生抵触;交际者故意违反某一准则,并让听话者体会到这一点。第四种情况是格莱斯最关心的,也是日常交际中最常见的(Grice,1975)。出于某种动机或理由,说话者通过违反合作原则的某些准则,以达到特殊的会话含义。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故意违背合作原则收到意想不到效果的例子。
3.违反合作原则的典型
1936年12月12日,为了“停止剿共,改组政府,出兵抗日”,西北军领袖杨虎城和东北军领袖张学良两位将军在西安对蒋介石实行兵谏。为了和平解决“西安事变”,周恩来带领中共代表团与国民党进行了艰苦的谈判。周恩来据理力争,驳斥国民党提出的种种无理要求。国民党代表自知不是对手,于是露出流氓本性,竭尽侮辱之能事:“算喽算喽,跟你们共产党说话,简直就是对牛弹琴!”此言一出,中共代表团成员无不义愤填膺:怎么能在两党谈判的庄严场合说出如此流氓的话来呢?而国民党代表却幸灾乐祸:看你共产党怎么对付?周恩来先生镇定地站起来,非常清晰地答道:“对!”在场的人都愣住了:周先生怎么会认可对方的观点呢?接着,只听到周恩来一字一顿地说:“牛—弹—琴!”[4]话音一落,震惊四座。对共产党发难的国民党代表傻眼了,一时语塞。他提出的话题让对方不好直接作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周恩来选择“顾左右而言他”的方式,看上去似乎答非所问,实际上故意违反合作原则的关系准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强有力地回击不怀好意的国民党代表,一时传为佳话。
上文中丈夫的回答“今天一大早”也同样是违反“说话要有关联”的关系准则,和周恩来的回答“对!牛—弹—琴!”有异曲同工之妙。
4.结语
格莱斯提出的“合作原则”不是对人们谈话过程(交际)的规范,而是对人们实际行为的描述,因为语言是丰富多彩的,人们的表达方式和习惯也千差万别。束定芳先生对此有过科学的诠释:“这些准则并非说话的规则,而是人们在话语交际中所假设的使话语得以进行的一种底线,是人们理解话语的基础。”[5]因此,理解和研究人们交际活动中所遵守的合作原则的重点并不在于原则本身,而在于违反它所造成的“会话含义”。这是非常重要的视角。对合作原则有意的违反,是对语言有了足够的驾驭力后的妙用,是“妙手偶得之”,能体现使用者的睿智和幽默。遵循或违反合作原则,只要谈话继续,双方正确理解“会话含义”,就是成功的交际。
参考文献:
[1][2]汪大昌.普通语言学纲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http://www.yaocu.com/huijililun/200807/26-257156.shtml.韦小敏.违反合作原则的会话含义.
[4]http://hbhei513.blog.163.com/blog/static/23141260200702110544348/莫火的博客.
[5]束定芳.现代语义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关键词: 会话含义 施为意义 创造性使用
1.引言
以前,听过一则笑话:一天晚上,丈夫很迟回家。第二天,妻子嗔怒质问:“昨天很晚才回吧?”丈夫狡黠地回答:“我是今天一大早回来的。”妻子闻听也不再追究。
从言语行为理论上来分析,“昨天很晚”与“今天一大早”的含义相同,都是指丈夫回家的时间点,而它们的施为意义则相去甚远。如果丈夫的回答是“昨天很晚才回的”,妻子听了这样的回答后所产生的结果很可能是激烈的唇枪舌战。凭借智慧的回答,丈夫避免与妻子发生正面冲突,两人相安无事。这是“今天一大早”的施为意义。交际中,选择恰当的言语行为,表达需要的会话含义,才能产生所期望的施为意义。
2.文献综述
2.1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的研究
20世纪50年代英国哲学家奥斯丁(John Austin)在美国哈佛大学的一系列讲座,总题目是《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首先倡导这一语言研究分支。他认为在交往过程中讲出的语句实际上有两层含义:命题含义和施为意义。[1]命题含义是指语句的字面意义,它可以靠语音、语义、语法规则来控制。施为意义是指语句在听话的一方所产生的效果,例如得到一个劝告、警告、威胁、允诺、称赞、要求、命令等。使用语言在本质上也是一种行为,称为“言语行为”。言语行为分三种,即语句三分:表述行为,施为行为和成事行为。如甲对乙说:“你晚上必须9点之前回家,否则我就报警。”这是甲队乙的警告。乙对甲回答:“我一定在9点之前回来。”这是乙对甲的允诺。
施为性的言语行为还有直接和间接之分。[2]直接言语行为是指说话人直接说出言语行为要达到的目的。间接地说出自己的目的,间接地实施说话人的言语行为就是间接实施为句。上文中丈夫的回答“今天一大早回来的”,其间接施为意义是在恳求妻子“不要再追究”。
2.2格莱斯的合作原则和会话含义
美国哲学家格莱斯(H. P. Grice)于1967年在哈佛大学所作的演讲中提出,为了保证会话的顺利进行,谈话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一些基本原则,他将这些原则概括为“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根据格莱斯的这一理论,人们的言语交际总是互相合作的,谈话双方都希望能够互相理解,共同配合,以促成言语交际的成功。因此,他们总是遵守着某些合作的原则。格莱斯认为人们在谈话中遵守的合作原则包括四个准则。
2.2.1量的准则(Maxim of Quantity):所说的话应包含交谈目的所需要的信息,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
2.2.2质的准则(Maxim of Quality):不要说自知是虚假的话,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2.2.3关系准则(Maxim of Relevance):说话要有关联。
2.2.4方式准则(Maxim of Manner):说话要清楚明白,避免晦涩,避免歧义;要简练,避免啰嗦,井井有条。
但是,格莱斯指出,在实际交际中为达到一些特定的目的,人们说话时会故意违背这些原则。这时,讲出的语句其含义和组成语句的字面意思有相当大的距离。听话人必须推理理解语句的实际含义,即语句的会话含义(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 )。合作原则的重要性并不在其本身,而在于违反它所造成的“会话含义”,即“言外之意”。[3]
格莱斯概括了违反合作原则的四种情况:交际者悄悄违反一条准则;交际者公开宣称不遵守合作原则;交际者无法遵守某条准则,因为如果那样的话,就会和其他的准则产生抵触;交际者故意违反某一准则,并让听话者体会到这一点。第四种情况是格莱斯最关心的,也是日常交际中最常见的(Grice,1975)。出于某种动机或理由,说话者通过违反合作原则的某些准则,以达到特殊的会话含义。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故意违背合作原则收到意想不到效果的例子。
3.违反合作原则的典型
1936年12月12日,为了“停止剿共,改组政府,出兵抗日”,西北军领袖杨虎城和东北军领袖张学良两位将军在西安对蒋介石实行兵谏。为了和平解决“西安事变”,周恩来带领中共代表团与国民党进行了艰苦的谈判。周恩来据理力争,驳斥国民党提出的种种无理要求。国民党代表自知不是对手,于是露出流氓本性,竭尽侮辱之能事:“算喽算喽,跟你们共产党说话,简直就是对牛弹琴!”此言一出,中共代表团成员无不义愤填膺:怎么能在两党谈判的庄严场合说出如此流氓的话来呢?而国民党代表却幸灾乐祸:看你共产党怎么对付?周恩来先生镇定地站起来,非常清晰地答道:“对!”在场的人都愣住了:周先生怎么会认可对方的观点呢?接着,只听到周恩来一字一顿地说:“牛—弹—琴!”[4]话音一落,震惊四座。对共产党发难的国民党代表傻眼了,一时语塞。他提出的话题让对方不好直接作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周恩来选择“顾左右而言他”的方式,看上去似乎答非所问,实际上故意违反合作原则的关系准则,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强有力地回击不怀好意的国民党代表,一时传为佳话。
上文中丈夫的回答“今天一大早”也同样是违反“说话要有关联”的关系准则,和周恩来的回答“对!牛—弹—琴!”有异曲同工之妙。
4.结语
格莱斯提出的“合作原则”不是对人们谈话过程(交际)的规范,而是对人们实际行为的描述,因为语言是丰富多彩的,人们的表达方式和习惯也千差万别。束定芳先生对此有过科学的诠释:“这些准则并非说话的规则,而是人们在话语交际中所假设的使话语得以进行的一种底线,是人们理解话语的基础。”[5]因此,理解和研究人们交际活动中所遵守的合作原则的重点并不在于原则本身,而在于违反它所造成的“会话含义”。这是非常重要的视角。对合作原则有意的违反,是对语言有了足够的驾驭力后的妙用,是“妙手偶得之”,能体现使用者的睿智和幽默。遵循或违反合作原则,只要谈话继续,双方正确理解“会话含义”,就是成功的交际。
参考文献:
[1][2]汪大昌.普通语言学纲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http://www.yaocu.com/huijililun/200807/26-257156.shtml.韦小敏.违反合作原则的会话含义.
[4]http://hbhei513.blog.163.com/blog/static/23141260200702110544348/莫火的博客.
[5]束定芳.现代语义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