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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于2003年12月发布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以部门规章形式从资产规模、资本充足性、盈利持续性等方面明确了境外投资者的资格条件。同时国务院批准调整了投资比例,将单家机构入股比例从15%提高至20%,所有机构入股比例从20%提高至25%。截至2006年6月末,31家境外金融机构入股了20家中资银行,其中9家城市商业银行、8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和3家国有银行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投资总额达160多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