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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安徽省属高等学校的基建工程和教学仪器设备等物资采购逐步纳入了政府采购的范围,但由于政府采购在高院推行的时间较短、缺乏经验,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应结合安徽省属高等院校当前采购工作的特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建立政府采购程序,严格预算编制,强化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政府采购工作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